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腾冲市沃谷农产品销售店发布含有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及使用医疗用语及排除消费者投诉权利案
(一)案件情况:2023年7月28日执法人员在接到消费者在腾冲市沃谷农产品销售店购买了2000元的石斛,因消费者感觉被该店忽悠而购买,要求退款发生争议的投诉后,2023年7月31日执法人员依法对腾冲市沃谷农产品销售店检查,当事人涉嫌发布含有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及使用医疗用语及排除消费者投诉权利的行为。为查清事实,于当日依法对当事人涉嫌发布发布含有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及使用医疗用语及排除消费者投诉权利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及《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五条
(三)处罚结果:罚款2920元
(四)处罚单位:腾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处罚时间: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