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12-9-17_Z/2017-0413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社会救助 | 发布日期 | 2017-0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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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政府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的要求,现将我市2016年4季度城乡社会救助实施情况公开如下:
一、城市低保
1季度城市低保对象增加36户46人,退出61户107人,季度末城市低保对象27974户39850人,占非农人口的9.83%。其中:女性18504人,残疾人3815人,重点优抚对象213人,老年人5989人。保障标准每人每月470元,救助水平人均每月330.46元。累计发放救助资金3955.37万元。
二、农村低保
1季度农村低保对象增加634户820人,退出417户1898人,季度末农村低保对象143545户215789人,占农业人口的10.38%。其中:女性98707人,残疾人20330人,老年人74711人,重点优抚对象76人。保障标准每人每年2800元,救助水平人均每月170.58元。累计发放救助资金11081.43万元。
三、城乡医疗救助工作
1季度救助26920人次1510.69万元,其中:住院10617人次1382.67万元,门诊126人次11.81万元;普通医疗救助重特大疾病1883人次523万元:其中,住院1843人次514.43万元,门诊40人次8.57万元。救助封顶线:住院50000元,门诊1500元。不设起付线。
四、城乡特困人员供养
全市城乡特困人员供养对象17607户19523人(集中供养795人,分散供18728人),其中:老年人11075人,残疾人9146人,未成年人1058人,支出救助资金2413.67万元,救助标准:农村特困人员集中、城市特困人员供养不低于500元,农村特困人员分散供养不低于410元。
五、农村敬老院
全市敬老院43所,床位3413张,集中供养对象2983人。
六、60年代精简退职
全市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781人,其中:原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原省监狱管理机关事业人员2人)522人,原全民所有制企业主体单位消失人员259人,累计发放资金57.1万元,月人均156元。
七、城乡临时救助
1季度,城乡临时救助8582户9676人次1315.75万元,其中:救助低保对象3260人次,老年人3578人次,女性3286人次,儿童1276人次。每人次救助1359.81元。
八、特困人员护理
1季度,城乡特困人员一二级护理7420人次50.43万元,
其中:一级护理3008人次21.06万元,二级护理4412人次29.3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