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12-9-17_F/2016-0718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社会救助
  • 发布日期
  • 2016-07-18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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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民政局2016年2季度城乡社会救助实施情况政务公开

根据市政府关于推行重点工作通报制度的要求,现将我市2016年2季度城乡社会救助实施情况公开如下:

一、城市低保

2季度城市低保对象累计增加258户408人,退出434户851人,季度末城市低保对象29460户42213人占非农人口的10.24%。其中:女性20273人,残疾人4085人,三无(特困)人员1505人,重点优抚对象53人,老年人7034人。保障标准每人每月426元,救助水平人均每月308.01元。累计发放救助资金7822.03万元。

二、农村低保

2季度季度末农村低保对象166267户262710人占农业人口的12.64%。其中:女性118741人,残疾人21793人,老年人91912人,重点优抚对象79人。保障标准每人每年2450元,救助水平人均每月140.94元。累计发放救助资金22219.94万元。

三、城乡医疗救助工作

2季度救助21409人次2458.41万元,其中:住院21199人次2427.49万元,门诊210人次30.92万元;重特大疾病救助:住院3003人次509.83万元,门诊67人次10.15万元。救助封顶线:住院50000元,门诊1500元。不设起付线。

四、农村五保供养(特困人员)

全市农村五保对象20741户22181人,其中:集中供养2947户2983人(老人1902人,残疾人872人,孤儿100人),分散供17794户19198人(老人8774人,残疾人9028人,孤儿1201人),支出救助资金1595.3万元,其中:集中供养413.37万元,分散供养1181.93万元。

五、敬老院

全市敬老院41所,在建13所,建成并投入使用28所,床位3413张,集中供养对象2983人。

六、60年代精简退职

全市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813人,其中:原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原省监狱管理机关事业人员2人)537人,原全民所有制企业主体单位消失人员276人,累计发放资金76.21万元,人均156元。

七、城乡临时救助

2季度,城乡临时救助9722户15794人次860.58万元,其中:救助低保对象5769人次,老年人5302人次,女性4590人次,儿童1361人次。每人次救助597.4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