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12-9-17_E/2017-0522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民政局
公开目录 社会组织 发布日期 2017-05-22
文号 保民政复〔2017〕6号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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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民政局关于成立保山市阿昌族学会的批复

保山市阿昌族学会筹备组:

你们报送的申请成立保山市阿昌族学会的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成立保山市阿昌族学会。请在我局发文之日起3个月内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章程,选举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并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领取登记证书。

二、保山市阿昌族学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保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保山市阿昌族学会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依照核准的社团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保山市民政局

2017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