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12-9-/2021-0708007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社会救助 | 发布日期 | 2021-07-08 |
文号 | 浏览量 |
一、城市低保
2季度城市低保对象6178户8487人,占非农人口的0.92%。其中:女性3430人,残疾人1410人,重点优抚对象28人,老年人2861人。保障标准每人每月660元,救助水平人均每月420.89元。累计发放救助资金2174.42万元。
二、农村低保
2季度农村低保对象57865户107677人,占农业人口的6.46%。其中:女性51104人,残疾人15748人,老年人32723人,重点优抚对象683人。保障标准每人每年4800元,救助水平人均每月290.13元。累计发放救助资金18849.37万元。
三、城乡特困人员供养
全市城乡特困人员供养对象7871户8817人(集中供养605人,分散供养8212人),其中:老年人4221人,残疾人5005人,未成年人563人,支出救助资金5038.2万元。救助标准:全市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858元/人·月。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为:一档(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或一级重度残疾)835元/人·月,二档(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或二级重度残疾)418元/人·月,三档(其他集中供养特困人员)251元/人·月;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一档(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或一级重度残疾)151元/人·月,二档(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或二级重度残疾)88元/人·月,三档(其他分散供养特困人员)50元/人·月。
四、60年代精简退职
全市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513人,其中:原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原省监狱管理机关事业人员2人)245人,原全民所有制企业主体单位消失人员268人,累计发放资金49.34万元。
五、城乡临时救助
2季度,城乡临时救助6702户19825人次1490.91万元,其中:救助低保对象1556人次,老年人7330人次,女性8946人次,儿童613人次。每人次救助752.0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