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12-9-/2021-0111012 发布机构 保山市民政局
公开目录 社会救助 发布日期 2021-01-11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保山市民政局2020年4季度城乡社会救助实施情况公开

根据市政府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的要求,现将我市2020年4季度城乡社会救助实施情况公开如下:

一、城市低保

4季度城市低保对象6367户8767人,占非农人口的0.95%。其中:女性3585人,残疾人1434人,重点优抚对象11人,老年人4032人。保障标准每人每月660元,救助水平人均每月415.75元。累计发放救助资金5573.91万元。

二、农村低保

4季度农村低保对象57925户109302人,占农业人口的6.55%。其中:女性53407人,残疾人15476人,老年人32057人,重点优抚对象683人。保障标准每人每年4800元,救助水平人均每月288.44元。累计发放救助资金38754.42万元。

三、城乡特困人员供养

全市城乡特困人员供养对象7991户8979人(集中供养606人,分散供养8373人),其中:老年人4375人,残疾人5043人,未成年人562人,支出救助资金9926.16万元。救助标准:全市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838元/人·月。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为:一档(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或一级重度残疾)835元/人·月,二档(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或二级重度残疾)418元/人·月,三档(其他集中供养特困人员)251元/人·月;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一档(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或一级重度残疾)151元/人·月,二档(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或二级重度残疾)88元/人·月,三档(其他分散供养特困人员)50元/人·月。

四、60年代精简退职

全市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523人,其中:原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原省监狱管理机关事业人员2人)253人,原全民所有制企业主体单位消失人员270人,累计发放资金100.19万元。

五、城乡临时救助

4季度,城乡临时救助20951户65747人次4378.87万元,其中:救助低保对象7624人次,老年人23639人次,女性34192人次,儿童4967人次。每人次救助666.0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