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12-9-17_F/2018-0417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民政局
公开目录 社会救助 发布日期 2018-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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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民政局2018年1季度城乡社会救助实施情况政务公开

根据市政府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的要求,现将我市2018年1季度城乡社会救助实施情况公开如下:

一、城市低保

1季度城市低保对象21910户30428人,占非农人口的7.51%。其中:女性16661人,残疾人3909人,重点优抚对象210人,老年人5222人。保障标准每人每月520元,救助水平人均每月335.08元。累计发放救助资金3306.90万元。

二、农村低保

1季度农村低保对象78641户134717人,占农业人口的6.48%。其中:女性80966人,残疾人14204人,老年人57036人,重点优抚对象181人。保障标准每人每年3280元,救助水平人均每月172.45元。累计发放救助资金7753.43万元。

三、城乡医疗救助

1季度救助63798人次1956.35万元(其中:住院18004人次1579.68万元,门诊142人次9.62万元,资助城镇居民参保45652人354.75万元);救助封顶线:住院100000元,门诊1500元。不设起付线。

四、城乡特困人员供养

全市城乡特困人员供养对象11972户13026人(集中供养555人,分散供12471人),其中:老年人9542人,残疾人7082人,未成年人605人,支出救助资金634.779万元,救助标准:农村特困人员集中、城市特困人员供养不低于550元,农村特困人员分散供养不低于465元。

五、农村敬老院

全市敬老院43所,床位3413张,集中供养对象2983人。

六、60年代精简退职

全市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762人,其中:原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原省监狱管理机关事业人员2人)514人,原全民所有制企业主体单位消失人员248人,累计发放资金13.8536万元,月人均156元。

七、城乡临时救助

1季度,城乡临时救助15583户15574人次1796.62万元,其中:救助低保对象5394人次,老年人6694人次,女性7625人次,儿童1896人次。每人次救助1096.12元。

八、特困人员护理

1季度,城乡特困人员一二级残疾人护理6892人次350.769万元,其中:一级护理标准每人每月70元;二级护理标准每人每月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