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12-9-/2020-0901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20-09-01
  • 文号
  • 保民政通〔2020〕30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保山市民政局关于转发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及有关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云南省民政厅做好2020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及有关工作的通知》(〔2020〕86号)转发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2020年度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全程实行告知承诺制。根据告知承诺制要求,报考人员须承诺填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

二、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广泛动员广大干部职工踊跃报名参加考试,共同营造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各县(市、区)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继续执行鼓励政策,凡年龄在45周岁以下符合报考条件的干部职工要求全部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

四、各县(市、区)民政局负责本地区的考试报名工作。为提升社区干部的社会工作专业服务能力和水平,动员社区干部积极参加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报名结束后及时将报名情况报市民政局办公室。

五、如需要征订教材的,请用微信公众号扫描二维码及时进行征订,各县(市、区)做好征订数量的统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