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12-9-/2018-1108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社会救助 | 发布日期 | 2018-11-08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市政府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的要求,现将我市2018年3季度城乡社会救助实施情况公开如下:
一、城市低保
3季度城市低保对象12326户17863人,占非农人口的1.93%。其中:女性11294人,残疾人3147人,重点优抚对象199人,老年人4024人。保障标准每人每月565元,救助水平人均每月340.08元。累计发放救助资金7788.12万元。
二、农村低保
3季度农村低保对象47794户99286人,占农业人口的5.95%。其中:女性53494人,残疾人10008人,老年人36132人,重点优抚对象151人。保障标准每人每年3800元,救助水平人均每月180.83元。累计发放救助资金19901.15万元。
三、城乡医疗救助
3季度救助96110人次5449.88万元(其中:住院49909人次5044.29万元,门诊549人次50.84万元,资助城乡居民参保45652人354.75万元,医疗救助建档立卡38423人次3162.5万元);救助封顶线:住院100000元,门诊1500元。不设起付线。
四、城乡特困人员供养
全市城乡特困人员供养对象10410户11771人(集中供养573人,分散供11198人),其中:老年人7431人,残疾人5149人,未成年人1097人,累计支出救助资金6347.408万元。救助标准:城市特困人员、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统一为670元/人·月。
五、农村敬老院
全市敬老院43所,床位3493张。
六、60年代精减退职
全市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生活补助753人,其中:原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原省监狱管理机关事业人员2人)509人,原全民所有制企业主体单位消失人员244人,累计发放资金11.57万元,月人均154元。
七、城乡临时救助
3季度,城乡临时救助22632户25460人次3224.45万元,其中:救助低保对象6932人次,老年人7460人次,女性11309人次,儿童2427人次。每人次救助1266.48元。
八、特困人员护理
3季度,城乡特困人员一二级残疾人护理7500人次193.69万元,其中:一级护理标准每人每月70元;二级护理标准每人每月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