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12-9-17_Z/2015-1123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民政局
公开目录 社会救助 发布日期 2015-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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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民政局2015年3季度城乡社会救助实施情况信息公开

根据市政府关于推行重点工作通报制度的要求,现将我市2015年3季度城乡社会救助实施情况信息公开如下:

一、城市低保

3季度城市低保对象累计增加1299户1687人,退出1510户2425人,季度末城市低保对象30016户43495人占非农人口的10.55%。其中:女性20451人,残疾人4107人,三无人员1545人,重点优抚对象56人,老年人6970人。保障标准每人每月426元,救助水平人均每月304.13元。累计支出救助资金11981.29万元。

二、农村低保

3季度季度末农村低保对象157653户262862人占农业人口的12.65%。其中:女性117585人,残疾人21643人,老年人87467人,重点优抚对象78人。保障标准每人每年2450元,救助水平人均每月140.50元。累计支出救助资金33233.69万元。

三、城乡医疗救助工作

3季度救助30358人次3755.73万元,其中:住院30344人次3711.37万元,门诊214人次44.36万元;大病救助:住院2403人次916.74万元,门诊70人次25.12万元。年累计救助封顶线:住院50000元,门诊1500元。不设起付线。

四、农村五保供养

全市农村五保对象19624户21099人,其中:集中供养2745户2790人,分散供16874户18309人,支出救助资金2274.74万元,其中:集中供养551.87万元,分散供养1722.87万元。

五、敬老院

全市敬老院40所,其中:新建11所,改扩建1所,建成28所,床位3225张,集中供养对象2790人。

六、60年代精简退职

全市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832人,其中:原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原省监狱管理机关事业人员2人)544人,原全民所有制企业主体单位消失人员288人,累计补助116.83万元,人均156元。

七、城乡临时救助

3季度,城乡临时救助8599户10544人次797.77万元(用于救助城市低保对象492人次51.84万元,用于救助农村低保对象4292人次296.92万元)。

3季度累计支出救助资金52160.0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