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应急管理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建设,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决策部署,深入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全面深化应急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完成了年度市应急局法治建设和普法工作。现对照《中共保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及相关工作要求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组织,强化考核检查工作。牢固树立和强化抓法治就是抓全局、抓法治就是抓根本、抓法治就是抓发展的思想意识,不断强化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法治建设贯穿到应急管理工作的各个方面。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按照法治建设相关要求,明确了党委书记为市应急局推进机关法治建设、开展普法工作第一责任人,确定日常工作由市应急局办公室(行政审批科)负责组织实施。定期组织学习法治建设和普法工作,传达学习市全面依法治市办公室和市普法办有关文件,安排部署机关普法和法治建设工作。市应急局班子带头学法用法,积极参加学法用法考试,极大地调动了机关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热情,推动了机关法制建设步伐。二是强化考核检查。局党委定期检查和听取法治建设(普法)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做到法治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按照法治建设的相关要求,及时做好机关法治建设和普法工作总结,整理好有关台账资料,制作普法图册,查漏补缺,有效推动了机关的法治建设。三是强化法治效能。坚持把新修订的《安全生产》作为推动安全生产法治利器,通过组织宣讲、培训等形式,强化生产经营单位责任主体的落实。支持、指导依法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有效维护安全生产秩序。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中介机构专项治理、行政审批“回头看”、公平竞争自检自查,全面规范依法行政。
(二)强化学习教育,推动思想走深走实。全面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坚持普法先知法,不断强化干部职工法治素养。一是坚持党委带头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列入《中共保山市应急管理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在职干部2021年理论学习计划》。围绕“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了第9次理论中心组学习,局党委书记、局长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做好新时代应急管理工作”为题,作了专题发言和局总结发言,局分管领导以“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增强依法治国的思想自觉”为题,进行了专题发言,同时随机抽取2名科级干部进行了交流发言,进一步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二是坚持全员贯彻学。坚持把学法用法作为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必修课,围绕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等,采取自学、集中辅导、组织参加普法考试等形式,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水平,持续为推动法治云南、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和推进边疆治理能力新提升提供应急助力。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切实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三是坚持宣传引导学。全面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扎实开展“5·12”防灾减灾日系列活动,发放防灾减灾知识读本4000余册、宣传单2.1万份。认真组织开展6月“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督促指导县(市、区)、园区、各部门和企业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12次,参与6428人次;组织集中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276场,参与14566人次;开展安全生产“大讲堂”“大家谈”“公开课”“微课堂”和在线访谈、基层宣讲145场,参与12577人次。扎实开展“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战”宣传活动,组织媒体报道集中攻坚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工作成效等33次,刊发新闻报道80篇;制作各类安全宣传产品10部,宣传推广经验做法9个,刊发新闻报道9篇;广泛发动企业开展“安全红袖章”“事故隐患大扫除”“争做安全吹哨人”等活动184场,参与3516人次。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保山行”活动,制作各类安全宣传产品9部,开展“安全行为红黑榜”“我是安全培训师”“安全生产特色工作法征集”等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31场,参与1300人次。组织观看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片390场,参与15256人次;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展览61场,参与3275人次。截止目前,保山市应急管理系统累计被各级媒体采用稿件335篇,保山应急公众号发布2030篇;保山应急微信公众号粉丝75000余人,抖音号粉丝2035人。
(三)强化执法改革,健全工作运行机制。围绕应急改革,破除制度壁垒,推动建成顺畅的法治机制体制。一是持续推进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改革工作。经多次对接,反复协商,牵头组织制定《保山市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文本,8月2日、3日分别提请市人民政府第79次常务会议、四届市委常委会第154次会议审议通过;9月13日印发执行。改革方案对整合应急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理顺职能配置,减少执法层级,强化执法保障明确方向,切实推进执法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监管有力、服务优化的应急管理综合执法体制,建设一支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的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提出明确要求,标志着全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迈上新台阶。二是持续推动跨领域跨部门领域综合执法。年初,我局制定并上报了2021年度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计划完成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方案2个,涉及非煤矿山企业2户和工贸行业2户。10月,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全部完成,跨领域跨部门领域综合执法已成为工作常态化。同时,按照上级部门有关做好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配发工作要求,指导各县(市、区)加强与本级财政部门的工作对接,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确定配发人员数量,确保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配发工作纳入2022年度政府采购预算项目。
(四)强化依法治安,切实保障群众利益。一是持续推进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紧紧围绕春节、“五一”、“十一”以及建党100周年大庆、全国全省“两会”、党代会、COP15等重点时段、重要时间节点,抓实安全保障工作,市委、市政府领导根据责任分工,多次带队深入一线督查调研安全生产工作。围绕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市政府就做好各项重点工作多次进行研究部署。市安委会办公室调整充实三年行动专班力量,精心筛选58项重点目标任务,确定18个牵头部门,形成《三年行动重点目标任务市级部门(单位)“挂图作战”推进表》,按时间节点实行“红、黄、绿”标色销号管理。部署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1+7”特别行动,集中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七个一”活动,结合安全发展论坛,汇编54篇理论文章形成《生命重于泰山—保山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成果选编》一书,切实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引向深入。年末岁尾,围绕矿山、消防、危化、冶金有色、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10余个重点领域,打响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战,重点排查整治“三无”企业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严格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托底。自开展三年行动以来,全市各行业领域共查摆安全生产突出问题55个、排查隐患41291条,成立检查组2495个,开展督导检查6450次,检查单位22195户,督导问题13397个;责令停产整顿企业14户,关闭取缔7户,罚款1083.223万元,暂扣吊销证照企业3户,移送司法机关1人,警示约谈78户企业(单位)。二是持续开展安全风险排查整治。持续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明确排查风险点、确定风险等级、整改风险隐患等7项重点工作和4项重点措施,推动建立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常态化的双重预防控制体系。严格抓好国家、省考核巡查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落实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挂牌督办制度,提请省级挂牌督办重大隐患1项,市级挂牌督办重大隐患3项、突出问题1项。截止11月底,全市共开展非煤矿山领域执法检查244次(市级33次、县级211次),检查非煤矿山企业335户次(市级检查46户次、县级289户次),达到了矿山检查“全覆盖”,对8户存在违反行政管理秩序行为的企业实施行政处罚,共罚款126万元(市级处罚6万元、县级处罚120万元),收回安全生产许可证10份,责令停产停业整改27户企业。同时,按照非煤矿山分级管理要求,聘请专家对全市单班入井人数超过30人或井深超过800米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头顶库”尾矿库逐一进行会诊,明确整改措施,及时消除隐患。三是持续推进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将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作为推进城市安全改革发展的一项重点任务,对先期开展创建的隆阳区、腾冲市申报工作进行定期调度,市人民政府组成考察组赴上海、杭州实地考察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结合国家、省关于推广城市生命线工程经验做法有关要求,探索将城市燃气、供水、供电、交通(隧道桥梁)等城市生命线工程纳入安全监测预警能力建设,不断探索拓展延伸应急处置应用场景,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推动城市安全发展托底。四是持续推进先进适用技术装备运用。督促指导涉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抓好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体系,完善安全措施。全市6个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全部按规定完善了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系统的数据和信号的录入,且相关信号接入应急管理部监控系统,投入运行。推动以机械化生产替换人工作业、以自动化控制减少人为操作,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对新建的地下矿山均要论证并优先选择尾矿充填采矿法,对新建四等、五等尾矿库必须采用一次性筑坝。截止11月底,全市12座在生产的尾矿库中,共有5座尾矿库完成在线监测设备建设,4座尾矿库正在建设;26座在生产非煤矿山中16座已完成在线监测设备建设,其中6座生产地下矿山均建成了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通信联络系统等。对停产停建地下矿山,一律要求其在复工复产前必须建设完成监测监控系统等三大系统。五是持续强化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工作。全力抓好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审核办理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事项233件。加快推进不符合国家政策及安全生产要求非煤矿山退出,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6户,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5户。做好工贸行业三级动态巡查四级预警工作,巡查企业35户、预警解除13户。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专项检查治理工作,检查重大危险源6个,均督促落实包保责任制。扎实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联合执法行动,暂扣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2个,吊销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33个,罚款20余万元,集中销毁违法经营烟花爆竹近4000件。不断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实施行政处罚和事故调查处理5起,收缴罚没款79.83万元。
二、存在问题
(一)法治理念有待进一步提高。全市安全生产领域普遍存在的“依法治安”能力不足的现状仍未得到根本改变。部分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执法水平与依法行政的要求还不适应,没有做到将法律知识与实际工作相结合,用法律法规指导和规范行政行为的意识还有待加强;部分应急管理人员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操作中还有不够规范的地方,“行刑衔接”和“联合惩戒”未取得明显成效。
(二)行政执法人员队伍薄弱。全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执法力量薄弱,特别是法制机构建设仍未完全到位。我局虽明确了法制机构,但挂靠在办公室,目前只配备了行政人员2人,无法律专业人员,知识结构、业务能力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治工作的完成效果。
(三)行政执法遭遇“执行难”。由于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紧张,对安全监管执法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暴露出全市安全生产仍然基础薄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深层次问题,全市安全生产仍然面临严峻形势,安全生产工作不能松懈。
三、下步计划
(一)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不断强化应急管理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培训,努力提升全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执法人员能力,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同时,继续细化管理体制,加强执法监督,强化责任追究,强化依法行政观念,打造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行政执法队伍。
(二)加强学法普法宣传教育。大力开展宣传普法活动,要拓展宣传渠道,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法治氛围。持续推进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工作,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积极履行安全监管责任,积极向监管行业企业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积极主动服务企业复工复产。
(三)加强行政执法实效建设。继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积极推动“互联网+执法”信息化建设,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制度保障。日常工作中加强与公检法、司法、住建、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力度,积极推动应急领域执法活动发挥实效,更好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保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