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12-9-17_Z/2016-0622002 发布机构 保山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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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5—2020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保山市委、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强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保发〔2015〕1号),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保办发〔2015〕41号),加快推进我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等18部门《云南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5—2020年)》,制定本规划。

一、序言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是具有一定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技能,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扶贫济困、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精神卫生、残障康复、教育辅导、就业援助、职工帮扶、犯罪预防、禁毒戒毒、矫治帮扶、人口计生、应急处置、群众文化等领域直接提供社会服务的专门人员。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新社会治理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对解决社会问题、应对社会风险、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社会发展和建设开放富裕文明幸福保山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我市加强实践探索,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人才培养不断加强,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制度建设稳步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提高社会服务水平、解决群众困难、化解社会矛盾、推进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方面作用日益显现。但总体看,我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还存在认知度低,体制机制和政策制度不完善,人才总量不足、能力素质不高、分布不均衡等问题,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相适应,与构建和谐保山的要求相比尚有较大差距。我们必须紧紧抓住未来十几年我市人才事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切实增强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使命感和责任感,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立足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按照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总体部署,以人才培养为基础,以人才使用为根本,以人才评价激励为重点,以政策制度建设为保障,以重点工程实施为载体,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为推动全市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实现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中国梦保山篇章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 基本原则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面向群众、服务基层。将直接满足人民群众服务需求作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用人民群众满意度检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成效。同时,着力加强基层社会服务平台建设,引导社会服务资源向基层倾斜,鼓励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到基层服务。

——突出重点、统筹推进。以城乡基层为重点加强现有社会工作从业人员专业培训,着力推进基层社会工作服务与管理平台建设。优先开发为困难群体和特殊群体提供服务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通过重点突破、以点带面,使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由重点领域向一般领域推进、社会工作受益对象由特定人群向普通大众拓展,统筹推进各方面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专业建设、职业发展。坚持专业化、职业化方向,以职业能力建设为核心,强化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价值伦理,提高应用专业知识和方法技巧服务社会的能力。开发社会工作岗位,严格从业标准,规范职业行为,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化发展。

——党政主导、社会运作。坚持党管人才,加强和改进党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领导,确保正确政治方向。坚持政府推动,充分发挥政府在发展社会工作、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切实履行在依法规范、政策引导、资金投入等方面职责。凝聚各方力量,加强公益服务事业单位建设,培育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社会工作行业自治组织,促进社会工作服务主体多元化发展,形成党政主导、社会运作、公众参与的社会工作服务与管理格局。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我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目标是:造就一支有一定规模、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使之适应构建和谐保山的要求,逐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社会服务需求。

——扩大人才队伍规模。到2020年,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达到5000人,其中具有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达到50人。培养和引进高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5人。

——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需求,逐步优化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区域结构、城乡结构、领域结构、专业结构、能力结构和年龄结构,形成合理的初、中、高级人才梯次结构,逐步实现社会工作服务在城乡、区域和领域的全覆盖。

——提升人才能力素质。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使从事社会工作行政管理和社会服务人员普遍接受一定时数的社会工作专业培训。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道德水平不断提高,专业价值伦理不断强化,专业理论与知识不断丰富,专业方法与技术不断完善,专业实务能力不断增强,综合素质大幅度提升。

——增强人才使用效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充分彰显,在提供社会服务、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降低社会风险、维护社会稳定、增进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的专业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改善人才发展环境。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开发、评价发现、选拔使用、流动配置、激励保障方面的法规、政策与制度不断完善;社会工作服务组织数量不断增加,布局更加合理,覆盖更加全面,治理更加科学,作用更加明显;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体制机制更加健全。

——强化人才督导与监督。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督导队伍逐步建立,督导制度不断完善;社会工作行业自律组织数量不断增加,行业自律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

三、 主要任务

(一)大规模开发社会工作服务人才。

适应改进社会治理方式需要,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个性化、专业化社会服务需求,以培养开发社区建设、社会救助、老年人服务、残疾人服务、青少年服务、妇女儿童服务、职工服务、流动人口服务、婚姻家庭服务、教育辅导、卫生服务、矫治帮扶、群众文化等领域的基层社会工作服务人才为重点,以整合、提升、转化现有社会工作从业人员为基础,统筹推进各类社会工作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一支数量足、结构优、能力强、素质高的社会工作服务人才队伍。

研究制定各主要领域加强社会工作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将社会工作专业技术人才纳入全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和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计划。组织实施社会工作服务人才职业能力建设工程,重点对城乡基层党组织、群团组织、居(村)民自治组织、社区服务组织、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基层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部门中直接从事社会服务的人员进行大规模、系统化的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培训。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建立分工明确、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社会工作培训基地。加强实训基地建设,依托基础较好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建立社会工作实训基地。建设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培育基地,着力培育发展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吸纳社会工作服务人才。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计划以及服务新农村建设计划,支持培养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和广大农村社会工作服务人才。

(二)大力培养社会工作管理人才。

适应社会工作行政管理、行业组织建设、服务机构发展和专业实务推进的需要,培养造就一批政治立场坚定,具有宏观视野、战略思维与专业眼光,善于推动事业发展的社会工作行政和行业管理人才;培养造就一批具有社会使命感、懂运营、会管理、通晓社会服务专业知识的社会工作机构管理人才;培养造就一批熟练掌握专业督导方法与技术、具备丰富实务经验、善于解决复杂专业问题,能够带动社会工作服务人才成长、推动专业实务发展的社会工作督导人才。

依托高校、示范性职业院校、知名公益类服务组织、公共服务机构和其他社会工作培训机构,加大各类社会工作管理人才培养力度。组织实施社会工作管理人才综合素质提升工程,重点加大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区服务、残障康复、婚姻家庭、扶贫济困、职工帮扶等社会服务机构管理人才培养力度,提高社会工作服务管理的科学化水平。将社会工作行政管理人才纳入党政人才素质能力提升工程,突出培养一批熟悉社会工作、社会政策的领导干部进入地方及有关部门和组织领导班子,同时对现有分管社会工作的领导干部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培训。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有关部门与组织要培养、引进和选拔一批熟悉社会工作理论知识、掌握社会工作方法技术的行政管理人才。

(三)加快培养社会工作教育与研究人才。

适应社会工作专业教育、理论、政策与实务发展需要,培养一批理论功底深、实务能力强,系统掌握社会工作法规政策,能够推动本土社会工作理论和政策实务发展、具备开展省内外及国际交流合作能力的社会工作教育与研究人才。鼓励社会工作教育与研究人才领办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引导社会工作教育与研究人才走出书本、走出课堂、走向基层、深入实践,提高其应用理论解决实践问题的能力,强化对社会工作基础理论和政策实务研究的支持,加强社会工作专业研究机构和学术交流平台建设。

(四)积极培养少数民族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适应我市各族人民对社会工作服务的需要,积极培养少数民族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立足各族人民服务需求、民族团结、边疆稳定,大力实施少数民族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工程,加大对少数民族社会工作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培养造就一支素质强、服务优的少数民族社会工作领域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

(五)逐步建立“三社联动”、“两工互动”社区治理模式。

适应完善专业服务模式、提升社会治理水平需要,逐步建立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三社联动”机制和社会工作者、志愿者“两工互动”社区治理模式。按照“政府扶持、社会承接、专业支撑、项目运作”的方式,建立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支撑、志愿者队伍为协助的新型社区服务管理机制。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组建团队、发现需求、规范服务、拓展项目、培训策划等方面的专业优势,形成社会工作者引领志愿者、志愿者协助社会工作者的服务格局。规范社会服务志愿者招募注册,健全志愿服务记录制度,加强相关志愿者培训管理,建设宏大的社会服务志愿者队伍,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加强社会服务与管理提供坚实的人才资源。

四、政策机制

(一)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管理体制机制。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切实加强党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领导,建立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机构编制、发展改革、教育、公安、司法、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文化、卫生计生、信访、扶贫等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和残联、红十字会等组织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组织部门做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民政部门要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切实履行好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有关职能;有关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积极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会、共青团、妇联和残联、红十字会等组织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大力加强本系统、本领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其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教育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等工作的水平和效果。建立我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由组织、机构编制、发展改革、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文化、卫生计生、信访、扶贫等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组织组成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对应业务科室负责人担任。

开展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信息统计,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资源年度统计调查和定期发布制度,定期开展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信息统计,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资源信息库建设。

进一步改进人才管理方式,完善相关公共服务,为在社会组织从业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提供档案管理、户籍转移、保险交付、争议仲裁等“一站式”服务,解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后顾之忧。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市场培育发展,形成以市场调节为基础的人才流动配置机制。

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投入机制,落实人才优先投入政策,逐步加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投入力度;制定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政策,将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纳入政府支持范围,建立并逐步完善政府与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合作机制;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建立社会工作发展基金,为推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提供稳定、充足的经费支持。

积极推进各地成立社会工作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职业行为,形成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环境。

(二)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政策。

制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教育培训计划,明确不同领域、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教育培训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加强社会工作学科专业体系建设,建立科学、规范的社会工作专业教学管理制度。改革社会工作教育培养模式,提高实践教学在学校教育中的比重,加强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建立社会工作专业教师参与社会工作实践制度,加强“双师型”队伍和督导教师队伍培养力度。改革社会工作专业教师评价办法,对于长期从事社会工作实务教学的教师,在职称职务、工资待遇、等级评定等方面,加大实践教学成果考核比重。

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继续教育制度,构建分层分类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继续教育体系。加大社会工作培训师资队伍建设,打造一支专兼职结合、理论与实务水平较高的培训师资队伍。制定社会工作培训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加强对培训机构的培育、评估和监督。

(三)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评价政策。

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水平评价制度。将取得职业水平证书的社会工作专业技术人才纳入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范围,改进和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事管理办法。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登记管理办法,研究制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道德守则和专业行为规范,加强职业道德和作风建设。

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考核制度,逐步建立以聘用合同和岗位职责为依据,以工作绩效为主要内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基础的考核办法。积极引导有关社会组织建立符合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特点的评价机制。采用资格考试、业绩考试和同行评议相结合办法,对在岗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专业能力、职业素质和工作绩效进行综合评价。

(四)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使用政策。

建立健全城乡社区、相关事业单位、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岗位开发设置和专业人才使用政策措施。制定推进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实施办法,完善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标准体系,形成协调有力的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机制,整合、提升、转化现有社区工作者向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过渡。在城市社区要逐步加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配置力度,探索在农村社区设置社会工作岗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配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逐步实现每个农村社区至少配备1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目标。积极发展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完善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政策,加大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岗位力度,改善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环境。创新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第三方监督机制。加强党对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领导,在各类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和工青妇等群团组织。

加大相关事业单位社会工作岗位开发力度,老年人福利机构、残疾人福利和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收养服务机构、妇女儿童援助机构、困难职工帮扶机构、婚姻家庭服务机构、青少年服务机构、社会救助和管理机构、优抚安置服务保障机构等以社会工作服务为主的事业单位要将社会工作岗位明确为主体专业技术岗位;学校、医院、基层文化服务机构、人口计生服务机构、特殊人群服务机构等要根据需要逐步设置社会工作岗位。支持企业设立社会工作岗位,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开展职工服务。鼓励和引导高校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到城乡基层、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就业。

(五)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激励保障政策。

逐步提高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整体薪酬。在城乡社区和公益类社会组织工作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由所在单位合理确定薪酬水平;对在城乡社区持有社会工作师或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资格证书的工作人员发放专业补助;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重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社会保障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事宜。以党委、政府奖励为导向,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纳入有关人才评选表彰项目对象范围,开展多种形式的表彰奖励活动。以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为主体,努力提高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地位和待遇。

将吸纳一定比例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作为评估公益类社会组织的重要指标和政府购买服务的重要条件。鼓励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招录、招聘社会服务相关职位工作人员和选拔干部时,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录用具有丰富基层实践经验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注重把政治素质好、熟悉社会服务与管理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吸纳进基层党员干部队伍,选拔进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

五、主要举措

(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工程。

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建设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需求逐渐加大的需要,按照分级分领域的形式,大力开展社会工作专业培训,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形成初、中、高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相协调的梯次结构;实现优化年龄结构、提升学历层次、提高服务水平的基本目标;覆盖社会事业、社会福利、社会保障、社会服务等领域的分布格局。

(二)社会工作服务人才职业能力建设。

适应构建和谐保山对社会工作服务人才的需要,重点对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开展专业知识培训。通过进修、实习、短训、函授、自学考试等形式,对基层现有社会工作服务人员进行专业教育和培训,使其基本掌握社会工作专业理念、理论、知识、方法和技巧,熟悉相关法规政策,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实现所有在岗社会工作服务人员系统接受良好的专业教育和培训。

(三)提升社会工作管理人才综合素质。

着眼于提高社会工作管理水平和社会公共服务能力,到2020年培养一批具备社会工作专业理念、熟悉社会工作发展规律,能够统筹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人才;培养100名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掌握社会组织管理知识,拥有丰富管理经验,能够有效整合资源、协调关系、凝聚队伍的社会工作机构管理人才;培养一批具有扎实理论知识基础、丰富实务经验且能够指导解决重大复杂专业问题、引导推动社会工作服务人才成长发展的社会工作专业督导人才。

(四)培养引进社会工作教育与研究人才。

适应社会工作发展需要,着眼于培养高层次、领军型社会工作教育与研究人才,将社会工作教育与研究人才培养纳入高素质教育人才培养计划、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统筹社会工作学科研究布局和资源,推动社会工作学科重点研究基地建设。

(五)培养少数民族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适应各族人民群众多样化、专业化服务需要,不断加强民族地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理论研究,形成符合民族地区实际、体现民族地区特色、满足各民族群众需要的社会工作理论体系、实践模式和制度构架。将民族地区从事社会工作的干部职工纳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工程的重点培训对象,不断提高专业素质和工作水平。到2020年,培养少数民族社会工作领域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达到200人。

(六)普及社会工作知识。

将社会工作知识列入党政领导干部以及人民团体和有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培训课程,在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以及人民团体和有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中加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专题。定期举办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社会工作专题研究班,有计划地对社会服务与管理密切相关的部门和干部职工进行社会工作知识普及培训。到2020年基本完成对主管社会服务与管理有关部门或相关工作的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社会工作知识轮训。着重对乡镇(街道)相关工作人员、基层党组织干部、居(村)民委员会成员、下派基层锻炼干部和大学生,以及直接从事社会服务与管理一线人员普及社会工作知识,提升其专业服务与管理能力,力争到2020年广大城乡社区自治组织成员、基层党组织成员、社区专职工作者、社区服务人员能够普遍掌握应用社会工作专业理念、知识与方法参与社区管理与服务,有效满足社区居民服务需求,促进社区和谐发展。加强对教育工作者、医务工作者、司法工作者等与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密切相关人员的社会工作知识普及培训。

(七)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计划。

按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部署,制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措施。注重选派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担任新农村建设指导员。采取政府购买等方式,从高校社会工作院系、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抽调专业人员组建服务队,建立农村社会工作服务站,培训本地社会工作服务力量。鼓励和引导社会工作专家到县及县以下社会工作行业协会、城镇社区、农村社区等进行培养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开展社会工作研究、探索服务模式,解决工业化、城市化和市场化带来的农村流动人口多、留守人员以及社区发展方面的有关问题,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八)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计划。

按照国家关于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的部署,制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的政策措施。每年组织选派5名左右的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到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工作或提供服务。采取培训、调训、挂职锻炼等形式每年为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培养急需紧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支持当地培养相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同时为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到省、市发达地区实践锻炼创造条件。

(九)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基地建设。

适应大规模开展社会工作从业人员教育培训需要,着力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基地建设。按照分工明确、布局合理、整合资源、优势互补原则,依托高校和各类培训机构等现有培训资源,到2020年,支持建立1个市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与继续教育基地,到2020年,建立5家社会工作专业重点实训基地,逐步形成覆盖全市的社会工作培训与继续教育网络。

(十)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培育基地建设。

为创新社会服务与管理方式,扩大社会工作服务供给,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整合现有资源或新建等方式建立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培育基地,重点扶持和发展为老年人、妇女、儿童、青少年、残疾人、失业人员、失地农民、低保对象、受灾群众、进城务工人员、药物滥用人员、艾滋病感染者、流浪人员等特殊群体提供服务的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十一)社会工作服务标准化示范建设。

大力加强社会工作服务组织网络建设,逐步推进全省街道(乡镇)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和城乡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到2020年基本实现街道(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组织全覆盖;着力推进社会工作标准体系建设,建立与我省社会工作发展相适应的社会工作标准体系。到2020年建立5个社会工作服务标准化示范县(市、区)、30个社会工作服务标准化示范单位和60个社会工作标准化示范社区,引导和推动社会工作服务发展,扩大社会工作服务覆盖面。

六、 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做好规划的落实,推进本地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部门要做好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民政部门要发挥职能部门作用,抓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工作力量,推动有关工作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做好本业务领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要将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班子考核指标,建立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机制。

(二)建立规划体系。各县(市、区)、园区要根据实际制定本地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形成与全市规划衔接配套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规划体系;各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落实方案,指导推动本行业、本领域贯彻规划要求,推动本行业、本领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三)加大资金投入。各级政府要将应由政府负担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逐步加大民政部门使用的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大力拓宽社会融资渠道,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和个人设立非公募基金会,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社会工作服务领域,形成多渠道、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

(四)加强示范引导。不断总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实践经验,组织开展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示范地区和单位创建活动,发挥示范地区和单位的引领带动和辐射作用,推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的全面落实。

(五)加强研究宣传。深入开展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理论研究,积极探索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资源开发规律。运用多种方式开展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宣传,提高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社会认知度。广泛宣传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举措以及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为规划顺利实施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