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12-9-/2019-0802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民政局
公开目录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19-08-02
文号 保民政函〔2019〕16号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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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民政局关于政协保山市四届三次会议第0135号提案答复的函

民建保山市委:

你委在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做好老龄工作的建议》(第0135号),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保山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31.32万人,占总人口比例12.5%,保山市进入老龄化社会。近年来,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以平均每年4%的比例快速增长,人口老龄化形势日益严重。保山市老龄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的紧密配合下,围绕实现“六个老有”的老龄工作目标,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推动老龄工作紧密结合,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老龄工作方针,全市老龄事业得到持续健康发展。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18年底,全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42.25万人,65周岁以上老年人27.26万人,分别占全市总人口的16%和10%,其中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58461人,占老年人总数的13.8%,百岁老人75人。

二、老龄工作现状

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和《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认真开展各项为老工作,落实各项为老项目,不断改善措施、提高标准、优化服务,老年人各项保障制度不断健全、优待措施得到落实、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宜居环境不断改善、精神文化日益丰富。

(一)老年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社会保险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保障水平稳步提高,管理服务高效便捷,关系转移接续顺畅。全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分别为22.7万人、144.8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实现全覆盖。农村计划生育老人奖励扶助金标准为独子960元/年,独女1080元/年。

2.实施高龄津贴发放制度。认真按照《保山市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办法》规定,及时更新完善80周岁以上老年人信息系统,各级财政将高龄津贴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做到不错发、不漏发。2018年发放标准为80-99周岁老年人50元/人·月,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350元/人·月(其中腾冲市发放标准为1000元/人·月)。

3.实施“应保尽保”兜底保障。截至2018年底,全市有3885名城镇贫困老人和36520名农村贫困老年人分别纳入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实现了“应保尽保”。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持续提高。目前,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565元,月人均补助水平349.18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年3800元,月人均补助水平195.17元。全市7297人城乡特困老年人全部纳入了财政供养范围,吃、穿、住、医得到根本保障,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670元。

4.落实老年医疗保障。加强对参保工作、医疗保险政策待遇、办理流程的宣传,对于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贫困老年人,严格按照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提高云南省城乡困难对象资助参保标准的通知》(云民社救〔2018〕26号)要求落实参保补助。2018年,全市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389,975人,其中老年人参保373,086人,占老年人口数88.3%。

(二)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1.不断完善保障机制。按照《保山市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实施方案》,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放宽法律援助审查标准、健全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工作网络、完善法律援助便民利民措施、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规范法律援助服务行为、优化受理审查方式,有力规范老年人维权保障服务。建立市、县、乡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便民窗口,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完善城区半小时、乡镇1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在偏远地区和困难群众集中地区设立流动工作站,开展“法援惠民生·关爱特殊群体”主题活动等措施,老年人权益保护工作成效明显。2018年全市共调处涉及老年人赡养、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问题720余件,调处成功率达98%;办理老年人维权法律援助案件307件,提供免费法律咨询1075人次,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或获得经济利益700余万元;开展涉及老年人权益的传销、诈骗和非法集资法律专题讲座和宣传50余场次。

2.职能部门紧密协作。各有关部门分别制定了《保山反电信网络犯罪工作规程》、《反电信网络犯罪工作机制》等制度;开展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法治宣传教育、金融知识普及月金融知识进万家、提升金融素养争做金融好网民、以“12331—助力健康中国梦 食药安全伴你行”为主题的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主题宣传等系列活动;制作了多期专题宣传片和微电影,在全市营造浓厚的、长期的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的氛围。2018年,全市公安机关共办理涉及老年人被诈骗案7起,侦破1起,正在办理6起。

(三)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健全

1.健全政策保障体系。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业发展,陆续出台了《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保政办发〔2017〕145号)和《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发〔2018〕53号)等文件,明确了各部门职能职责,完善了扶持优惠政策,对全市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

2.实施养老服务项目。按照《保山市养老服务体系“十三五”规划》,全市不断完善养老机构和服务设施项目库,并加强调研,科学规划,按照“资源整合、就近就便、功能配套、方便实用”的要求,充分整合利用城乡社区闲置资源,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全市养老服务机构保障水平得到持续提升。截至2019年6月底,全市共建设城市养老机构7个,农村敬老院50个,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236个(其中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2个,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70个,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38个,村(社区)养老服务中心106个),农村幸福院180个;养老床位共8907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21张,城乡老年人享受到均等的养老服务。

3.大力发展养老产业。坚持把老龄事业作为推动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抓手,切实找准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充分发挥保山独特的区位优势、生态优势、资源优势,建设一批功能完备、辐射面广、带动力强的山水休闲养老中心。

目前我市社会力量参与的已投入运营的养老机构有保山市老邻居护理院(公建民营)、保山市永昌博爱老年公寓(民办)、隆阳区祥和养老院(民办)、腾冲市敬老养老服务中心(公建民营),中康颐养保山养老院(公建民营),龙陵县镇安温泉疗养度假区的云南省军队离退休干部龙陵疗养院,社会力量的参与满足了老年人多层次、多种类的个性化养老需求,为我市养老服务业注入了丰富活力和发展动力。同时,施甸县、昌宁县已建成集社会福利、儿童福利、居家养老、医养结合为一体的综合性社会福利中心,正在寻求有资质、有实力的社会力量合作,龙陵县三关温泉养老中心已完成规划,都是近年来我市即将投入运营的社会养老机构。

4.加强智能管理。2019年4月开始,全市开始启动“互联网+智慧养老”系统,全市养老机构设施的位置、投资、建设、床位、入住等情况将录入系统,现各机构设施信息录入、床位二维码激活等工作正在进行中,完成后就能实现对全市养老服务机构设施进行“一床一码”的精准管理。

(四)医养结合不断深化

1.健全老年健康医护系统。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建立老年病、中医、治末病、康复等7个科并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功能,设有养老床位约271张,养老医疗服务团队逐渐形成,截至2018年底医养结合机构卫生技术服务人员187名,医、药、护、技75人,执业(助理)医师23人,药济师3人,注册护士39人,医技10人,康复、其他37人,为老年人提供就诊、住院、治疗、咨询服务。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服务33家,签约服务率达100%。乡级以上医院为老年人在医疗需求方面开辟了“绿色通道”。

2.建立管理和服务并重的医养结合体系。组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920支,完成家庭医生签约居家养老服务约24万人;将医养结合工作纳入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先进市内容,全市各村(居、社区)卫生室为65岁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管理档案,2018年建档健康管理率达65%,各级医疗机构组织为老年人开展免费咨询、体检等医疗。

3.不断优化医保结算系统。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稳步推进,不断扩大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将更多基层医疗机构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目前,我市开通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480家,其中,公立医疗机构51家,民营医疗机构429家。推进市外省内门诊特殊疾病、慢性病联网直接结算工作,方便参保人员直接报销医疗费用。启用优化村(社区)卫生室医保手机结算系统,参保群众足不出村即可享受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报销待遇。

4.探索开展医养结合模式。在隆阳区中心敬老院、老邻居护理院(公建民营)、腾冲县中心敬老院内设医疗机构。其中隆阳区爱心护理楼(床位300张)引入民间资本实施公建民营,建成老邻居护理院,具备内科、中医科、康复医学科等科室及医护团队,中西医结合治疗、康复保健与护理为一体,成为保山市首家“公建民营”并采用“医养融合”新型养老服务模式,将传统养老与老年医疗、康复与生活照料融合到一体的新型养老服务机构,目前有60余名老人入住。中康颐养保山养老院也是医养结合的养老机构,已于2019年7月16日正式营业。

建立了医疗机构对居家养老服务延伸机制,重点打造了医养结合社区(村、居)工作示范单位,目前建成运作的是腾冲市腾越镇文星社区、中和乡新岐村民委员会,龙陵县龙山镇云山社区居民委员会,树立了全市医养结合村级工作亮点,起到了引领辐射作用。

(五)老年人友好环境不断改善

2012年以来,我市全面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以“关爱老人、构建和谐”为主题,以优化为老服务为目的,以涉老职能部门、公共服务窗口行业、基层为老服务组织、企事业单位、老年社会组织等为对象,评选命名积极开展优质为老服务工作的先进集体。“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有效提高为老服务质量,弘扬尊老敬老传统美德、落实各项惠老优待政策、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极大改善了老年人友好社会环境。

1.大力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树立倡导积极老龄观。大力弘扬孝亲敬老传统美德,将养老、孝老、敬老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大宣传力度、创新教育方式,使之成为每一个社会成员的价值准则和行为规范,营造全社会关注的良好舆论氛围。以校园为主阵地培育敬老爱老的社会风气,在中小学校、职业学校开展“孝亲敬老进校园”活动,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板报等阵地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全市开展孝老敬亲“向上向善好青年”、道德模范评比等评选活动,营造孝老敬亲的浓厚社会氛围,提升老年人幸福感。

2.按照“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结合老年人随子女迁移落户等问题,出台了系列便民利民措施,有效解决了落户难的问题。一是放开全市所有城镇落户限制。二是解决农业转移人口户口迁移问题。三是放宽直系亲属投靠落户。子女在全市范围内的,老年人可自愿随子女迁移落户,并依法依规享受迁入地基本公共服务。

3.全市各级政府切实把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在硬件投入、软件配置等方面加大了对各县(市、区)中心城区老旧小区、主次干道、公共建筑的无障碍改造力度,取得了明显进展。目前中心城区现有道路大多设置了盲道和缘石坡道,一些老旧小区、公园、广场、公共建筑、酒店、公厕等也已经完成了无障碍设施改造建设。

4.积极为老年人出行提供便利服务。一是隆阳区、施甸县面向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发行了老年人公交卡,享受乘坐公交车7折优惠,腾冲市面向老年人发行了“爱心公交卡”,乘坐公交车享受半价优惠。各县(市、区)公交车均设有“爱心专座”。二是结合各地老年人的出行需求和实际情况,各县(市、区)对部分站点和线路进行了优化,进一步方便了广大老年人出行、就医、游玩等需求,同时开通了多条城乡公交线路,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城乡老年人乘车难、出行难、出行贵的问题。三是不断优化各客运站、机场内的无障碍通道设施设备的“硬设施”和“软服务”。为老年人设立优先无障碍购票窗口、专用等候区域和绿色通道,提供礼貌友好服务。在醒目位置设置老年人服务标志,提供服务车、轮椅等便民辅助设备,保障行动不便老年乘客安全、便捷出行。

(六)为老人才队伍不断充实

1.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强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不断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开发社会工作岗位,建立“社工+志愿者”服务体系。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联动”,大力发展在城乡社区开展纠纷调解、健康养老、公益慈善、防灾减灾、文体娱乐、邻里互助等活动的社区社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

2.根据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开展活动情况进行了整合,并在民政部门登记为社会组织下的合法志愿联络团体。先后对保山市杨善洲志愿者协会、保山市志愿者协会、保山市巾帼志愿者协会、四叶草志愿者团队等7个志愿服务组织,市本级184个、各县(市)1003个志愿服务团体进行了整合。截至目前,全市志愿团体已发展到1187个。志愿者个人仅保山市中心城区已发展到64231人。

3.继续完善保山市青年志愿服务制度,完善志愿者管理和招募流程。各县(市、区)团委、保山市希望公益服务中心、保山市志愿者协会不定期组织志愿者开展关爱抗战老兵、看望孤寡老人等活动,让老年人感受到孩子们的尊重,让他们继续发光发热、老有所为。保山市四叶草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十一中阳光青年之家的专业社工人才联合开展志愿者培训和系列关爱患有认知障碍的老年人等活动,专业的志愿服务让社会各界更进一步走进老年人的内心世界,不断推进健康老龄化。

(七)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丰富多彩

1.全市不断开展好公共文化服务单位免费开放、文化惠民演出等工作,加强构建老年人文化服务设施网络新平台,加强老年人文化服务管理,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水平。全市市、县两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全部建成,建成乡镇综合文化站75个、农场文化站5个、社区文化站1个,村(社区)级综合文化室913个,并逐步以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标准推进建设。保山市农家书屋建设已实现行政村全覆盖,并建成善洲林场、猴桥国门2个专题书屋,华侨农场、新城农场2个农场书屋,1个知青书屋。2018年全市文化惠民演出562场,各村(社区)群众演艺协会组织以中老年人为主开展各类文艺演出活动400余场次,2019年春节期间,各级文化服务单位开展各类文化活动300余场次,受惠人数20余万人。

2.老年体育活动设施不断改善,老年体育队伍不断扩大。全市乡镇老年人体育协会组织覆盖率达100%;全市建有村(社区)老年人体育协会组织601个,覆盖率达63%。全市老体协会员发展到13万人,占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的30%以上。全市经常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老年人占老年人总数的45%。

3.全市建成老年大学7所,乡(镇)、村两级老年学校31所,开办280个教学班,58个专业,2018年在校学员6000余人。老年教育生机勃勃,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乐得到充分展示。

4.全市成立各级各类老年人协会865个,占城市社区和农村行政村总数的91%,入会会员约13.65万人;各级老年活动中心、活动站(室)416个,参与人数21万人。市民政局、老龄办通过实施“百村建设”项目,各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得到了加强,老年协会在团结带领广大老年人参与社会主义物质、精神、政治文明建设,反映老年人的要求,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提高老年人的生活和生命质量以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多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市民政局、老龄办,市委老干部局每年组织老年人参加各级各类老年人文体才艺比赛和道德模范评比,取得累累硕果,充分展示了广大老年人老有所为的时代风采。

(八)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初显成效

2016年,市民政局与中国人寿保山分公司共同协商,按照老年人群体的特点专门设计了《保山市“幸福和谐晚年”老年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方案》,正式启动了保山市“幸福和谐晚年”老年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全市各级民政、老龄、人寿保险3部门以“为老服务”为导向,大力普及商业养老保险知识,增强人民群众商业养老保险意识,不断规范工作程序,提高服务水平,打造让政府和老年人满意的保险产品。

2018年,全市参保老年人共90439人,占全市老年人21%。我市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3年来,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搭建了政府与企业合作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平台,在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多渠道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提高老年人抵御意外风险能力,减轻政府和个人的负担等方面初见成效,发挥了国有保险公司承担社会责任、服务民生方面的优势和作用,促进了社会正能量的传递,在全社会营造了关心、关爱、关注老年人的良好氛围。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下,各级民政老龄和涉老部门的努力下,我市老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在应对越来越严重的老龄化问题上,还存在养老服务设施发挥作用不够、社会力量参与较少、医养结合工作发展不足、老年协会发展不健全、养老服务领域专业人才欠缺等困难和问题,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切实完成《保山市养老服务体系“十三五”规划》的目标任务,积极采纳民建保山市委以及社会各界的宝贵意见,进一步加强部门合作,形成合力,不断完善养老保障体系、发展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养老产业,为老龄工作的健康发展不断努力。

感谢你们对全市老龄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诚恳的希望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一如既往地为我市老龄工作建言献策,我们将加强学习,不断改进,努力使我市老龄工作不断迈上新的台阶。

保山市民政局

2019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