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12-9-17_A/2018-0117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民政局
公开目录 社会救助 发布日期 2018-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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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民政局2017年4季度城乡社会救助实施情况通报

根据市政府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的要求,现将我市2017年4季度城乡社会救助实施情况通报如下:

一、城市低保

4季度城市低保对象22606户31372人,占非农人口的7.61%。其中:女性18614人,残疾人4051人,重点优抚对象209人,老年人5526人。保障标准每人每月520元,救助水平人均每月338.76元。累计发放救助资金14438.83万元。

二、农村低保

4季度农村低保对象91695户157191人,占农业人口的7.56%。其中:女性87733人,残疾人16904人,老年人62745人,重点优抚对象181人。保障标准每人每年3280元,救助水平人均每月171.61元。累计发放救助资金39045.76万元。

三、城乡医疗救助

4季度救助47638人次3676.35万元(其中:住院30890人次3520.24万元,门诊571人次40.11万元,资助城镇居民参保16177人116.21万元);救助封顶线:住院10万元,门诊0.15万元。不设起付线。

四、城乡特困人员供养

全市城乡特困人员供养对象13549户15294人(集中供养568人,分散供14645人),其中:老年人9147人,残疾人9473人,未成年人999人,支出救助资金7351.26万元,救助标准:农村特困人员集中、城市特困人员供养不低于550元,农村特困人员分散供养不低于465元。

五、农村敬老院

全市敬老院43所,床位3413张,集中供养对象2983人。

六、60年代精简退职

全市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764人,其中:原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原省监狱管理机关事业人员2人)522人,原全民所有制企业主体单位消失人员259人,累计发放资金108.82万元,月人均156元。

七、城乡临时救助

4季度,城乡临时救助68103户72023人次7848.1万元,其中:救助低保对象32789人次,老年人33126人次,女性34587人次,儿童8637人次。每人次救助1089.67元。

八、特困人员护理

4季度,城乡特困人员一二级残疾人护理8083人次202.878万元,其中:一级护理标准每人每月70元;二级护理标准每人每月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