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12-9-17_Z/2016-1209003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社会救助 | 发布日期 | 2016-1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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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政府关于推行重点工作通报制度的要求,现将我市2016年3季度城乡社会救助实施情况公开如下:
一、城市低保
3季度城市低保对象累计增加1367户1584人,退出2521户3393人,季度末城市低保对象28482户40847人占非农人口的9.91%。其中:女性19976人,残疾人3649人,三无(特困)人员646人,重点优抚对象65人,老年人6115人。保障标准每人每月470元,救助水平人均每月311.84元。累计发放救助资金11815.42万元。
二、农村低保
3季度农村低保对象累计增加16948户19822人,退出35055户63966人,季度末农村低保对象142607户218722人占农业人口的10.53%。其中:女性100059人,残疾人13448人,老年人81342人,重点优抚对象93人。保障标准每人每年2800元,救助水平人均每月145.08元。累计发放救助资金33023.3万元。
三、城乡医疗救助工作
3季度救助36104人次4151.02万元,其中:住院35806人次4094.14万元,门诊298人次56.88万元;重特大疾病救助:住院4808人次902.02万元,门诊92人次14.69万元。救助封顶线:住院50000元,门诊1500元。不设起付线。
四、农村五保供养(特困人员)
全市农村五保对象20741户22181人,其中:集中供养2947户2983人,分散供17794户19198人,支出救助资金3262.03万元,救助标准:集中供养500元,分散供养410元。
五、农村敬老院
全市敬老院43所,床位3413张,集中供养对象2983人。
六、60年代精简退职
全市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796人,其中:原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原省监狱管理机关事业人员2人)537人,原全民所有制企业主体单位消失人员259人,累计发放资金112.12万元,月人均156元。
七、城乡临时救助
3季度,城乡临时救助14832户21678人次1558.79万元,其中:救助低保对象7628人次,老年人4988人次,女性5187人次,儿童1361人次。每人次救助71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