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33000MB1563104D/20250530-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广播电视局
  • 公开目录
  • 行政执法主体
  • 发布日期
  • 2025-05-30
  • 文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保山市广播电视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2025年版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对象

检查依据

法定实施主体

法定行使层级

备注

1

全市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的宾馆酒店的监管检查

腾冲官房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腾冲玛御谷温泉投资有限公司酒店分公司

《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外国卫星传送电视节目管理办法》第十条:“广播电视、公安和国家安全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外国卫星传送的电视节目的管理工作,对违反本办法接收、录制、传播外国卫星传送的电视节目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

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

省市两级,以省级为主


2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情况监督检查

中国广电云南网络有限公司保山市分公司及其下属各县(市、区)分公司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第一章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监督管理工作

保山市广播电视局

市级


3

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生产经营情况的行政检查

本辖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持证机构

1.《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广播电视节目由广播电台、电视台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制作。广播电台、电视台不得播放未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的单位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

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第四条“国家对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实行许可制度。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应当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具体管理规定见第二十一条、二十二条、二十三条、二十四条、二十五条、二十六条、二十七条

保山市广播电视局

市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