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12-9-/2019-1127002 发布机构 保山市民政局
公开目录 社会救助 发布日期 2019-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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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民政局2019年1季度城乡社会救助实施情况政务公开

根据市政府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的要求,现将我市2019年1季度城乡社会救助实施情况公开如下:

一、城市低保

1季度城市低保对象11402户16427人,占非农人口的1.77%。其中:女性10878人,残疾人2998人,重点优抚对象210人,老年人3764人。保障标准每人每月565元,救助水平人均每月371.09元。累计发放救助资金1835.17万元。

二、农村低保

1季度农村低保对象54249户107850人,占农业人口的6.47%。其中:女性33484人,残疾人4230人,老年人25497人,重点优抚对象119人。保障标准每人每年3800元,救助水平人均每月238.05元。累计发放救助资金7657.71万元。

三、城乡特困人员供养

全市城乡特困人员供养对象9314户10546人(集中供养607人,分散供9939人),其中:老年人6061人,残疾人3291人,未成年人577人,支出救助资金2261.56万元。救助标准:城市特困人员、农村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不低于670元。

四、60年代精简退职

全市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746人,其中:原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原省监狱管理机关事业人员2人)511人,原全民所有制企业主体单位消失人员239人,累计发放资金36.51万元,月人均489.41元。

五、城乡临时救助

1季度,城乡临时救助3677户12195人次637.5万元,其中:救助低保对象1098人次,老年人3210人次,女性4395人次,儿童1414人次。每人次救助524.94元。

六、特困人员护理

1季度,城乡特困人员一二级残疾人护理8240人次51.644万元,其中:一级护理标准每人每月70元;二级护理标准每人每月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