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12-9-17_Z/2018-0730002 发布机构 保山市民政局
公开目录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18-07-30
文号 保民政发〔2018〕42号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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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民政局对政协保山市四届一次会议第185号提案的续复

高逊、封维仁、陈建新、段德斌、李晓松委员:

你们在政协保山市四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保山中心城市再新建一个现代旅游园林式经营性公墓的建议》,2017年8月14日我局以正式文件《保山市民政局关于对政协保山市四届一次会议第185号提案的答复》(保民政发〔2017〕39号)向各位委员进行了答复(属B类提案)。答复后,我局对该提案进行了跟踪督促和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续复如下:

一、提案答复内容

保山中心城市所在地隆阳区,目前有孝感泉经营性公墓1个。孝感泉公墓总体规划340亩,一期建设35亩,建设墓穴2200个,于2012年底已全部售完。孝感泉城市中心公墓二期于2014年4月开始开工建设,第一部分占地38亩,于2015年4月建设完成,共建设墓穴3600个,目前已售出2900多个,还剩700多个;第二部分于2016年2月开工建设,占地33亩,2017年6月完工,共建设墓穴3500个,目前已售出500多个,还剩3000多个。截至目前,整个孝感泉城市中心公墓共剩余墓穴3700个左右。除城市中心公墓(经营性公墓)外,隆阳区目前已建公益性公墓12个(河图麦场山、汉庄马鞍山、蒲薸公墓、板桥李家山、朝阳山、永昌、兰城、板桥卧佛、板桥小永村、金鸡乡小花园、辛街圆顶山、西邑大庄村),已建骨灰堂12个(兰城、辛街邹里、西邑乡羊邑、汉庄永铸、汉庄方官、汉庄贾官、辛街杜家、河图镇中心骨灰堂、西邑乡大庄村、板桥沙登、板桥乌龙、板桥世科)。现有的殡葬基础设施基本能够满足当前殡葬改革工作的需要,但从长远发展看确实有必要再建一个城市中心公墓。

一是随着全市殡葬改革工作的深入推进和保山中心城市的扩展、人口密度的增加,当前现有的一个城市经营性公墓确实很难满足广大市民的丧葬需求,通过我局调研,在隆阳区范围内再建设一个城市经营性公墓很有必要。

二是按照省民政厅的要求,一个县(市、区)原则上只能建设一个经营性公墓,市级中心城市所在地的县(市、区)在现有的城市中心公墓不能满足广大市民需求的情况下,可增加建设一个经营性公墓。目前,就我市的情况看,再申请建设第二个城市中心公墓有一定难度。加之,经营性公墓建设的审批权限在省民政厅,其审批程序相当复杂,各项规定指标要求相当严格。我局将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与隆阳区沟通,由隆阳区以隆阳区孝感泉三期建设项目在隆阳区兰城街道办事处汉营社区张家山扩大城市经营性公墓规模,总规划面积1000亩,以满足广大市的需求。

二、以孝感泉三期建设项目建设保山中心城市公墓的原因

(一)新建项目审批难。从当前我市我殡葬改革工作情况和省民政厅城市中心公墓建设的政策支撑来看,我市建设一个城市中心公墓难以审批,因此只能通过孝感泉三期建设项目的名义进行开发建设。

(二)隆阳区有能力和决心建设孝感泉三期建设项目。孝感泉城市中心公墓承担着市、区两级财政供养人员和城镇居民的骨灰安葬任务。2014年隆阳区委、区人民政府将孝感泉公墓扩建项目列为解决城乡居民丧葬问题的重要殡葬基础设施,征地79.53亩,启动建设孝感泉公墓二期建设项目,并于2014年4月12日开发建设,建成墓穴7120冢,完成投资5000万元。截至目前,已销售传统墓穴1900多冢,创收6000多万元,存量墓可满足保山中心城区及周边居民4-5年使用。孝感泉公墓二期开发建设墓穴的使用销售积累的资金,完全能满足三期建设资金需求,区财政无需承担资金投入。隆阳区天寿公墓开发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现状,能承担隆阳区范围内经营性公墓和公益性公墓开发建设与管理,无需吸纳社会资本。

(三)天寿公墓公司在隆阳区殡葬改革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是承担着隆阳区公益性公墓的建设。隆阳区天寿公墓开发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利用孝感泉公墓经营性公墓收益支持公益性公墓建设。目前,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公益性公墓8个(兰城街道公益性公墓、永昌街道公益性公墓、河图街道公益性公墓、金鸡乡公益性公墓、西邑乡沙子坡公墓、西邑乡松树园公墓、蒲缥镇公益性公墓、潞江镇公益性公墓);正在新建公益性公墓2个(蒲缥石亩河公益性公墓、西邑乡马鞍公益性公墓)。下一步规划建设山区乡镇公益性公墓(骨灰堂)。截至目前已投入建设资金1.3亿元,建设各类墓穴22000多冢,达到火化区范围内公墓全覆盖。公益性公墓只收取适当的成本费,单墓价格为3000元/冢,双墓价格为4000元/冢,还包括了刻碑、下葬和前10年的管理费,隆阳区城乡居民死亡后进入公益性公墓安葬,领取遗体火化补助1000元和进入公墓安葬补助2000元,达到安葬零成本。公益性公墓建成并投入使用,不仅满足了群众丧葬需求,而且大大减轻了保山城市建设项目和园区建设迁坟安葬压力,为推进隆阳区殡葬改革提供了保障。

二是承担着隆阳区殡葬惠民政策补助资金筹措兑付。根据《隆阳区殡葬管理实施细则》(隆政办发〔2015〕81号)规定,户籍属隆阳区城乡居民(除财政供养人员、已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外)实行免除基本殡葬费,即免收火化费、运尸费、骨灰运送费等,同时给予一次性火化补助1000元。2015年5月以来,该项殡葬惠民免补政策,共兑付殡葬惠民补助2300多万元。由于区财政困难,惠民殡葬补助资金全部都是天寿公墓公司经营孝感泉城市中心公墓的利润来兑付。

隆阳区天寿公墓开发有限公司几年来,在公益性公墓建设和殡葬惠民补助共投入1.5亿元,为隆阳区殡葬改革顺利推进发挥了重要作用。如果再引入一家经营性公墓建设单位,公司经营收益势必会减少,能用于公益性反哺的资金不足,将会影响隆阳区殡葬改革的全面推进。

基于以上三个方面的情况,我市的城市中心公墓建设以隆阳区孝感泉三期建设项目的名义来建设更符合保山实际。

三、孝感泉三期建设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孝感泉公墓扩建三期建设项目用地选址在隆阳区兰城街道办事处汉营社区张家山,总规划占地1036.25亩。项目建设于2017年8月22日经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立项审批。目前已完成规划设计方案编制、环保登记审批、水保审批、道路建设施工图设计等前期工作,林地使用已于2017年12月29日上报省林业厅审核批准450亩。规划可建造传统墓穴9万冢,生态墓穴6万多冢,全部开发建设完成后,能满足保山中心城市及周边居民使用60年至80年。墓区的道路建设项目已于是2018年3月5日开工建设,目前基础路面开挖支砌工程已完工,完成投资2000多万元。完成了项目用地的征收,预计2018年底可正式投入使用。

孝感泉公墓扩建三期项目,隆阳区民政局已专题向省民政厅作了汇报,省民政厅要求尽快完善建设规划方案,使建设达到绿色、环保、生态的殡葬改革新理念。基本同意隆阳区的建设方案。

四、下步工作重点

在下步工作中,一是我局将积极与省厅对接汇报,完善各项报批手续,争取省厅项目建设资金的支持。二是加大对隆阳区孝感泉公墓扩建三期项目的指导,严格按照国家、省经营性公墓建设的标准规范建设。三是市、区两级民政部门共同努力,全力推进孝感泉公墓扩建三期项目建设进度。

我们坚信,在中共保山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市的殡葬改革工作一定会取得新的进展,一定会实现既定的目标和任务。

感谢你们对殡葬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保山市民政局

2018年7月17日

(联系人:刘汉满,联系电话:21316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