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79518791-2/20240417-00003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目录
  • 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4-04-17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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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保山市涉旅典型案件通报(第2期)

一、丙麻红运客栈不按规定登记未成年人住宿旅客监护人信息案

(一)案件情况:2024年2月14日,在工作中发现丙麻红运客栈在2024年2月14日00时至2024年2月14日10时接待未成年人入住302房间。

(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七条、第一百二十二条

(三)处罚结果:停业整顿十天、罚款一万元

(四)处罚单位: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

(五)处罚时间:2024年3月15日

二、郑xx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案

(一)案件情况:2024年2月4日,九隆派出所对林森商务酒店例行检查时发现林森商务酒店前台郑xx未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的身份信息。

(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三)处罚结果:罚款200元

(四)处罚单位: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九隆派出所

(五)处罚时间:2024年2月5日

三、沐棉酒店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案

(一)案件情况:2024年3月27日,潞江派出所在沐棉酒店进行检查时发现工作人员张xx未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的身份信息。

(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

(三)处罚结果:罚款50元

(四)处罚单位: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潞江派出所

(五)处罚时间:2024年3月27日

四、昌宁县养元旅游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核实登记入住人员身份信息案

(一)案件情况:2024年3月20日,鸡飞派出所在对辖区宾馆旅店进行清查时发现昌宁县养元旅游有限公司未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的身份信息。

(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三)处罚结果:罚款200元

(四)处罚单位:昌宁县公安局鸡飞派出所

(五)处罚时间: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