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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12-9-/2023-0209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年度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3-01-12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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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保山市民政局

2022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 年,保山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坚持依法行政,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取得明显成效,为全面推进保山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积极推动主动公开。加强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力度,动态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满足群众需求。政务信息发布有力有效,舆论引导工作精准、回应群众关切及时。全年通过信息公开平台公开发布政策文件 7 篇,通知公告 17 条,制作政策解

2 篇,及时更新局领导相关信息。

(二)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加强对办理答复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全年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件,均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和答复;本年度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保山市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召开保山市直民政系统政务公开工

作会议,安排部署年度重点任务,持续推进工作落实。认真履行拟公开信息审查、维护和更新主动公开信息等职责,加强文件归档和档案管理,便于查询使用。

(四)加大政策发布及解读力度。一是加强政策文件发布。聚焦社会组织管理、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社会事务、养老服务、儿童福利、地名管理等重点工作,局信息公开平台、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政策文件和重要活动,全面展示民政工作进展成效和经验亮点;开展社会组织管理、社会救助、基层治理、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等政策宣传活动,推动更多领域群体享受政策红利。二是创新政策解读形式。积极拓展局信息公开页面和政务新媒体功能,制作文字政策解读 2 篇,转发政策解读 9 篇;利用图表

形式制作政策解读产品 2 篇,对 2022 年出台的民政领域两个规划开展解读,提升政策解读效果。

(五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政策咨询服务,优化热线电话及新媒体平台建设,全年电话接听量达 3000

余人次,局信息公开页面发布信息 568 条,局微信公众号“保

山民政”发布信息 240 条。持续发挥政务大厅民政窗口等公开渠道作用,做好群众咨询答疑、政策宣传工作。

(六)强化监督保障。进一步加强局信息公开页面和政务新媒体日常监管,确定专人负责、科室配合,协同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依法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全年未出现问题

被上级部门通报。

(七)2022 年政务公开任务分解完成情况。

1.加大民政信息公开。持续加大社会救助、儿童福利、养老服务等服务信息公开力度,全年公开社会救助信息 69

条,儿童福利信息 51 条。养老服务信息 59 条。

2.做好财政领域信息公开。设置“财政资金”栏目,及时公开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政府采购等信息。2022 年公开财政资金信息 32 条。

3.提升政策解读质量。2022 年制发《保山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保山市“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两份重要政策文件,已在“政策文件”栏目进行公开,并将政策解读文件上传。

4.加强互动回应。2022 年全年收到领导信箱提问 8 件,均在 3 个工作日内答复。答复认真严谨,积极帮群众解决问题,无推诿、敷衍情况,没有因答复提问被投诉情况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第二十条第(六)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保山市民政局在推进政务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项。决策公开有待深化,政策解读形式有待多样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便民化有待提升,业务培训有待加强等。

(二)改进情况。下一步,保山市民政局将持续深化政务公开,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要求,加大决策公开力度,采取群众喜闻乐见形式解读政策。以方便群众为目标,不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积极参加省、市两级组织的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全市民政系统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 年度未出现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