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12-9-17_Z/2017-0109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社会救助
  • 发布日期
  • 2017-01-09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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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民政局2016年4季度城乡社会救助实施情况政务公开

根据市政府关于推行重点工作通报制度的要求,现将我市20164季度城乡社会救助实施情况公开如下:

一、城市低保

4季度城市低保对象累计增加2101户2517人,退出3657户5071人,季度末城市低保对象2808040102占非农人口的9.73%。其中:女性20064人,残疾人3949人,重点优抚对象66人,老年人6705人。保障标准每人每月470元,救助水平人均每月319.1元。累计发放救助资金15945.27万元。

二、农村低保

4季度农村低保对象累计增加23998户29453人,退出40991户75215人,季度末农村低保对象143721217104占农业人口的10.45%。其中:女性99676人,残疾人18770人,老年人77723人,重点优抚对象75人。保障标准每人每年2800,救助水平人均每月151.89元累计发放救助资金44496.37万元。

三、城乡医疗救助工作

4季度救助256501人次7087.58万元,其中:住院48349人次5426.66万元,门诊402人次57.51万元;重特大疾病救助:住院6658人次1293.76万元,门诊134人次22.6万元。救助封顶线住院50000门诊1500元。不设起付线

四、城乡特困人员供养

全市城乡特困人员供养对象1744619193集中供养581人,分散供18612),其中:老年人13106人,残疾人6358人,未成年人1045人,支出救助资金6377.13万元救助标准:集中供养(城市特困人员)500元,分散供养410元

五、农村敬老院

全市敬老院43所,床位3413张,集中供养对象581人。

六、60年代精简退职

全市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795(今年死亡1人)人,其中:原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原省监狱管理机关事业人员2人)536人,原全民所有制企业主体单位消失人员259人,累计发放资金149.31万元,月人均156元。

七、城乡临时救助

4季度,临时救助35529户44220人4223.5万元,其中:救助低保对象20096人次,老年人14148人次,女性14432人次,儿童1659人次。每人次救助1188.7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