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公告
2017年第 2期
(非煤矿山)
保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依据《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和《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0号)的规定,根据《昌宁县金属非金属矿山转型升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对依法注销昌宁县耈街老地宝石场等5户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函》,经研究,依法对昌宁县耈街老地宝石场等5户已被昌宁县人民政府公告关闭的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注销。公告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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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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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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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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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耈街老地宝石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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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M0530524201401022200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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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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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漭水小街子头花岗岩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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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M0530524201401022200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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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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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田园镇九甲二马河石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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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FM安许证字〔2013〕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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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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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元盛硅业有限责任公司湾岗大平坦硅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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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FM安许证字〔2013〕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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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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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大田坝硅矿采选厂硅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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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FM安许证字〔2012〕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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