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史志学会:
你们报送申请注销登记保山市史志学会的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同意注销登记。请根据章程及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好善后事宜。今后不得再以保山市史志学会的名义开展活动。
特此批复。
保山市民政局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