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12-9-/2022-1017006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社会救助 | 发布日期 | 2022-10-17 |
文号 | 浏览量 |
一、城市低保
3季度城市低保对象5296户7246人,占非农人口的0.92%。其中:女性3461人,残疾人1382人,重点优抚对象198人,老年人2138人。保障标准每人每月700元,救助水平人均每月445.11元。累计发放救助资金3006.21万元。
二、农村低保
3季度农村低保对象55083户98727人,占农业人口的5.92%。其中:女性47269人,残疾人18479人,老年人33878人,重点优抚对象0人。保障标准每人每年5600元,救助水平人均每月304.25元。累计发放救助资金27582.56万元。
三、城乡特困人员供养
全市城乡特困人员供养对象7745户8592人(集中供养686人,分散供养7906人),其中:老年人4084人,残疾人4988人,未成年人508人,支出救助资金7637.1万元。救助标准:全市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910元/人·月。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为:一档(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或一级重度残疾)835元/人·月,二档(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或二级重度残疾)418元/人·月,三档(其他集中供养特困人员)251元/人·月;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一档(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或一级重度残疾)151元/人·月,二档(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或二级重度残疾)88元/人·月,三档(其他分散供养特困人员)50元/人·月。
四、60年代精简退职
全市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469人,其中:原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原省监狱管理机关事业人员2人)217人,原全民所有制企业主体单位消失人员252人,累计发放资金67.28万元。
五、城乡临时救助
3季度,城乡临时救助9739户31650人次2217.31万元,其中:救助低保对象3476人次,老年人10337人次,女性14803人次,儿童614人次。每人次救助700.5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