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12-9-/2019-0802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19-08-02 |
文号 | 保民政函〔2019〕15号 | 浏览量 |
民盟保山市委:
你委在2018年政协保山市四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快建立健全全市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议》列为续办,现将续办答复如下:
一年来,全市各级民政部门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保障群众基本养老需求,截至2018年底,建设养老床位8747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21张。
一、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政策
积极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将养老体系建设纳入“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养老服务业融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加强政策引领,2018年出台了《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保政办发〔2018〕24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保政发〔2018〕37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发〔2018〕53号),转发了《关于推行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的意见》(保民政发〔2018〕13号)、《关于养老设施公建民营的指导意见(试行)》(保民政发〔2018〕24号)等政策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职能职责,完善了扶持优惠政策,对全市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
二、进一步发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自2012年开始,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被列为省政府10件惠民实事大力推进。按照《保山市养老服务体系“十三五”规划》,全市不断完善养老机构和服务设施项目库,并加强调研,科学规划,按照“资源整合、就近就便、功能配套、方便实用”的要求,充分整合利用城乡社区闲置资源,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全市养老服务机构保障水平得到持续提升。截至2019年6月底,全市共建设城市公办养老机构7个,农村敬老院50个,民办养老院2个,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236个(其中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2个,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70个,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38个,村(社区)养老服务中心106个),农村幸福院180个;养老床位共8907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21张,城乡老年人享受到均等的养老服务。
2018年,全市实施省政府10件惠民实事项目41个,其中提质改造城市公办养老机构1个;新建农村敬老院7个;新建、改扩建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8个,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15个。新增床位915张。2019年,全市实施省政府10件惠民实事项目49个,其中新建农村敬老院1个,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6个,消防改造农村敬老院11个,提质改造城市公办养老机构2个、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2个、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7个。
三、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全市从2017年起开始为期四年的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2018年围绕“保安全、固成效、优服务、建机制”的主要任务,全面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重点解决养老院消防安全、食品药品安全、服务规范等重点难点问题,巩固已整治问题不反弹,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一是切实抓好安全排查整改工作。与消防、食药监部门联合,进一步明确做好养老院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强化宣传教育,落实主体责任,对消防、食品安全进行排查,并限时进行整改。二是落实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工作。引导养老机构参与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提升养老院的服务保障能力,2018年,全市34个运营的养老机构办理了综合责任保险,其中:公办养老机构31个,民办养老机构2个,公建民营养老机构1个,机构参保率为100%。三是依法取得相关资质。共审核、审批了18个养老机构的设立许可,有19个养老院取得了食品经营许可,农村敬老院全部完成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分期分批组织参加各级举办的养老管理和护理业务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四是五是认真整改不断提高整治合格率。加大投入,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不断改善养老院条件,全市有3个养老机构设立了医疗机构,31个养老机构与卫生机构签订了合作协议,医养结合占比为100 %;通过整治,2018年全市有19个养老院基础指标全部达标,较2017年增加7个,合格率为57%,养老院服务质量得到较大改善。
四、进一步放开养老服务市场
2018年12月29日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这是深化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关键举措;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改为备案制,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连续出台的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业、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的政策文件,旨在通过加强扶持引导,压减审批流程,强化监管服务能力,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民间资本潜力,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逐步使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隆阳区爱心护理楼实施公建民营,2017年12月15日投入使用,该养老院为医养结合养老机构,能为入住老年人提供个性化的医疗服务;腾冲市敬老养老服务中心、保山市社会福利院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了公建民营社会运营方,其中保山市社会福利院综合楼建为中康颐养保山养老院,已于2019年7月16日正式开业;腾冲市敬老养老服务中心计划年内试运营。隆阳区祥和养老院为租赁用房改造的民办养老院,核定床位22张,目前所有房间已全部入住老人。社会力量的参与满足了老年人多层次、个性化养老需求,为我市养老服务业注入了丰富活力和发展动力。
五、进一步深化医养结合
(一)健全老年健康医护系统。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建立老年病、中医、治末病、康复等7个科并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功能,设有养老床位约271张,养老医疗服务团队逐渐形成,截至2018年底医养结合机构卫生技术服务人员187名,医、药、护、技75人,执业(助理)医师23人,药济师3人,注册护士39人,医技10人,康复、其他37人,为老年人提供就诊、住院、治疗、咨询服务。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服务33家,签约服务率达100%。乡级以上医院为老年人在医疗需求方面开辟了“绿色通道”。
(二)建立管理和服务并重的医养结合体系。组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920支,完成家庭医生签约居家养老服务约24万人;将医养结合工作纳入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先进市内容,全市各村(居、社区)卫生室为65岁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管理档案,2018年建档健康管理率达65%,各级医疗机构组织为老年人开展免费咨询、体检等医疗。
(三)不断优化医保结算系统。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稳步推进,不断扩大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将更多基层医疗机构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目前,我市开通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480家,其中,公立医疗机构51家,民营医疗机构429家。推进市外省内门诊特殊疾病、慢性病联网直接结算工作,方便参保人员直接报销医疗费用。启用优化村(社区)卫生室医保手机结算系统,参保群众足不出村即可享受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报销待遇。
(四)探索开展医养结合模式。在隆阳区中心敬老院、老邻居护理院(公建民营)、腾冲县中心敬老院内设医疗机构。其中隆阳区爱心护理楼(床位300张)引入民间资本实施公建民营,建成老邻居护理院,具备内科、中医科、康复医学科等科室及医护团队,中西医结合治疗、康复保健与护理为一体,成为保山市首家“公建民营”并采用“医养融合”新型养老服务模式,将传统养老与老年医疗、康复与生活照料融合到一体的新型养老服务机构,目前有60余名老人入住。中康颐养保山养老院也是医养结合的养老机构,已于2019年7月16日正式营业。
建立了医疗机构对居家养老服务延伸机制,重点打造了医养结合社区(村、居)工作示范单位,目前建成运作的是腾冲市腾越镇文星社区、中和乡新岐村民委员会,龙陵县龙山镇云山社区居民委员会,树立了全市医养结合村级工作亮点,起到了引领辐射作用。
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虽然取得长足发展,但仍然存在养老观念亟待转变、区域发展不平衡、政策推进与落实缺乏系统性、行业规范及服务标准化不够完善等问题。下一步,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抓好规划政策的落实,着力保基本、兜底线、补短板、调结构,加强养老服务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努力实现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主体更加多元、内容更为丰富、质量更有保证,切实满足老年人的需要。
感谢你们对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保山市民政局
2019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