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79518791-2-/2022-1017006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目录
  • 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2-10-17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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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涉旅典型案件通报(第12期)

一、百达超市未按规定处置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案

(一)案件情况:2022年6月18日该单位货架上摆放的4罐伊利乳基较大婴儿配方奶粉(生产企业:天津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净含量/规格:800克/罐、生产日期2020.05.11、保质期:24个月)销售价105元/罐。已超过保质期,货值金额为420元。

(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三)处罚结果: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4罐伊利乳基较大婴儿配方奶粉(净含量/规格:800克/罐);2.罚款壹万叁仟元整(13000.00元)

(四)处罚单位: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处罚时间:2022年7月15日

二、腾冲市牛魔王大锅牛肉餐馆未明码标价案

(一)案件情况:2022年6月13日,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腾冲市和顺镇大庄社区村民委员会21组的“腾冲市牛魔王大锅牛肉餐馆”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时,发现该餐馆有以下涉嫌违法行为:一、收银台上摆的散装酒盛放容器上没有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二、收银台货柜上摆放的食品未按照法律规定明码标价。

(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三)处罚结果:罚款500元

(四)处罚单位:腾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处罚时间:2022年7月20日

三、腾冲市和顺镇蜜之语园瑰手工鲜花饼店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案

(一)案件情况:执法人员于2022年6月20日对腾冲市和顺镇蜜之语园瑰手工鲜花饼店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时,在该鲜花饼店的货柜上摆放有化妆品蜜之语纯薰衣草纯露13瓶、蜜之语墨红玫瑰纯露53瓶,并分别以20元/瓶的价格进行标价销售,上述化妆品标签均未标注有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及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等内容,被当场查获。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一款(四)项,对上述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66瓶进行当场扣押。当事人的上述经营行为,涉嫌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为查清事实,于当日予以立案调查。

(二)法律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一款(五)项

(三)处罚结果:一、没收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66瓶;二、处罚款5000元整

(四)处罚单位:腾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处罚时间:2022年8月23日

四、腾冲市和顺镇李老头餐馆无证经营案

(一)案件情况:2022年6月13日,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腾冲市和顺镇大庄村东山脚小组2号的“腾冲市和顺镇李老头餐馆”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时,发现该餐馆有以下涉嫌违法行为:一、收银台上摆的散装酒盛放容器上没有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二、购进的上述散装酒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三、操作间的门窗未及时关闭、未定期开展灭鼠、除鼠、杀虫;防蝇和防病害管理不到位,操作间内有鼠迹、鼠粪;四、餐馆内悬挂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5月6日,有效期已届满。当事人依法办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在腾冲市和顺镇大庄村东山脚小组2号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其持有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于2022年5月6日有效期已届满,未按规定向许可机关申请办理延续登记或是取得新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继续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长达30多天。于2022年6月13日被执法人员现场查获。

(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三)处罚结果:罚款3000元

(四)处罚单位:腾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处罚时间:2022年7月20日

五、云南柏联和顺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和顺酒店分公司未按规定处置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案

(一)案件情况:2022年7月15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餐饮部的地下操作间进行检查时,发现16个品种的食品,共计23袋/盒/桶/瓶,均已超过保质期限。

(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

(三)处罚结果:罚款5000元

(四)处罚单位:腾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处罚时间: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