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5·8”等森林火灾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抓实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
政府发文明责任。5月9日,市政府办下发了《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园区、市直有关单位立即组织开展铁路、高速路、油气管道、城建等重点领域在建工程消防安全大检查,强调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消防管理责任落实,全面排查隐患并列出清单责令整改。
专项督查排隐患。5月14日至17日,由市安委办牵头,抽调市应急管理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市能源局等部门组成2个督查组,分别对五县(市、区)、园区在建工程施工现场进行了消防安全专项督查。重点检查了各县(市、区)、园区交通运输、铁路、能源、住建等行业管理部门是否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分管领域的在建工程开展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同时延伸抽查了4个铁路建设施工现场、4个高速公路建设施工现场、1个在建水库施工现场、5个建筑施工现场、1个燃气公司、1个加油站和中缅油气管道怒江跨越段等17个重点消防单位,围绕森林草原防火、临时用房防火、临时消防车道、临时消防设施和施工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等重点,共排查隐患59条。
联席会议提整改。5月17日下午,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召开消防安全督查情况通报暨工作联席会议。林草、住建、交通、能源等部门及云桂公司、西南管道德宏输油气分公司2户企业参加会议。会议通报了专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隐患风险,并针对性的提出了整改意见。一是深刻汲取“5.08”火灾教训,及时开展森林火灾和项目施工等隐患排查整治;二是高度重视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严格按规定配备消防安全专兼职人员,督促安全员认真履职尽责;三是完善预案和相关制度措施,特别是动火作业管理措施,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审批制度;四是加强宣传教育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火灾防范意识,增强全员消防器材使用技能,特别要按每半年一次的标准,开展应急演练,确保灾情发生后全体人员能安全有序疏散;五是加强义务消防队伍建设,配备必要的扑火机具,确保出现火情第一时间出动,有序处置初发火;六是及时更换和加密灭火器材,建设必要的消防设施,有条件的要尽量建设储水设施,充分发挥以水灭火的作用;七是加强与当地监管部门的协同配合,共同推动企业主体责任履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