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阳光酒店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案
(一)案件情况:2021年1月21日,田园派出所在对辖区宾馆开展清查过程中发现阳光酒店的工作人员未登记508房间旅客李应芳、李永袒身份信息。
(二)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三)处罚结果:对阳光酒店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四)处罚单位:昌宁县公安局田园派出所
(五)处罚时间:2021年1月23日
二、恒鑫宾馆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案
(一)案件情况:2021年1月28日,田园派出所在宾馆清查行动中过发现恒鑫宾馆工作人员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字娟荣身份信息。
(二)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三)处罚结果:对恒鑫宾馆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四)处罚单位:昌宁县公安局田园派出所
(五)处罚时间:2021年1月29日
三、悦祥宾馆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案
(一)案件情况:2021年1月21日,田园派出所开展清查行动中发现悦祥宾馆工作人员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杨林娟身份信息。
(二)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三)处罚结果:对悦祥宾馆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四)处罚单位:昌宁县公安局田园派出所
(五)处罚时间:2021年1月22日
四、云堂宾馆工作人员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案
(一)案件情况:2021年3月2日,田园派出所开展扫黄行动中发现云堂宾馆工作人员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罗绍华身份信息。
(二)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三)处罚结果:对云堂宾馆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四)处罚单位:昌宁县公安局田园派出所
(五)处罚时间:2021年3月3日
五、宝珍宾馆工作人员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案
(一)案件情况:2021年3月2日,田园派出所在中发现宝珍宾馆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普文品身份信息。
(二)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三)处罚结果:对天合宾馆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四)处罚单位:昌宁县公安局田园派出所
(五)处罚时间:2021年3月3日
六、鑫馨酒店工作人员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案
(一)案件情况:2021年1月23日07时许,昌宁县公安局勐统派出所民警在处警过程中发现鑫馨酒店工作人员未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杨红安、茶映权、杨金武身份信息。
(二)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三)处罚结果:对鑫馨酒店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四)处罚单位:昌宁县公安局勐统派出所
(五)处罚时间:2021年1月23日
七、耇街宾馆工作人员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案
(一)案件情况:2021年2月7日,昌宁县公安局耇街派出所开展辖区清查行动中发现耇街宾馆工作人员未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李存花身份信息。
(二)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三)处罚结果:对耇街宾馆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四)处罚单位:昌宁县公安局耇街派出所
(五)处罚时间:2021年2月7日
八、佳馨宾馆工作人员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案
(一)案件情况:2021年2月7日,昌宁县公安局耇街派出所开展辖区清查行动中发现佳馨宾馆工作人员未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卢蒙、赵益念身份信息。
(二)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三)处罚结果:对耇街宾馆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四)处罚单位:昌宁县公安局耇街派出所
(五)处罚时间:2021年2月7日
九、鑫馨酒店工作人员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案
(一)案件情况:2021年2月7日23时许,昌宁县公安局勐统派出所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鑫馨酒店工作人员李金会未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禹乐乐身份信息。
(二)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三)处罚结果:对鑫馨酒店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四)处罚单位:昌宁县公安局勐统派出所
(五)处罚时间:2021年2月8日
十、昌宁县卡斯镇白马大酒店工作人员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案
(一)案件情况:2021年3月12日,昌宁县公安局卡斯派出所在开展辖区治安检查时发现昌宁县卡斯镇白马大酒店工作人员未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
(二)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三)处罚结果:对白马大酒店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四)处罚单位:昌宁县公安局卡斯派出所
(五)处罚时间: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