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12-9/20260628-00005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6-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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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五届六次会议第05060015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赵燕委员:

您在政协保山市五届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破解养老机构“高闲置低入住”困局 推动养老服务精准化发展的建议》(05060015号)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经商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残联,现答复如下:

一、养老机构收住老年人情况

隆阳区区级敬老院设置床位300张,收住197人,乡镇养老院设床位40张,收住13人,床位闲置率67.5%;市场化养老机构共设360个床位,收住145人,床位闲置率59.7%。施甸县县级养老院还未建成;施甸县姚关敬老院建设床位100个,收住93人,床位闲置率17%。腾冲市县级养老院设床位250张,收住201人,乡镇养老院设床位200张,收住23人,养老院床位闲置率88.5%;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社会化养老机构共设床位56张,暂无人入住,床位闲置率100%。龙陵县县级敬老院设床位202张,收住108人,乡镇养老院共设床位507张,收住55人,床位闲置率89.2%。昌宁县县级敬老院设床位181张,收住102人;乡镇养老院设床位100张,收住13人,床位闲置率87%;社会化养老机构设床位200张,收住27人,床位闲置率86.5%。

二、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根据《第05060015号》提案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结合各市级行业部门职能职责及现状分析,现一一答复如下:

(一)关于“大力发展‘社区嵌入式’与‘菜单式’居家养老服务,精准匹配需求”的建议

一是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持续加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与改造力度,通过增设护理床位、实施明厨亮灶工程、改善无障碍设施、消防改造、美化绿化环境、建设医务室(巡诊室)、老年人能力评估室等项目,丰富养老服务功能,让有养老需求的老年人“愿意来、留得住、养得好”。目前,共建设城乡社区三级养老服务设施1014个(其中:县级中心敬老院4个,乡镇(街道)敬老院及综合养老服务中心59个,村(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老年活动室、幸福院、互助站等养老服务设施951个),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91%,实现了点面结合、功能互补、运行有效的养老服务体系。二是持续推进适老化改造。以“室内行走便利、如厕洗澡安全、厨房操作方便、居家环境改善、智能安全监护、辅助器具适配”为目标,分年度逐步为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适老化改造服务。2021年—2025年,累计投入资金1794万元,完成4592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有效降低老年人在家庭发生意外的风险,提升居家养老品质。三是拓展居家助老服务。2023年4月27日,印发《保山市推进居家养老服务试点方案》(保民政通〔2023〕16号),以隆阳区、施甸县、龙陵县、昌宁县4个县城所在地为试点,投入市本级福彩公益金229万元,围绕基本养老需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以个性化、清单化、专业化的方式,为试点家庭提供助餐、助洁、助浴、助医、助急、助购、助行、助乐、助聊、助学等“10+N”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共服务37935人次。四是试点推进家庭养老床位建设。2024年积极争取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1375万元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印发《保山市2024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保民政通〔2024〕27号),按照需求导向、专业支持、家庭参与的基本原则,完成家庭养老床位1517张、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2820人次,两项工作均超过民政部下达绩效目标20%。通过项目实施,推动形成成本可负担、方便可及的普惠型养老服务。五是扶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探索打造社会化嵌入式幸福食堂,利用现有养老设施和基础资源,科学规划点位,引入综合实力较强的餐饮企业,开办辐射带动力强的老年幸福食堂,致力于将老年助餐服务设施纳入城市居家一刻钟养老服务圈。为确保老年助餐服务可持续发展,出台《保山市民政局关于对老年幸福食堂运营补贴方案(试行)》,建立“双补贴”机制,利用市本级福彩公益金,对60周岁以上民政救助对象、70周岁以上全部老年人给予助餐补贴;同时,根据流量给予老年幸福食堂一定运营补贴,以扶持措施释放老年人消费潜力。目前,全市共实施老年幸福食堂项目31个,已建成29个,在建2个;2025年以来,服务老年人49.2万人次,给予助餐补贴121.8万元。

(二)关于“强化村级医疗保障网底,破解居家养老医疗痛点”的建议

一是不断提升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健康管理服务水平。2025年,全市65岁及以上老年人建档363501人,健康管理率76.3%,聚焦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等常见病,常态化开展早期筛查和干预指导。全市65岁以上老年人共签约346425人,签约率97.9%,履约345673人,履约率99.8%,老年群体基层健康防护网不断筑牢。二是持续加大养老兜底保障支持力度。各级医疗机构与19个养老服务机构签约,签约率达到100%,为养老机构入住老人提供定期体检、日常巡诊、急诊急救、慢病管理等常态化医疗服务,引导有条件的医疗机构拓展养老服务,支持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扩容医养结合服务。三是全力打通医养医保壁垒。将符合条件的养老院内设医疗机构、康复医院、护理院等依申请优先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对此类机构提供的医保支付范围内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结算。提供“互联网+医保”延伸服务,将远程会诊、上门护理等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解决老人外出就医不便的问题。简化经办审批流程,实现“一网通办”,推动医保系统与政务服务平台、养老机构“一件事”系统对接,实现医保参保、定点申请、变更登记等“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降低机构开办成本。四是加速推进长护险建制。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决策部署,推动解决失能人员长期护理基本保障需求。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保山市属于全省第二批建制的州市,计划于2027年启动我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明确用3年左右时间建立符合保山市实际,覆盖全民、城乡一体、公平适度、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五是充分激活互助养老银龄动能。以“云尚有你·银龄彩云南”系列老年志愿服务活动为抓手,引导广大老年群体深度参与基层治理和互助养老服务,2025年,全市组建银龄志愿队伍20支、吸纳志愿者1387名,开展健康服务、文化科普、邻里互助等各类主题志愿活动34项、累计168场。依托银龄志愿者、基层老年协会等组织的网格化布局优势,实现养老应急联动快速响应、帮扶到位,以银发力量赋能基层发展、守护晚年安康。

(三)关于“多措并举减轻养老经济负担,挖掘内生动力”的建议

一是提升养老机构床位利用率制发《关于保山市养老机构床位空置率高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2026年5月,由市民政局党组班子成员带队,分5个工作组深入五县(市、区)开展专项调度,聚焦分散供养特困对象、低保失能老年人、农村留守老年人、“老年父母+残疾子女”等特殊困难群体,面对面核查政策知晓、资金领取、照料探访、权益保障等真实情况,抓实做好老年人入住机构宣传动员工作,提升集中供养率和居家关爱精准度。目前,全市养老机构入住人员由808人增加至1143人,入住率由25%提高至43.7%,空置率降低18.7%。二是抓实老年群体帮扶。2025年,共接收60岁以上老年人救助申请2548件,其中临时救助1564件、特困供养97件、最低生活保障887件,均按政策给予保障;建立了18家行业主责部门协同预警的常态化防止返贫预警机制,在全国防止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累计识别认定60岁以上老年人1.6万人,通过帮扶已消除风险1.3万人,风险消除率82.2%。

(四)关于“优化存量机构功能定位,提升利用效率”的建议

一是深化养老机构改革。以“降风险、降成本、提质效”为目标,通过“关停并转一批”“转型使用一批”“提质改造一批”的措施,针对全市入住率低、运行成本高、资源闲置较大的22个农村养老机构进行撤并。2025年7月14日,印发《关于盘活闲置养老资源推动养老机构高效利用的工作通知》,鼓励社会资本的注入,探索将现有养老服务设施通过委托管理等方式无偿或者低偿交由专业组织、机构运营管理,通过招商引资盘活闲置资源,充分发挥其养老服务作用,实现养老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二是提升法治建设水平。通过开展调研,广泛征求老龄委各成员单位、一委员两代表及部分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等意见建议,制定完成《保山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规范养老服务工作,促进养老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破解闲置国有资产租期不超5年受限瓶颈,将租期延长至20年写入立法中,为招商引资创造良好营商环境。

三、下步努力方向

(一)强化基本养老服务供给。聚焦特困老年人、低保家庭老年人、重度残疾老年人、空巢留守老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全面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保障政策。推动养老服务资源向社区、乡村下沉、向家庭延伸,加快建设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站、助餐助浴点,拓展居家上门服务、紧急救援、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便民服务,打造“15分钟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圈”。

(二)提升机构养老服务水平。着力养老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加大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年底前再开展一期不少于30人的消防操作人员培训。优化公办养老机构布局,完善设施设备,提升护理型床位占比,重点为失能失智、高龄独居老年人提供专业照护服务。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坚持公办养老机构公益属性,提高运营管理水平,同时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专业化、品牌化养老机构,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

(三)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统筹城乡养老资源,健全农村养老服务网络,推进农村幸福院、村级日间照料中心提质增效,探索村级互助养老、邻里互助养老模式,完善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加大农村养老服务设施投入,推动城市优质养老服务资源向农村延伸,逐步缩小城乡养老服务差距。

(四)破解养老机构空置困局。通过认真排查摸清底数,对符合条件的老年群体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动员分散供养特困对象、中度以上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农村留守老年人、“老年父母+残疾子女”等特殊困难群体入住养老机构。

(五)健全医养结合服务体系。持续开展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防控、家庭医生签约等服务,不断优化老年医疗服务资源,有序推进医养结合服务试点,拓展支持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延伸开展医养结合服务,逐步完善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稳步提升健康养老服务供给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