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12-9-17_A/2016-1209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6-1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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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减灾委办公室:
现将《保山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
保山市减灾委办公室
2016年11月24日
保山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
为进一步提高保山市综合防灾减灾能力,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云南省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和《保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建设成效
“十二五”时期,保山市自然灾害多发频发,地震、地质、气象、水旱、森林火灾等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自然灾害共造成644万人次受灾,紧急转移安置2万多人次,因灾死亡(失踪)38人,直接经济损失52亿元。面对复杂严峻的灾害,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高效联动,有序开展抗灾救灾工作,大力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通过实施云南省“全面加强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10项重大措施”、“继续深入推进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10项重点工程”等重大政策措施,防灾减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防灾减灾法制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成立了减灾委、应急办等综合协调管理机构。各部门不断完善灾害应急预案、响应处置、协调联动、信息共享、灾情会商、生活救助、社会动员、军地协同、恢复重建、财政投入等机制,部队、民政、地震、国土、气象、水务、住建、消防、卫计委、道路、通讯、交通等部门各司其职,全市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呈现统筹推动的良好局面。
二是应急处置与保障能力不断提升。建成了1个市级(含隆阳区)、4个县(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基本具备了处置一般破坏性地震和常态性灾害的能力,有力有序有效应对了腾冲5.2级地震、昌宁5.1级地震、4年连旱等系列重特大自然灾害,实现了灾害发生12小时内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初步救助。
三是灾害应急管理体制不断完善。第一,救助工作及时有效。全市共下拨救灾资金2.3亿多元,救助灾区受灾群众136万人次,调拨救灾帐篷2170顶、折叠床1700张、床垫1000个、彩条布670件,发放粮食5440吨、棉被27590床、大衣4100件、衣服18410套,有效保障了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第二,落实救灾款分级负担体制,救灾资金投入力度加大。全市各级政府坚持关注民生首先从关注受灾困难群众的生活做起,加大财政列支救灾资金力度。自2011年至2015年底,市、县财政列支救灾资金1100多万元;下拨我市的中央冬春救助资金由2011年的1608万元增加至2015年的2550万元,增长58.6%。
四是综合减灾能力不断提高。第一,综合协调,积极开展减灾活动。充分利用市减灾委这一平台,积极开展与气象、地震、水务等部门的合作会商,建立与军队、武警单位的救灾合作机制,切实加强我市减灾救灾工作水平。目前,全市各县(市、区)、乡(镇)制定出台了救灾应急预案;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11个。第二,加强基础建设,减灾工作取得进展。全市各级民政部门每年举办1—2次防灾减灾救灾业务知识培训,培训人数9000多人次,提高了灾害信息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已基本建成以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库为中心(包括隆阳区)、4个县(市)级库为支撑、辐射市、县、乡的救灾物资储备网络。第三,备灾工作扎实有效。修订印发了《保山市民政局救灾应急工作规程》;做好备灾工作,盘点核对全市代储省级物资,结合年初灾情形势研判和历年灾情分析,科学调整物资储备格局,确保灾害发生受灾群众可在12小时内得到基本生活救助,为救灾工作提供有力保障。目前,全市共储备省级救灾帐篷4777顶、棉被17673床、大衣6749件、衣服20887套等10多个品类的救灾物资。第四,精心组织动员,救灾捐助工作有成效。全市民政系统共接受捐款287万元,对解决我市灾区困难群众的生活困难发挥了重要作用。第五,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有成绩。共投入中央、省和市级民房恢复重建资金3600多万元,完成恢复重建1.3万多户4.68万间。第六,救灾款物管理更加严格规范。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人民政府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救灾资金监管,全面检查十八大以来各级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第七,政策性农房保险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共为全市51万多户农户住房投保259万多户次,投保自然灾害保险费2590多万元,4373户受灾群众得到理赔,赔付金额1324万多元,减轻灾区群众负担,维护农民的切身利益,收到良好的社会效益。
五是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深入人心。各级民政部门切实履行减灾委办公室的综合协调职能,以全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防震减灾日”等为契机,开展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全市共发放防灾应急宣传小册子66.8万本、防灾小应急包28万个、开展防灾减灾应急小型演练700余次,发放各种防灾减灾知识宣传资料80多万份,制作宣传展版3600多块,悬挂宣传标语1100多条,播放防灾减灾宣传片1200多场次。
(二)存在问题
一是抵御灾害的能力依然薄弱。广大农村和乡镇建筑设防标准较低,因灾致贫、因灾返贫问题尚未得到有效遏制,“小震大灾”现象突出。人口与社会财富高度密集的城市抗震能力与其面临的风险不相适应,城镇应急避难场所数量少,标准偏低。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对象量大面广,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难度大。部分江河防洪能力弱,城市洪涝问题突出。群众防灾减灾意识、自救互救能力薄弱,防灾减灾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尚未建立,乡镇和社区减灾能力不强。救灾物资储备与投送能力有待提升。防灾减灾人才不足,专业化水平需要提高。
二是统筹整合能力亟待加强。现行防灾减灾工作体制机制不适应新形势下综合防灾减灾需求,分部门分灾种的格局尚未打破。资源统筹与配置效率不高,资源分散、重复建设,信息共享和服务能力较弱,互联互通不畅。政府、社会、公众合力的高效社会治理机制尚未形成,有序引导社会力量和发挥市场手段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机制有待加强。
三是防灾减灾科技支撑不足。灾情风险评估、灾情快速评估能力不足,防灾减灾投入绩效评估亟待加强,现代高新技术应用较少。信息获取能力弱、信息技术成果转化率不高、适合保山山地特征的防灾减灾科技装备不足。
(三)面临形势
“十三五”时期是保山市与云南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防灾减灾工作面临诸多新挑战、新机遇。
一是自然灾害形势严峻。新一轮强震活跃期还将持续5—10年,省内存在发生多次强震乃至大震的可能;保山市地质环境条件复杂脆弱,地质灾害具有点多面广、破坏性强的特点。受全球气候变化影响,保山年平均气温仍以上升为主,区域降水波动变化加大,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危害加剧。此外,随着我市经济总量持续增加,开发建设不断向山区拓展,自然灾害风险和人类开发活动风险趋高,防灾减灾任务艰巨。
二是经济社会发展对防灾减灾提出了更高要求。国家战略、城镇化加速、过境经济带、经济走廊快速发展,大量的工程基础设施基础亟待防灾减灾保障。同时,当前灾害治理的内涵越来越广、社会预期越来越高,全面脱贫,实现小康社会需进一步健全公共安全与防灾减灾现代治理体体系。
三是防灾减灾建设面临的机遇。国家继续实施西部大开发、加大脱贫攻坚力度,将进一步加大对自然灾害严重的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困难地区政策支持;社会各界积极主动参与防灾减灾;建立综合防灾减灾体制机制的条件成熟。我们应树立问题导向及机遇意识,整合资源,完善体系,创新突破,全面做好综合防灾减灾体系建设。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十三五”时期,我市防灾减灾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人民政府和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正确处理防灾减灾救灾和经济社会发展关系,坚持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方针。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全面提高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保山建设生态文明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和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保障。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协调发展。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最大程度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和保护财产安全。遵循自然规律,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预防为主,综合减灾。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风险评估、工程防御、宣传教育等预防工作,坚持防灾、抗灾和救灾相结合,常态减灾和非常态减灾相结合,综合运用各类资源和多种手段,统筹推进灾害管理各方面、各环节工作。
依法应对,依靠科技。坚持法治思维,依法行政,提供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治化水平。强化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的运用转化,有效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科学水平。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各级政府在防灾减灾工作中的主导地位,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社会力量的重要作用,强化政府与社会协同配合。
(三)规划目标
总体目标:
初步建成保山市防灾减灾现代治理体系,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得到全面提升。
具体目标:
1.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初步形成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协调联动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机制。
2.防灾减灾工作纳入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实施本级综合减灾规划。
3.自然灾害发生12小时内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得到初步救助,自然灾害保险赔款占自然灾害损失的比例逐步提高。
4.防灾减灾知识在公众中普及率明显提高,防灾减灾知识的社会公众普及率显著提高,在校学生全面普及。
5.创建10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和1—2个“山地特色的综合防灾减灾乡镇”。
三、主要任务与重点项目
(一)完善法制和创新体制机制
完善灾害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市减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职能,发挥主要灾种防灾救灾指挥机构防范部署与应急指挥作用。理顺和完善市、县(市、区)综合防灾减灾工作管理体制,强化各级政府的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军地协同联动、救援力量调配、物资储运调配等应急联动机制。加强各涉灾部门、部门与地方间协调配合和应急联动,完善自然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和群测群防机制,健全灾害背景数据、灾情数据和救灾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加强减灾部门间人员交流、资源整合。完善防灾减灾财政投入机制,完善自然灾害监测预警、群测群防、工程防御、应急救援、转移安置、生活救助、医疗救治、恢复重建、灾害社会治理等方面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防灾减灾法律、法规、预案体系,明确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公众在防灾减灾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
(二)加强自然灾害风险防范能力建设
加强部门间监测预测预警的协作、共享、会商,加强自然灾害早期预警与发布能力,显著提高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的准确性、时效性和社会公众覆盖率;健全灾情统计指标体系,完善灾情统计核查方法,推动灾情统计报送网络和信息发布平台建设。
(三)加强重大防灾减灾工程建设
加强防汛抗旱、防震减灾、生态环境治理等防灾减灾工程建设,提高自然灾害工程防御能力。继续实施公共基础设施安全加固工程,利用学校、公园、广场、体育馆、人防设施、城市绿地等公共服务设施,加快城市应急避难体系建设。全市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成1个I类应急避难场所;20万以上人口城市至少建成3个I类应急避难场所,积极争创1—2个“山地特色的综合防灾减灾乡镇”。
(四)加强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加强应急救助体系建设,完善自然灾害救助政策,充实自然灾害救助项目,各级政府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自然灾害救助资金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健全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完善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制度、运行机制和储备模式,科学规划、稳步推进各级救灾物资储备库(点)和应急商品数据库建设,提升物资储备调运信息化水平,新建昌宁县救灾物资储备库;申报新建一批多灾、易灾乡镇救灾物资储备点。
(五)加强恢复重建能力建设
强化落实“省级统筹、州市负责、县抓落实” 恢复重建工作机制。将恢复重建与民生改善、产业发展、新型城镇化、扶贫开发等工作有机结合,统筹做好恢复重建规划编制、技术指导、政策支持等工作。坚持科学重建、民生优先,将城乡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摆在突出和优先位置。科学的编制恢复重建规划,突出群众主体地位,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督导评估制度,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跟踪分析及综合评估。加强受灾群众的心理援助,提高城乡住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产业、生态环境、组织系统、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恢复重建能力。完善群众广泛参与的灾后重建工作机制,结合扶贫开发、保障房建设、危房改造、灾后恢复重建等,提升农村住房设防水平和承灾能力,推进实施自然灾害隐患点重点治理和居民搬迁避让工程。
(六)加强城乡基层防灾减灾能力建设
加强乡镇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实现综合防灾减灾管理工作纵向到底。发挥乡镇基层组织自救互救、灾害群测群防、灾情信息统计与报送、科普宣传教育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强基层监测预警信息发布能力建设和救灾装备水平。加强基层灾害监测员、信息员队伍建设,实现多灾种信息员“合一”,确保每个灾害隐患点有1名监测员,每个城乡基层社区有1名灾害信息员。
积极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开展社区灾害风险识别与评估,编制社区灾害风险图,加强社区灾害应急预案编制与演练,加强社区救灾物资储备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深入推进综合防灾减灾示范区创建工作。鼓励和支持以家庭为单元灾害应急物品储备,提升家庭和邻里自救互救能力,全市范围内争创10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七)发挥市场和社会力量在防灾减灾救灾中的作用
发挥保险等市场机制作用,完善灾害金融支持体系,进一步拓宽农村民房灾害保险,充分发挥保险机制在灾害风险管理的经济保障作用。积极引入市场力量参与灾害治理,发挥其在物资储备、预警预报、宣传教育、恢复重建、科技产品等领域的作用。
加强对社会组织参与防灾减灾救灾的引导和支持,完善社会组织有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健全相应的动员协调机制,建立服务平台。加快研究和推进政府购买防灾减灾救灾社会服务等相关措施。加强救灾捐赠管理,健全救灾需求发布与信息导向机制,开展救灾捐赠接收机构捐赠款物管理使用评估,强化救灾捐赠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建立社会组织参与救灾信息平台,实现社会组织参与救灾需求评估、信息发布、资源对接等功能。
发挥社会工作参与防灾减灾救灾优势,将灾害社会工作服务纳入灾害救援体系,发挥其在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受灾群众危机介入、生活支持和社区关系修复服务、心理援助、情绪疏导、引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八)加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
建立防灾减灾救灾长效机制,将防灾减灾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强化各级政府的防灾减灾救灾责任意识,提高各级领导干部风险防范能力和应急决策水平,进一步完善政府部门、社会力量和新闻媒体等合作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的工作机制。推动全社会树立“减轻灾害风险也是发展、减少灾害损失就是增长”的理念,努力营造防灾减灾文化良好氛围。
开发针对不同社会群体具有保山民族文化特色的防灾减灾科普读物、教材、影视动漫、游戏等宣传教育产品,充分发挥微博、微信和客户端等新媒体的作用。加强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基地、网络虚拟教育平台、数字图书馆、灾害遗址纪念馆、主题公园等建设。推广分享各民族传统实用减灾知识和文化。充分利用“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等节点,弘扬防灾减灾文化,面向全社会公众广泛开展知识宣讲、技能培训、案例解说、应急演练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因灾制宜,强化实施,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实施方案,确保规划目标完成好。
(二)加强资金保障,畅通投入渠道
完善防灾减灾救灾资金多元投入机制,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加大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基层减灾能力提升、科学研究、科普宣传和教育培训的经费投入;完善防灾减灾救灾资金多级分担机制,加强救灾资金使用、监督与管理。
(三)加强人才培养,提升队伍素质
加强防灾减灾救灾科学研究、抢险救灾和行政管理等方面的人才培养,强化基层灾害信息员、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队伍建设,扩充人才队伍数量,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提高人才队伍素质,形成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专业精湛的防灾减灾救灾人才队伍。
(四)加强跟踪评估,强化监督管理
建立规划实施跟踪评估制度,强化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监督检查,要加强对规划相关实施情况的评估和落实情况的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