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12-9-/2019-1127004 发布机构 保山市民政局
公开目录 社会救助 发布日期 2019-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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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民政局2019年3季度城乡社会救助实施情况政务公开

根据市政府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的要求,现将我市2019年3季度城乡社会救助实施情况公开如下:

一、城市低保

3季度城市低保对象9975户14449人,占非农人口的1.84%。其中:女性10434人,残疾人3091人,重点优抚对象189人,老年人3675人。保障标准每人每月620元,救助水平人均每月384.03元。累计发放救助资金5402.06万元。

二、农村低保

3季度农村低保对象55996户110203人,占农业人口的6.61%。其中:女性51172人,残疾人7195人,老年人32249人,重点优抚对象119人。保障标准每人每年4500元,救助水平人均每月255.61元。累计发放救助资金24133.12万元。

三、城乡特困人员供养

全市城乡特困人员供养对象8551户9673人(集中供养601人,分散供养9072人),其中:老年人4615人,残疾人4949人,未成年人569人,支出救助资金6874.4万元。救助标准:全市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732元/人·月。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为:一档(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或一级重度残疾)835元/人·月,二档(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或二级重度残疾)418元/人·月,三档(其他集中供养特困人员)251元/人·月;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一档(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或一级重度残疾)151元/人·月,二档(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或二级重度残疾)88元/人·月,三档(其他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不予以补助。

四、60年代精简退职

全市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877人,其中:原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原省监狱管理机关事业人员2人)638人,原全民所有制企业主体单位消失人员239人,累计发放资金118.02万元,月人均489.41元。

五、城乡临时救助

3季度,城乡临时救助13670户41983人次2321.26万元,其中:救助低保对象6861人次,老年人13218人次,女性16847人次,儿童2487人次。每人次救助552.91元。

六、特困人员护理

3季度,城乡特困人员一二级残疾人护理6413人次156.9万元,其中:一级护理标准每人每月70元;二级护理标准每人每月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