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以来,按照国家应急管理部、省应急厅关于开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专项执法行动的部署要求,确保全市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保山市应急管理局采取制定方案、突出重点、分级负责、专家排查、严格执法等措施推进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专项执法行动。
保山市共有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54座,其中停产45座,生产、整改和基建矿山9座。针对本次专项执法行动检查的重点企业及内容,市应急管理局及时研究制定执法方案,明确目标措施,并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全市6家重点企业地下矿山开展“全面体检”、排查隐患,结合县(市、区)应急管理局执法检查,全市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主要存在井下危险作业管理不规范、井下设备未粘贴矿用标识、油料及爆破器材使用管理不规范、矿山停用淘汰提升机尚未拆除等问题和隐患。
目前,针对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专项执法行动排查出来的问题,市应急局及县(市、区)应急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对相关企业给予责令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适时监督,确保整改到位。通过此次专项执法行动,为推动企业依法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消除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