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79518791-2-/2021-0713003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目录
  • 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1-07-13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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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涉旅典型案件通报(2021年第8期)

一、三川酒店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案

(一)案件情况:2021年5月20日,田园派出所在对辖区宾馆开展清查过程中发现三川酒店的工作人员未登记住宿旅客辉星林身份信息。

(二)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三)处罚结果:对三川酒店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四)处罚单位:昌宁县公安局田园派出所

(五)处罚时间:2021年5月21日

二、庆源酒店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案

(一)案件情况:2021年4月15日,漭水派出所在办理果小二(缅甸籍)非法进入内地案件中发现庆源酒店工作人员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果小二身份信息。

(二)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三)处罚结果:对庆源酒店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四)处罚单位:昌宁县公安局漭水派出所

(五)处罚时间:2021年4月19日

三、悦洋食馆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案

(一)案件情况:2021年4月5日,更戛派出所开展清查行动中发现悦洋食馆工作人员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潘鹏昆身份信息。

(二)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三)处罚结果:对悦洋食馆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四)处罚单位:昌宁县公安局更戛派出所

(五)处罚时间:2021年4月5日

四、云堂宾馆工作人员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案

(一)案件情况:2021年4月29日,田园派出所开展集中清查行动中发现云堂宾馆工作人员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段燕双身份信息。

(二)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三)处罚结果:对云堂宾馆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四)处罚单位:昌宁县公安局田园派出所

(五)处罚时间:2021年4月30日

五、宝珍宾馆工作人员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案

(一)案件情况:2021年5月5日,田园派出所在中发现宝珍宾馆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赵泽云身份信息

(二)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三)处罚结果:对宝珍宾馆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四)处罚单位:昌宁县公安局田园派出所

(五)处罚时间:2021年5月5日

六、庆源酒店工作人员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案

(一)案件情况:2021年4月17日,漭水派出所在办理李怀志(缅甸籍)非法进入内地案件中发现庆源酒店工作人员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李志怀身份信息。

(二)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三)处罚结果:对庆源酒店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四)处罚单位:昌宁县公安局漭水派出所

(五)处罚时间:2021年4月19日

七、凯艺宾馆工作人员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案

(一)案件情况:2021年4月5日,昌宁县公安局更戛派出所开展辖区清查行动中发现凯艺宾馆工作人员未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董鹏飞、董建设身份信息。

(二)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三)处罚结果:对凯艺宾馆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四)处罚单位:昌宁县公安局更戛派出所

(五)处罚时间:2021年4月5日

八、天天平安宾馆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

(一)案件情况:2021年4月29日杨XX在隆阳区板桥镇天天宾馆上班时,未按规定如实登记入住家康宾馆503号常XX客人的身份信息。

(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罚款。

(三)处罚结果:罚款贰佰元

(四)处罚单位:云南省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板桥派出所

(五)处罚时间:2021年4月29日

九、隆阳区俊力快捷酒店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案

(一)案件情况:2021年4月29日,汉庄派出所民警到隆阳区永盛街道青阳一期隆阳区俊力快捷酒店检查,发现该酒店未按规定对3201号房间入住的客人玉XX进行实名登记。

(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罚款。

(三)处罚结果:罚款贰佰元

(四)处罚单位:云南省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汉庄派出所

(五)处罚时间:2021年4月29日

十、兰友酒店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案

(一)案件情况:2021年4月13日,九隆派出所民警对兰友酒店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该酒店未按规定对9103号房间入住的客人进行实名登记。

(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给予罚款。

(三)处罚结果:罚款贰佰元

(四)处罚单位:云南省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九隆派出所

(五)处罚时间: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