保山市农业局 保山市国土资源局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保山市粮食生产
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
划定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局、国土资源局、发展改革委:
为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安全,扎实做好全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下简称“两区”)划定工作,推动“两区”划定工作科学有序开展,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7〕85号)和《云南省农业厅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 云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农计〔2018〕2号)等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为指引,以推进粮食产能稳定提升和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目标,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主体功能区规划和我市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发展规划为依托,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将“两区”细化落实到具体地块,优化区域布局和要素组合,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提升农产品质量效益和市场竞争力,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省下达我市的划定任务是:粮食生产功能区250万亩,其中水稻生产功能区140万亩、小麦生产功能区10万亩、玉米生产功能区100万亩;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60万亩,其中糖料蔗生产保护区35万亩、油菜籽生产保护区25万亩。2018年-2019年6月,力争用一年半时间,完成全市“两区”划定、上图入库、成果建档立册、信息化精准管理四个方面的任务。
(三)工作要求
一要细化任务,将划定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县乡村。根据省下达的目标任务和各县(市、区)现有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种植面积等因素,将划定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各县(市、区)按照划定标准和任务,综合考虑当地资源稟赋、发展潜力、产销平衡等情况,将本地“两区”划定面积细化分解到行政区域内的乡(镇、办事处、农场),落实到村,确保“两区”划定任务层层压实。
二要划优保优,严格执行划定标准。粮食生产功能区、油菜籽和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划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水土资源条件较好,坡度在15度以下的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连片,原则上坝区连片面积不低于50亩,山区连片面积不低于30亩;农田灌排工程等农业基础设施比较完备,农业机械化水平较高,生态环境良好,未列入退耕还林还草、还湖还湿、耕地休耕试点等范围;具有粮食种植传统,近3年播种面积基本稳定;光、热、水、土条件好的优质地块,产粮大县耕地,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糖料蔗生产基地等具有较大生产潜力的地块应优先划入。
三要图地挂钩,建立“两区”数字化地图和数据库。要以第二次全国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的图件、数据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林权登记成果为基础,将划定任务落实到具体地块,统一编号,标明“四至”及拐点坐标、面积以及灌排工程条件、作物类型、承包经营主体、土地流转情况等有关信息,做到地块明确、权属清楚、信息完整、各方认可,并建立数字化地图和数据库。
四要动态监测,开展信息精准化管理。记录并监测“两区”范围内农作物品种、种植面积等种植情况变化信息,相应补助补贴政策投入等基本情况;记录并监测“两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及管护主体、标识标志等基本情况;定期对“两区”信息进行更新、统计与汇总。
二、工作流程
“两区”划定包括准备工作、图件测制、公告公示、数据建库、检查验收、成果管理六个关键环节。
(一)准备工作。以县为单位组织实施“两区”划定工作,市、县(市、区)、乡(镇、办事处、农场)级人民政府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负责组织制订“两区”划定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划定工作的宣传、培训等工作。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在同级农业主管部门。收集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农村土地确权登记、林权登记、各渠道高标准农田建设等相关建设项目的图件资料、文本说明以及当地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相关资料。购买全球导航定位系统接收机等测绘仪器、钢尺、纸、笔、相机等量算和记录工具,电脑、移动硬盘等计算和存储设备,内业处理软件、数据分析软件、数据库软件和质量检查软件。
(二)图件测制。一是底图制作。以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林权登记成果为基础,叠加相关规划成果,通过人工研判和综合分析,初步确定“两区”片块和地块边界,制成“两区”划定工作底图。二是实地勘查。根据综合分析情况,确定重点核查区域并开展实地勘查,查清“两区”片块和地块空间位置、数量、边界,以及“两区”片块内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状况;工作底图标注信息与实际存在偏差的,核实修改,确保划定的“两区”图、数、实地一致。三是面积量算。在“两区”任务范围内,按照“两区”地块的上图图斑,参照《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TD/T1014-2007)进行地块面积量算,汇总生成“两区”片块面积和“两区”面积。四是分布图编制。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形成能够充分体现图廓内外整饰要素、数学基础、行政区划要素、地形要素和“两区”要素的空间分布图。
(三)公告公示。将编制好的“两区”空间分布图以乡镇(街道、农场)或标准图幅为单位输出为纸质图件,交由乡镇(街道、农场)、村(组)审核,审核通过后在“两区”涉及的范围内张榜公告公示。群众提出异议的,要及时进行踏勘、测量、核实、修正,并再次进行公告公示。公告公示无异议后,“两区”划定成果由集体经济组织、国有农场等在公告公示图件上进行签章确认。
(四)数据建库。建立“两区”划定表册、图件、文本和数据等成果的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成果资料的归档、管理、使用责任和使用范围。“两区”划定的基础资料、图件、表册和文本成果,经质量检查合格后整合入库,建立“两区”数据库。“两区”数据库包括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土地信息要素和“两区”要素。
(五)检查验收。采取业内审核、业内检测和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两区”划定成果进行检查验收。在作业单位自检自验的基础上,县级农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本县区域的成果检查验收并逐级上报。省农业厅牵头组织国土资源、发展改革、水利、林业等部门,组成核查工作组对划定成果抽查核实。县级检查验收按照不低于划入“两区”面积的50%进行;省级抽查核实不低于划入“两区”面积的5%。检查验收的内容包括划定流程是否规范到位、数据库建设是否符合标准规范、划定面积是否完成划定任务指标等。检验核查主要是依据最新的土地利用调查、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和林权登记成果,对划定的“两区”片块进行对比分析并实地核实。
(六)成果管理。“两区”划定成果经检查验收合格后,由各级农业部门备案,并进行整理归档、统计和逐级汇交等管理工作,推进成果共享利用。成果内容包括“两区”图、表、册、相关工作报告等纸质材料,以及电子地图和数据库等电子信息。
三、各县(市、区)分作物划定任务分解
结合省下达的任务及我市水稻、玉米、小麦、油菜、糖料蔗的生产现状和发展潜力,将各作物分县(市、区)的划定任务分解如下:
保山市“两区”划定任务分解表 单位:万亩
|
|||||
县(市、区)
|
水稻
|
玉米
|
小麦
|
油菜
|
甘蔗
|
隆阳区
|
29.79
|
30.54
|
2.50
|
3.95
|
7.97
|
施甸县
|
6.07
|
17.10
|
1.50
|
1.20
|
4.14
|
腾冲市
|
69.05
|
24.30
|
2.50
|
16.61
|
|
龙陵县
|
17.46
|
11.09
|
1.50
|
0.50
|
11.31
|
昌宁县
|
17.63
|
16.97
|
2.00
|
2.74
|
11.58
|
合计
|
140.00
|
100.00
|
10.00
|
25.00
|
35.00
|
四、工作安排
(一)印发全市“两区”划定实施方案。2018年3月20日前,市农业局、国土资源局、发展改革委联文下发“两区”划定实施方案,并报省农业厅、国土资源厅和发展改革委备案。2018年3月底前,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工作人员,确定各县(市、区)划定任务。
(二)召开全市“两区”划定工作会议。2018年4月10日前,召开全市“两区”划定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全市“两区”划定工作,完成宣传发动和工作启动。
(三)举办全市“两区”划定技术培训班。2018年4月20日前,组织举办全市“两区”划定技术培训班,对“两区”划定技术规程及相关要求进行讲解,推动“两区”划定工作落实。
(四)开展“两区”划定具体工作。2018年4月底前,各县(市、区)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并报市“两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2018年8月底前完成室内作业。2018年10月底前完成外业调查。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县级初验,上报工作总结。
(五)全省“两区”划定工作检查验收。在县级检查验收的基础上,2019年5月底前,省“两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全省“两区”划定成果抽查核实。
(六)全面完成“两区”划定工作。2019年6月底前,完成“两区”划定成果整理归档、统计和逐级汇交,全面完成“两区”划定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农业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分管农业副秘书长、农业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水务、林业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两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两区”划定工作的指导、协调、组织和审核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农业局,负责方案编制、技术培训、建设和管护工作。市国土资源局配合市农业局做好全市“两区”划定的技术指导工作,负责提供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市农业局、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结合贯彻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对各县(市、区)“两区”划定、建设和管护工作进行评价考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属地相关工作,参照市级做法,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充实工作人员。
(二)强化技术支持。“两区”划定专业性强,要用好、用活现有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农村土地承包权确权颁证和林权登记等成果,统一技术标准建好上图入库平台,县级要成立相应的技术指导小组,切实加强沟通,对关键技术问题形成共识,做好指导服务。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云南省农业厅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 云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关于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技术规程(试行)严格执行,同时为做好相关成果的有效衔接,县级技术单位建议由参与过本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林权登记技术服务的单位承担。
(三)强化物资保障。市、县(市、区)要全力落实“两区”划定经费,统筹好人才、资金、枝术、装备等要素资源,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财政局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将划定成果考评结果纳入相关支农项目分配因素,对考评结果优秀的县(市、区)予以倾斜支持,激励县(市、区)切实做好“两区”划定工作。
(四)强化监督考核。为加强工作调度,国家开发了“两区”划定进度上报系统。自本方案下达之日起,各县农业部门牵头,每季度末20日前,通过系统上报“两区”划定完成情况信息;市级每季度末25日前,通过系统审核各县上报的信息,审核无误后报省级。市“两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牵头各成员单位组成联合督导组,不定期赴各县(市、区)开展专项督导。“两区”划定工作进展情况纳入地方绩效考评,考核评价结果与“两区”扶持政策挂钩。
(五)强化宣传引导。市级和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多层次、多形式宣传“两区”划定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推动“两区”划定工作顺利开展,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保山市农业局 保山市国土资源局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