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12-9-/2019-0121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社会救助
  • 发布日期
  • 2019-01-21
  • 文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保山市民政局2018年4季度城乡社会救助实施情况政务公开

根据市政府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的要求,现将我市2018年4季度城乡社会救助实施情况公开如下:

一、城市低保

4季度城市低保对象11823户17181人,占非农人口的1.86%。其中:女性11355人,残疾人3501人,重点优抚对象210人,老年人3885人。保障标准每人每月565元,救助水平人均每月359.89元。累计发放救助资金10134.97万元。

二、农村低保

4季度农村低保对象49320户101305人,占农业人口的6.07%。其中:女性54579人,残疾人11212人,老年人36520人,重点优抚对象151人。保障标准每人每年3800元,救助水平人均每月195.17元。累计发放救助资金27343.47万元。

三、城乡医疗救助

4季度救助366194人次10989.56万元(其中:住院85734人次8234.43万元,门诊1174人次142.91万元,资助城乡居民参保279286人2612.21万元,医疗救助建档立卡185025人次7370.67万元);救助封顶线:住院100000元,门诊1500元。不设起付线。

四、城乡特困人员供养

全市城乡特困人员供养对象10146户11486人(集中供养603人,分散供养10883人),其中:老年人7297人,残疾人5154人,未成年人713人,累计支出救助资金8754.85万元。救助标准:城市特困人员、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统一为670元/人·月。

五、农村敬老院

全市敬老院44所,床位3669张,集中供养对象2983人。

六、60年代精简退职

全市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生活补助755人,其中:原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原省监狱管理机关事业人员2人)511人,原全民所有制企业主体单位消失人员244人,累计发放资金11.7万元,月人均154元。

七、城乡临时救助

4季度,城乡临时救助67762户70529人次8229.63万元,其中:救助低保对象32561人次,老年人31356人次,女性34444人次,儿童8932人次。每人次救助1166.84元。

八、特困人员护理

4季度,城乡特困人员一二级残疾人护理6148人次321.143万元,其中:一级护理标准每人每月70元;二级护理标准每人每月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