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12-9-17_Z/2018-0730004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18-07-30 |
文号 | 保民政发〔2018〕44号 | 浏览量 |
民革保山市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城市乞讨人员管理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救助管理工作是指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实行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维护其人格尊严的一项临时性社会救助措施。近三年来,我市每年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救助人数达1000多人次,每年投入各级救助资金近200万元。救助管理工作的对象主要是指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既包括生活无着的流浪人员,又包括生活无着的乞讨人员。近年来,我市的流浪乞讨救助对象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别:一是处于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的“生活无着”状态的人员;二是因务工不着、寻亲不遇、被偷被骗、遭受家庭暴力等原因而陷入困境、居无定所“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的生活无着人员;三是无法查明身份和信息来源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四是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其中,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对象为少数。全市各级救助机构数据统计:全市长期在保山中心城市和县(市)中心城市流浪乞讨的人员共有7人,其中保山中心城市4人,分别是河南籍和安徽籍职业乞讨人员各2人。这7名流浪乞讨人员都是经过辖区救助机构无数次做工作,但都不愿回家的职业乞讨人员。从民政部门流浪乞讨人员管理的角度,不能将其强制送回家,更多的工作只能是对此类人员进行经常性关注,7人的情况都分别在各辖区救助机构进行了登记。
流浪乞讨救助是党中央、国务院以人民为中心,关心、关注社会弱势群体的一项民心工程。很多人员因临时受囧确实需要救助,但也存在一些不良分子借机跑站、串站,成为职业流浪乞讨,甚至一些人员蓬头垢面,跑上街乞讨,正如你们所提到的一样,成为“城市乞丐”,严重影响了市容市貌和地方文明形象。如何做好该群体的救助管理工作,你们给我们提出了很好的建议,作为主管部门,我局高度重视,由分管副局长和相关科室对全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进行了调研,重点对保山中心城市的流浪乞讨情况进行了全方位的了解,同时,积极与公安、住建 、卫生、城市综合执法等部门进行了对接协商,在下步工作中切实加以落实。
一、强化宣传,因地制宜转变救助方式
近年来,我市各级救助机构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沉下身子,逐步摈弃了消极被动的传统救助方式,主动走出家门、走上街头,走街串巷为救助对象积极提供救助服务。一是向市民发放救助管理宣传资料,大力宣传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在城区设立救助宣传点进行宣传,向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发放救助宣传资料、指引卡,设置救助管理站引导牌等。二是组建街头劝导小组,利用救助小组对流浪乞讨人员进行引导实施型劝导救助,对一些职业乞讨人员,在进行劝阻告诫型劝导、疏导的同时还利用宣传单对过往的人群做宣传,使广大群众认识到哪些才是真正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揭露职业行乞者的各种谎言和骗术。三是设置流动救助车,开展街头流动救助。通过一系列的创新救助方式,提高了街头劝导救助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创新手段,多渠道做好寻新服务
对流入我市的受助人员,各级救助机构积极予以救助,对无法查明姓名和家庭地址的受助人员,各级救助机构依托现有资源进行机构寄养,让无家可归流浪街头的乞讨人员有一个临时的家,并及时发布寻亲公告,积极寻找查明其身份信息。一是在开展寻亲工作中,我市在原有实地寻亲基础上采取创新手段,与新媒体开展合作,开展“互联网+寻亲”新模式,利用“今日头条”、“宝贝回家”等栏目拓展信息发布渠道。二是联合公安部门对滞留10天以上无法核实身份的救助人员身份进行查询,100%采集救助人员DNA输入公安部门打拐库进行数据比对,同时将其信息录入全国救助寻亲网,尽可能让更多的流浪乞讨人员回归家庭。三是我们通过发放爱心卡、公布救助热线等方式,扩大宣传,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到救助工作中来。
三、敢于担当,妥善安置长期滞留人员
为妥善安置长期滞留在我市无法查明身份和信息来源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2018年3月,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以敢于担当的精神,大担尝试、积极探索,以市、区共建、全市集中供养安置的方式,对长期滞留在我市且无法查明身份和信息来源的20名流浪乞讨人员进行了妥善安置。一是摸清底数。我市共有此类人员20人(隆阳区14人、腾冲市4人、昌宁县2人),其中精神病院住院治疗11人、各级敬老院和社会福利院9人。二是多方协调、解决户籍。在充分调研、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按照《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7〕47号)规定,市、县(市、区)民政部门积极协调公安部门,为长期滞留在我市查无作息来源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落户,帮助其解决户籍问题。待户籍问题解决后,民政部门将其纳入特困人员(五保)供养对象,有效解决了集中供养安置没有资金来源渠道的问题。三是积极探索、市区共建管理。经多方调研论证,我市采取市、区共建设、区局管理的模式,市局出资135万元,以隆阳区民政局为主体,具体负责筹建集中供养安置点,最后由隆阳区统一管理。目前,集中供养安置点的土地、房屋购置工作已结束,正在进行房屋改造和装修,人员招聘工作也正在进行中。预计2018年底可以全面入住。
四、部门联动,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
流浪乞讨救助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工程,涉及很多部门和领域,需要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参与,单靠民政部门的力量难以将工作做好。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积极采纳你们的建议,建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总召集人,民政、公安、卫计、住建、司法等24个部门为成员的保山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及时协调解决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中面临的问题,全力做好全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五、规范管理,强化信息档案互通共享
我市各救助机构在开展救助工作中,均按照省厅的要求,全面使用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对所有救助人员的基本情况信息都按规定录入系统,实行一人一档,规范管理。随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的深入推进和全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我局将加强与公安、交通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实现信息共享,对一些“职业乞丐”的身份信息进行比对,了解掌握基本情况,全方位加强该群体的监管。
我们坚信,在中共保山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市的流浪乞讨救助工作一定会取得新的进展,切实为保山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贡献力量。
感谢你们对流浪乞讨救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保山市民政局
2018年7月17日
(联系人:刘汉满,联系电话:21316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