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安监总办〔2014〕49号)、原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云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云安监管规〔2018〕1号)和原保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保山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保安监发〔2018〕57号)的有关规定,经评审,保山中青交通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昌宁加油站等6户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和1户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通过三级标准化延期审核,有效期为原发证日期顺延3年,现将7户企业名单公告如下:
1.保山中青交通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昌宁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经营)
2.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保山销售分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
3.云南康丰糖业(集团)有限公司勐糯分公司(危险化学品生产)
4.腾冲市将台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经营)
5.腾冲市福兴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经营)
6.腾冲市新华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经营)
7.龙陵县鼎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烟花爆竹批发经营)
保山市应急管理局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