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50000373400400000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文化和旅游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文化和旅游领域的执法制度、工作规范。受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委托,负责实施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等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负责贯彻落实线索通报、案件协办、联合执法等制度。负责规范举报受理,做好涉文化及旅游市场投诉处置。负责组织开展交叉检查、随机抽查、重大案件、跨区域案件的查办工作。监督指导县(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负责隆阳区上述文化市场的案件查办和执法监督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共设置内设机构0个。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受委托集中行使全市娱乐市场管理、艺术品市场管理、演出市场管理、网络文化市场管理、出版物市场管理、广播影视市场管理、旅游市场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及有关的行政强制、监督检查职权。负责全市执法政策、标准的制定,对县区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以及跨区域案件、大案要案的组织和查处,指导全市文化旅游执法质监队伍建设。负责隆阳区上述文化市场的案件查办和执法监督工作。具体为:
1.以学习教育为抓手,不断提升综合执法能力。一是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等。二是根据上级安排,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政治学习的首要任务。
2.营造良好的文化市场环境,持续抓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一是持续认真开展文化市场日常执法巡查检查;根据工作安排开展好各类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协同市委平安办等部门持续深入开展“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对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等行为及时查办,从严查处。三是更严更实抓好2025年重点时段及时间节点营业性演出市场、歌舞娱乐场所、网络文化市场等执法监管,确保市场健康有序。四是坚决守好文化阵地。持续配合宣传部落实好“扫黄打非”专项行动,确保文化阵地安全。五是坚持监管与教育服务相统一。加强对监管对象的梳理,做好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系统升级优化应用各项工作,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实效性;持续加大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企业依法依规经营。
3.持续深入开展旅游服务创优提质和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一是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依规、从快从严”查处一批严重损害游客权益、社会关注度高、影响恶劣的文旅市场违法违规案件,予以曝光,形成震慑。二是持续规范旅行社、导游人员等从业人员经营服务行为,严格监管购物店,对触碰法律法规“红线”的一律依法依规吊销、关停并清出市场,实施行业禁入。三是加强行刑衔接,保持对涉旅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严打”,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四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服务、引导、协调和监督的作用,积极开展行业警示教育,倡导旅游企业守法经营、诚信经营、文明经营。五是加大文旅正面宣传推广。持续宣传推广保山的好山好水、好资源好产品、好人好事,多宣传保山旅游的暖心举措和热情服务。弘扬正能量,让游客有感、从业人员有感、舆论有感,树立保山旅游良好口碑。
4.紧抓考核关键,力促指标完成。持续加大对县(市、区)督导及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力促指标完成。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5年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4年12月统计,单位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在职实有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669,3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19,30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结余50,000元。
单位财务总收入比上年预算减少163,400元,同比下降8.92%。主要原因是:2024年退休2名在职人员,相应的工资福利支出及公用经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单位财政拨款收入1,619,300元,其中:本年收入1,619,30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19,3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单位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预算减少163,400元,同比下降9.17%。主要原因是:2024年退休2名在职人员,相应的工资福利支出及公用经费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69,3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619,300元,其中:基本支出1,559,300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63,400元,同比下降9.49%,主要原因是:2024年退休2名在职人员,相应的工资福利支出及公用经费减少;项目支出60,000元,与上年持平。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7010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行政运行1,246,100元,主要用于发放在职人员工资及保障支队运行;
20701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104,400元,主要用于保障支队当年文化市场巡查、管理、办案、培训、执法等工作及发放支队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资;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800元,主要用于支队两名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3,600元,主要用于缴纳支队财政匹配部分养老保险;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66,100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退休大病医疗保险;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43,600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公务员医疗保险。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700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大病医保。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5年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58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8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500元,与上年持平,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预计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情况: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500元,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次,共计接待20人次。
增减变化情况: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增减变化情况: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办案经费60,000元,绩效目标:继续开展好各项专项行动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全市娱乐市场管理、艺术品市场管理、演出市场管理、网络文化市场管理、出版物市场管理、广播影视市场管理、旅游市场管理文化和旅游市场、行业执法监管力度;完善12318、12301举报平台建设;巩固文化和旅游市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成果,创建平安文化和旅游市场见实效;加大对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跨县区执法检查交流;对县区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全市文化旅游执法质监队伍建设。负责全市执法政策、标准的制定。开展好东西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对口交流协作。
2.鲁滇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对口交流协作经费50,000元,绩效目标:利用发达省份发达地区对保山支队的帮扶契机,通过经费补助购买1批设备、组织1次培训、支付差旅费租车费用等方式,使得保山支队执法装备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提高,执法能力增强,检查巡查覆盖面增大,市场良性发展,保山群众满意率提高。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经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74,700元,较上年增加300元,增长0.17%,主要原因是:2024年退休2名在职人员,体检费支出减少导致的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资产总额142,372.04元,其中,流动资产98,840.69元,固定资产42,715.9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815.42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538.4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819.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0500003734004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