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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12-9/20240812-00004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4-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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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民政局关于政协保山市五届三次会议第72号提案答复的函

虞蕙源、赵燕、罗翔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我市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教育管护和救助帮扶的建议”(第05030072号)收悉,提案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教育管护和救助帮扶问题,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对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工作开展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经市民政局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办)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自去年8月起,全市开展了广泛深入的调研,全面分析情况,形成了《保山市留守儿童调研报告》,针对全市留守儿童的关爱保护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和市长任双组长的留守儿童关爱救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中共保山市委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留守儿童关爱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保山市留守儿童关爱救助保护三年(2023—2025年)行动方案》等文件,领导小组牵头制定了全市留守儿童宣传引导、家庭监护、学校管护、社会防护、司法保护、特殊帮扶等6个专项工作方案,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留守儿童关爱救助保护工作的通知》,实行每月1次调度,每季度1次推进会,及时总结分析,协同推进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工作落实。市民政局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救助保障,搭建关爱服务平台,全力推进全市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救助保护工作。

一、关于健全基层工作基础,强化救助帮扶措施

一是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完善。市民政局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切实保障低保、特困、孤儿、事实无人抚养等困境儿童基本生活。截至6月底,全市孤儿223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551人,低保未成年人18336人,特困未成年人359人,重度残疾未成年人1824人,困难残疾未成年人1367人,分类纳入救助范围,基本生活得到切实保障。二是全面开展挂联帮扶。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共13985人结对31931名留守儿童,其中,市级领导(含职级)36人结对90名留守儿童;市直及驻保137个单位891名处级干部结对137个村(社区)1254名留守儿童;各县(市、区)领导干部13058人结对30587名留守儿童。三是健全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将全市符合民政部门长期监护情形的孤残儿童,统一集中安置在市儿童福利院集中养育,目前,市儿童福利院集中养育儿童54人。成立市、县未保中心6个,76个乡镇(街道)100%建立未保工作站,在全省首家实现市、县、乡三级全覆盖。2023年以来,全市共救助流浪乞讨未成年人64人。四是强化儿童之家建设。建设儿童之家955个,实现村(社区)全覆盖,配齐配强儿童主任,充分发挥儿童之家对留守儿童的课后辅导、心理疏导、假期托管、问题干预等作用,市、县、乡、村四级未成年人保护体系不断健全完善。五是财政部门认真履职尽责,不断优化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工作力度和经费投入,多渠道筹集资金,根据留守儿童保障工作的开展情况安排必需经费。同时,督促各县(市、区)统筹本级预算安排基层工作经费。六是团委、妇联、社工机构等组织了返乡大学生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假期托管,寒假期间全市邀请返乡大学生志愿者1000多人,累计开展各类托管班125个,开展作业辅导等儿童之家活动300余场次,服务儿童20000余人次,受益家庭16000余户,2024年寒假托管服务基本做到村级全覆盖。

二、关于优化学校教育工作,筑牢教育主阵地

一是聚焦在校在园留守儿童的困难和需求,坚持“学习、生活、心理”三位一体系统发力,力求做到“学习优先辅导、生活优先照料、心理优先关爱”,为在校在园留守儿童提供全方位管理和服务。建立留守儿童成长记录卡,推行全员导师制等“一生一档”菜单式分类帮扶,45918名在校留守儿童实现在档管理;精准落实义务教育营养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等政策,按时兑付各类教育资助资金5.23亿元,惠及45.99万人次,有效保障困难学生基本生活需求;845所农村基层学校全力改善寄宿条件,29559名留守儿童住校寄宿就读、寄宿率达70.48%,有寄宿需求的留守儿童已完成全覆盖。建成学校心理辅导室515个,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2154名。二是加强安全常识教育和校园安全管理,聘请1054名法制副校长常态到校开展法治教育,“平安校园”创成率达80%;开发性健康教育课程资源32课时,在全市913所学校推广普及。三是公安机关持续推进防范治理重点行业场所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工作,督促旅馆业严格落实未成年入住旅馆“五必须”规定,联合市场监管、文旅、人社等部门将重点行业场所经营单位(含网吧)落实防范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有关主体责任纳入治安监督管理检查范围,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明察暗访、专项工作等方式,依法强化监督管理。2024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检查重点行业场所(含网吧)6561家次,查处旅馆业未落实未成年入住旅馆“五必须”规定案件8起。

三、关于转变就业保障方式,推进农业人口就近就业

一是落实就业创业帮扶政策,推动留守儿童家庭成员返乡就业创业。持续实施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帮扶车间吸纳就业补贴等就业帮扶政策,保障脱贫家庭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全市人社部门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11061人,安置脱贫劳动力9513人,累计拨付补贴31575.02万元,人社部门认定就业帮扶车间47个,吸纳就业3261人,脱贫劳动力639人,易地搬迁点劳动力232人,累计补贴资金184.91万元。继续实施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以提升返乡创业农民工贷款的便捷性和可获得性,2024年以来,创业担保贷款共扶持返乡创业农民工创业8人,发放贷款210万元。二是持续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每个县(市、区)要因地制宜建设1个“幸福里”就地就近就业服务能力建设示范。按照“1+N”模式建设县级标准化零工市场和多元化零工驿站,健全乡镇、村(社区)就业服务站,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基层设立网点,打造“15分钟就业服务圈”,推进“四位一体”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全国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创建和保山市咖啡产业创业孵化示范园区建设。三全力支持吸纳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乡村企业开展劳动技能订单培训,实现企业生产效率提升与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提升双向共赢;落实好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奖补政策,鼓励乡村企业、生产车间加入人社部门认定就业帮扶车间行列,持续吸纳脱贫劳动力及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四是持续开展好招聘服务工作。开展好“就业访民情”和“五进”活动,实际掌握企业用工需求和求职者就业意愿,主动深挖岗位资源,及时归集企业岗位和发布岗位信息,积极为用人单位与求职人员搭建沟通、交流的招聘平台。通过直播带岗、现场招聘、线上服务等方式,整合资源,多轨发力,精准对接,有针对性地推荐就地就近就业岗位,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充分就业。

四、关于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加强对涉外婚姻携行儿童的关爱

一是保山市涉外婚姻登记主要有两大类,一类是边民通婚。根据民政部发布的第45号令《中国边民与毗邻国边民婚姻登记办法》,针对中国边民与毗邻国边民在中国边境地区办理婚姻登记,毗邻国边民提供能够证明本人边民身份的有效护照、国际旅行证件或者边境地区出入境通行证件。另一类是非边民涉外婚姻。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外国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有关证明,应当经与该国及中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和中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经第三国驻华使(领)馆认证。对登记材料齐全的涉外婚姻,保山市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处都给予及时办理。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省、市相关户籍管理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公安部门对亲生父亲或母亲一方为中国国籍、在国外未落户的涉外婚姻携行儿童,都给予落户,户籍落在中国国籍父亲或母亲一方。目前,公安部门正在逐步解决符合落户条件的涉外婚姻携行儿童的落户问题。

五、关于明确托幼机构管理职责,推进乡镇托幼事业发展

一是持续完善政策服务体系。近年来,全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幼有所育”目标,健全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措施,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开展示范创建活动,推进托育机构备案管理,取得阶段性成效。2023年3月,保山市被命名为全国第一批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成为全省唯一的示范城市。截至目前,全市共有托育机构117家,可提供托位9040个,每千常住人口托位数3.76个,完成备案59所,位居全省前列。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一老一小”领导小组,“一小”工作推进办公室设市卫生健康委。市、县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多次研究部署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落实。制定《保山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出台《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工作方案》《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十一条措施》《保山市托育机构备案指南》等系列配套政策措施,着力解决要素保障、融合创新、队伍建设、综合监管等方面问题。同时,加大人才队伍建设,将托育人才培育纳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保山中等专业学校开设了托育专业,全市现有育婴师、保育员民办培训学校12家,工种评价认定资质机构5家;2019年以来,共培训托育机构负责人110人次、保育师4581人次、育婴员3580人次、保健员1237人次。二是着力推进托幼一体发展。全市80%以上人口在农村生活,由于路途遥远和家庭条件等原因,95%以上的婴幼儿都是由父辈、祖辈照护,特别是0-2岁婴幼儿送入托育机构照护较少,有的乡镇也开办过托育机构,因资金运转困难、招收不到孩子等原因而关停。近年来,全市出生人口连续下降,加之农村居民分布较为分散,外出务工人员多,对留守儿童而言,还存在托育服务费用高、入托意识弱等问题,导致农村托育机构招生困难、托位空置率高。目前,全市117家托育机构中,农村托育机构24家,占20.5%。下一步将着力推进乡镇公立幼儿园托班建设,落实新建幼儿园设置不少于50个托位的要求,加快乡镇公立幼儿园托班建设,不断扩大托位供给。

六、关于强化“三方”联动协作,构建关爱体系建设

一是“家庭、学校、社会”三方协同,校内校外全覆盖。围绕“家庭主责、学校主阵地、部门参与”的工作思路,多方发力,协调联动,推动在校在园留守儿童关爱保护齐抓共管。建立家长学校588所,成立家长委员会1284个,组织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1800余场次,大力普及《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知识,倡导科学家教观念,推动家庭监护抚养责任落实。落实“定期+随机”家访制度,实现留守儿童个人情况、家庭情况、监护情况“三知”,做到行为习惯、学习发展、心理健康、自我保护、法制安全“五教育”,保持身体不适、成绩变化、情绪波动、言行有异“四沟通”,动员和支持市、县、乡、村四级书记担任“编外校长”,全市13985名领导干部结对帮扶困难留守儿童,做到不漏一户一人。二是市委、市人民政府及各级各部门强化汇报对接,积极争取省直部门、各类公益慈善组织及爱心企业关心支持留守儿童关爱救助保护工作,动员社会力量热心助学。1月9日,市委、市人民政府举办了2024年留守儿童爱心助学活动仪式,与共青团云南省委、中国狮子联会云南代表处等部门和爱心企业签订爱心助学合作协议。全市加大线上线下捐款力度,积极开展“5.8人道日”慈善捐款,截至目前,共筹集资金1349.1余万元,资助困境儿童1500余名,汉营润泽学校课桌椅、校服、图书室、厨房餐厅等设施均已得到落实。同时,市级各民主党派积极参与,充分发挥党派优势,争取人力、物力、财力等各方面资源支持,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三是“61520”试点进展顺利。以隆阳区金鸡中学为试点,推广“61520”工程,依托“6”大智能(智能通话、智能疏导、智能防护、智能提醒、智能学习、智能校园),通过“1”屏承载,凝聚“5”级关爱(政府牵头、社会响应、学校落实、家长关心、教师协助),连接家校“2”端(家庭有父母、在学校有老师),实现“0”距离亲情守护。为留守儿童畅通感情沟通渠道,搭建心理支撑平台,构筑童年庇护港湾,真心守护留守儿童成长。目前,该项目已在10个学校落地,共安装话机78台。四是全市派出所结合接处警、查办案以及驻社区等工作,强化日常走访排查,发现未成年人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或行业监管不到位、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依法对未成年人监护人和主管部门发出《公安提示函》;对未成年人违法行为情节较轻,不予治安管理处罚的,及时干预处理,向相关学校发放《公安提示函》,向未成年人出具《未成年人训诫书》。2024年以来,全市共发放《公安提示函》和《未成年人训诫书》134份。对发现的有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联合相关部门积极开展教育矫治、精准帮扶,及时将相关信息通报教体部门,督促学校加强管理,针对涉案有严重不良行为学生,监督公安机关依法进行训诫矫治;对监护人、所在学校无力管教或管教无效的,按照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送入专门学校。

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人大、政协的监督下,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取得阶段性的成效,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生活和基本权益得到保障,挂联代帮责任制得到落实,“1+N”寄宿模式有序推进,社会关爱服务平台逐步搭建。我们深知,虽然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是离党和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的需求还存在很大差距,如:全市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救助保护机制运行不够顺畅,信息管理不够完善,学校教育管理还有差距,挂联帮扶还不扎实等。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救助保护措施,积极营造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健康成长氛围,构建起党委领导,家庭、政府、学校尽职尽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救助保护工作体系。

感谢您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