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12-9-17_Z/2017-1019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社会救助 | 发布日期 | 2017-1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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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政府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的要求,现将我市2017年3季度城乡社会救助实施情况公开如下:
一、城市低保
3季度城市低保对象23249户32392人,占非农人口的7.86%。其中:女性18841人,残疾人4061人,重点优抚对象246人,老年人5534人。保障标准每人每月520元,救助水平人均每月335.08元。累计发放救助资金11071.11万元。
二、农村低保
3季度农村低保对象105372户177511人,占农业人口的8.54%。其中:女性75968人,残疾人13225人,老年人58385人,重点优抚对象172人。保障标准每人每年3280元,救助水平人均每月172.45元。累计发放救助资金30601.02万元。
三、城乡医疗救助
3季度救助47638人次3676.35万元(其中:住院30890人次3520.24万元,门诊571人次40.11万元,资助城镇居民参保16177人116.21万元);救助封顶线:住院100000元,门诊1500元。不设起付线。
四、城乡特困人员供养
全市城乡特困人员供养对象13549户15294人(集中供养649人,分散供14645人),其中:老年人9147人,残疾人9473人,未成年人999人,支出救助资金7351.26万元。救助标准:农村特困人员集中、城市特困人员供养不低于550元,农村特困人员分散供养不低于465元。
五、农村敬老院
全市敬老院43所,床位3413张,集中供养对象2983人。
六、60年代精简退职
全市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781人,其中:原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原省监狱管理机关事业人员2人)522人,原全民所有制企业主体单位消失人员259人,累计发放资金108.82万元,月人均156元。
七、城乡临时救助
3季度,城乡临时救助37798户37798人次4143.12万元,其中:救助低保对象12395人次,老年人16328人次,女性18189人次,儿童4922人次。每人次救助1096.12元。
八、特困人员护理
3季度,城乡特困人员一二级残疾人护理9217人次159.74万元,其中:一级护理标准每人每月70元;二级护理标准每人每月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