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12-9-/2022-0419004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社会救助 | 发布日期 | 2022-04-19 |
文号 | 浏览量 |
一、城市低保
1季度城市低保对象5591户7626人,占非农人口的0.82%。其中:女性1317人,残疾人1458人,重点优抚对象31人,老年人2814人。保障标准每人每月670元,救助水平人均每月434.6元。累计发放救助资金1003.35万元。
二、农村低保
2季度农村低保对象56515户102490人,占农业人口的6.14%。其中:女性48948人,残疾人17820人,老年人34363人,重点优抚对象0人。保障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救助水平人均每月304.87元。累计发放救助资金9434.79万元。
三、城乡特困人员供养
全市城乡特困人员供养对象7733户8618人(集中供养606人,分散供养8012人),其中:老年人4110人,残疾人4929人,未成年人528人,支出救助资金2510.25万元。救助标准:全市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858元/人·月。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为:一档(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或一级重度残疾)835元/人·月,二档(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或二级重度残疾)418元/人·月,三档(其他集中供养特困人员)251元/人·月;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一档(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或一级重度残疾)151元/人·月,二档(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或二级重度残疾)88元/人·月,三档(其他分散供养特困人员)50元/人·月。
四、60年代精简退职
全市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478人,其中:原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原省监狱管理机关事业人员2人)225人,原全民所有制企业主体单位消失人员253人,累计发放资金25.35万元。
五、城乡临时救助
1季度,城乡临时救助2589户8563人次571.4万元,其中:救助低保对象477人次,老年人2548人次,女性3724人次,儿童242人次。每人次救助667.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