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12-9-17_Z/2018-0705004 发布机构 保山市民政局
公开目录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18-07-05
文号 保民政发〔2018〕38号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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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民政局关于对政协保山市四届二次会议第138号提案的答复

民革保山市总支:

你们在政协保山市四届二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加强村委会(社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注重提高村(社区)工作者职业荣誉感

我市共有949个村(社区),其中:城市社区109个,村委会463个,农村社区377个;有在职社区干部609人,村干部3782人,有村民小组长13095人,居民小组长1891人。全市发展注册了88049名社区志愿者,占全市志愿者总数的57.9%,鼓励社区志愿者积极参加社区公益性志愿服务。

各级各部门都非常重视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村(社区)工作者的职业荣誉感、归属感。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激发广大社区建设工作者的积极性。2017年,省民政厅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开展了省社区建设先进单位、个人及优秀社区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按照省厅部署,积极组织开展我市社区建设先进单位、个人及优秀社区工作者评选活动。2018年,隆阳区永昌街道红庙社区党总支书记盛学周、昌宁县田园镇宝丰社区党总支书记张杨兵被评为省级优秀社区工作者。

从2017年起,我市每年选派2名社区干部参加中宣部和民政部在湖北省武汉市举办的全国社区工作者培训班,同来自全国各地的社区干部进行学习交流,相互借鉴社区建设工作经验。多年来,省民政厅也在全省各地举办村(社区)干部培训班,组织村(社区)干部“走出去,看一看”,努力提高村(社区)工作者的职业荣誉感和责任感,从而更好地村(居)民提供服务。

二、提高村(社区)干部待遇,激发工作积极性

为进一步规范和提高全市村干部岗位补贴和社区干部生活补贴标准,提高广大农村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我市研究出台了《关于规范和提高全市村(社区)干部补贴标准的指导性意见》,从2018年1月1日起,全市村(社区)干部岗位补贴统一采取“基础补贴+绩效考核奖励”两个部分构成的方式进行规范和提高,最高标准不超过3200元/月。“基础补贴”部分: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一肩挑”的每人每月2200元;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每人每月2100元;村(社区)副职、边武干事、社区专职委员每人每月2000元。“绩效考核奖励”部分:按照每年人均1.2万元进行绩效考核,绩效考核分为当月发放(200元)和年终考核(9600元)两个部分,充分体现多干少干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更好地调动村(社区)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村民小组党组织书记、小组长“一肩挑”的岗位补贴标准全市统一规范和提高为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不是“一肩挑”的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居民小组党组织书记、小组长“一肩挑”的岗位补贴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400元,不是“一肩挑”的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各县(市、区)均已研究制定相关政策,但根据具体情况执行标准略有不同。

三、出台文件,提高基层群众自治能力和水平

近年来,我市制定出台了《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居)务公开规范化工作的通知》(保办发〔2014〕37号),《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农村社区建设服务管理规范的通知》(保办发[2014]40号),《保山市加强村(社区)民主协商实施意见》(保办发〔2015〕82号),《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保办发〔2018〕22 号);市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保山市社区减负增效的十项规定》(保社区办〔2016〕1号),《保山市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保社区办发〔2016〕2号);民政局还积极会商了5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务监督建设的意见》(保民政发〔2015〕78号)。为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建设,明确了目标任务和发展方向,确保城乡社区建设工作有序开展。2018年,我局代市委、市政府起草了《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草案)》,进一步提升我市城乡社区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和组织化水平,促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凸显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

四、建立培训机制,不断优化村(社区)干部素质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市村(社区)干部队伍素质,有效提升村(社区)干部的履职能力,注重村(社区)人才培养,以便更好地服务于基层群众。根据《保山市“农村人才培训行动”实施意见》精神和我局制定的《保山市村(社区)干部培训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全市村(社区)干部培训工作。2016年和2017年,分别在隆阳区、昌宁县、龙陵县、腾冲市举办了4期村干部示范培训班,培训班每期为期5天,培训学员80余人,投入经费36万余元。培训班邀请省级高校、省社科院的专家教授和工作经验丰富的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干部及村(社区)干部来为参训学员授课、分享工作经验。安排参训学员到村集体经济发展较好的隆阳区王头寨社区、腾冲市新岐社区观摩学习。各县(市、区)、各园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村(社区)干部轮训工作,从2016年开始,各县(市、区)、各园区共举办培训班137期,培训9237人,投入经费289.5万元。

五、在今后工作中,积极吸收你们提出的建议,进一步加强村(社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

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突出重点,把握关键,进一步加强我市村(社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一是按照保山市“农村人才培训行动”工作部署,继续做好村(社区)干部培训工作,“十三五”期间,通过市级举办示范培训,县级开展轮训的方式,全市将培训1.9万人次村(社区)干部。二是继续研究制定村(社区)工作人员工作激励机制,提高村(社区)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三是继续指导、鼓励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助力脱贫攻坚。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保山市民政局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