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s_mzhenj-17_C/2022-0512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民政局
公开目录 社会事务 发布日期 2022-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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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民政局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高标准完成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扎实推进县(市、区)慈善会年内实现全覆盖,加快推动全市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曾提出:“树立慈善意识、参与慈善活动、发展慈善事业,是一种具有广泛群众性的道德实践。”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要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事业,改善收入和财富分配格局。”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慈善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挥慈善第三次分配作用,大力培育发展慈善主体,积极壮大慈善力量,全面发展慈善事业,聚焦“县(市、区)慈善会全覆盖”这一重点目标,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摸清情况底数、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措施、推进工作落实,积极构建我市慈善事业发展新格局。

二、总体目标

在2022年内实现县(市、区)慈善会全覆盖并正常开展慈善活动。

三、时间安排

各县(市、区)民政局要加强统筹规划,于2022年7月底前实现县(市、区)级慈善会全覆盖,并充分利用“95中华慈善日”“99公益日”等重要节点开展慈善活动,积极向社会筹措资源,2022年12月底前全部规范。

四、工作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强化工作统筹。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认真抓好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扎实推进县(市、区)慈善会全覆盖。将慈善会成立和规范运行纳入重点工作,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业务科室负责、各相关部门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强化组织领导,高位推动落实。

(二)坚持目标导向,细化工作措施。围绕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拟定具体计划,谋实工作举措,按照时间节点扎实推进工作落地落实。各县(市、区)工作推进情况请按完成时限要求及时报市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

(三)层层压实责任,务求工作实效。各地民政部门要认真履行慈善组织登记认定、行业规范、业务指导、监督管理等职责,加大慈善组织培育力度,规范慈善组织运行。各慈善会要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部管理、主动接受监督、依法依规开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