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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发展政策措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草案。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塑造和宣传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市智慧旅游建设。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馆工作。
9.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10.指导和监管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1.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旅游市场秩序。
12.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活动。
13.负责全市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14.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科)和离退休人员办公室〕,非物质文化遗产科,公共服务和艺术科,文物和博物馆科,资源开发科,产业发展科,行业和市场管理科,智慧旅游和宣传推广科。所属单位5个,分别是:
1.保山市图书馆
2.保山市文化馆
3.保山市博物馆
4.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5.保山市文化艺术团
(三)重点工作概述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创新思路、办法、举措,充分挖掘生态资源、温泉资源、抗战资源,以温泉康养旅居、中高端旅游为重点,坚持市场化原则,以创新为引领,加强产业招商,突出腾冲、高黎贡山、低海拔地区、特色乡村旅游等重点,分层分类推动现有产品转型升级。创新业态、创优服务,推动保山旅游由“游、览”向”“居、养”转变,将保山建设成为“温泉胜地”、“康养福地”、“旅居宝地”,全力打造“旅居云南”保山样板。
1.立足党建引领,推进党建水平全面提升。坚持一条主线凝心聚魂,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不断强化理论武装。用好用活“三会一课”载体,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时刻在政治上、思想上、行为上时刻保持头脑清醒,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严明党的纪律规矩,严明党的“六大纪律”,深化“两个革命”,增强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定力,时刻保持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及时补选机关党委委员,高质量推进所属6个党支部换届选举,确保党的基层组织班子健全、领导有力。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确保政令畅通、步调一致、执行有力。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淬炼、理论训练、政治历练、实践锻炼,加强国家安全、安全生产和平安建设,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强化阵地建设和网评员队伍建设,增强网络舆论引导能力和风险化解能力,坚决守牢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安全、文化安全的底线。
2.立足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温泉康养旅居。一是抓好规划引领。高起点编制旅居保山发展规划,以保山乡村发展布局、城镇化空间布局为基础,结合“一核两心四廊四环”旅游发展战略,促进旅居市场需求与乡村全面振兴、新型城镇化和文体旅、医康养、温泉康养资源供给的有效衔接,优化旅居保山空间布局,形成不同资源打造不同主题、不同区域培育不同业态的发展格局。二是抓好旅居业态培育。依托独特的区位、优美的环境、宜人的气候、丰富的温泉、富饶的物产、灿烂的文化等突出优势,全力推进河图大官庙、姚关朱市冲、柯街糖厂、柯街农场、青华海康养旅居生活园、腾冲市宝峰山等旅居项目建设,进一步丰富旅居、旅学、旅创、温泉医康养等多元业态,开发更多高品质旅居康养产品,全力打造“旅居云南”保山新品牌。三是抓好市场主体培育。聚焦旅居“链主”企业、知名品牌等,加大“一把手”招商、点对点招商、以商招商等力度,争取引进更多的优质企业到保山投资旅居项目,积极培育和发展森林康养、温泉养生、药食保健、民族民俗研学、世遗非遗体验等旅游产品经营主体,深度挖掘保山茶、咖、花、果等生态农耕优势,重点引进生态康养旅居、医疗保健旅居、亲子研学旅居、艺术研学旅居、体育训练旅居等经营主体,夯实旅居发展基础。
3.立足群众满意,加大公共文化服务提升。一是完善公共文化设施。重点推进龙陵县图书馆等项目建设,完善市、县(市、区)、乡(镇)、村(社区)四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加强旅游厕所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二是狠抓艺术创作生产。抓好《星耀永昌》等一批重点剧目的创排,全年新创排演50件以上剧(节)目,储备30件以上优秀剧(节)目。三是加强公共文化发展。加快智慧图书馆、公共文化云建设,积极推选“最美公共文化空间”、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发展6个以上新型文化空间,确保圆满完成国家公共文化示范区创建第二次复核。四是加强“国门文化”建设。推进1个边境小康村建设,进一步完善1个国门文化交流中心、2个国门文化友谊广场、2个国门书社配套设施建设,积极策划组织国门文化交流活动,广泛开展贴合实际、形式多样的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给群众和游客提供有温度的服务。五是办好公共文化活动。策划组织好喜迎新春公共文化活动、纪念抗战胜利80周年活动、“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秀一个保山给世界舞蹈大家跳”系列活动,统筹开展好7场以上“乡村村晚”、600场以上“彩云之南等您来”、400场以上“戏曲进乡村”和“文化大篷车·千乡万里行”惠民演出等系列群众文化活动,广泛开展贴合实际、形式多样的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给群众和游客提供有温度的服务。
4.立足保护传承,加大文化遗产创新发展。一是加强文物项目建设。完成仁寿门保护利用验收、结算、审计及固定资产移交,总结推广张志淳墓等认养试点经验做法,完成滇缅公路(保山段)标识系统建设,推进大甸山遗址—大甸山墓地环境整治、松山战役旧址陈列展示等11个已落实专项经费的文物保护项目建设。二是加大文物项目申报。加快茶马古道—博南山古道保护展示、棕包河得胜碉、芒宽双虹铁索桥、野猪箐木悬臂桥等保护项目申报实施,做好滇缅公路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前期准备工作。三是抓好文物普查工作。全面完成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阶段工作并转段进入成果整理及核定公布新一批市、县(市、区)级文物单位,组织申报第九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四是深化文物活化利用。深入推进文化遗产保护和旅游融合发展,让文物“活”起来、让非遗“靓”起来、让文化“火”起来。加快推动大甸山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将博物馆打造成为旅游景区景点,推出滇西抗战文化文物、博物馆群落等文博主题游径。五是加大非遗保护利用。继续加强和完善非遗名录体系保护,推进第六批国家级非遗项目申报,完成第六批市级和第八批国家级非遗传承人项目名录评审公布和认定。推进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机制,加强非遗工坊、非遗传习馆(所)、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设立一批非遗体验基地,培育一批非遗特色旅游线路。
5.立足品质提升,加大文化旅游品牌打造。一是强化旅游品牌创建。积极创建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等旅游品牌。力争将腾冲东山草原景区、龙陵邦腊掌景区创建为4A级旅游景区,储备云峰山、荷花温泉等一批高A级旅游景区,推动老旧景区提升改造。二是推进旅游业态创新。充分挖掘保山丰富的文化旅游资源,打造集温泉、康养、旅居、休闲、度假、文化体验等于一体的多元复合型旅游业态,推动旅游从简单“卖资源”向“卖产品、卖生活”转变,由“游、览”向“居、养”转变,主动适应新发展阶段文旅产业发展的特点和规律,强化产品业态模式创新,努力打造出更多有保山内涵、保山品位、保山特色的旅游新空间、新产品、新消费,丰富高质量产品供给,打造“旅居云南”保山品牌。三是加大传统村落的包装、策划,积极发展乡村旅游,抢抓龙陵稻花鱼节等重要节点,支持各地举办实景演出,大力开展旅居营销推介,打造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因地制宜发展乡村旅居产业。
6.立足项目建设,加大文旅产业提质增效。一是聚力抓好文旅项目谋划储备。及时研究掌握国家、省级产业政策和投资导向,不断加大项目争取力度,精心筛选梳理,全方位多视角谋划,动态完善文旅产业发展项目库,积极做好向上争取,强化与市级要素保障部门及县市区沟通协作,主动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具体困难和问题,有序推进项目建设。二是聚力抓好文旅项目招商引资。依托我市厚重丰富的文化和旅游资源禀赋,借鉴国内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深度谋划包装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市场前景好的温泉康养旅居、农文旅融合、文化产业、高端度假旅居酒店等业态新、活力足、吸引力强的招商引资项目,健全完善招商引资项目库,设计制作《保山市文旅康养全产业链招商指南》,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方式,充分依托“旅居云南·好在保山”专项宣传推介活动,组织赴北上广深、东三省等旅居客源地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力争2025年全市新招引2家以上国内优强企业参与全市文旅项目建设或运营管理,夯实全市文旅产业发展基础。三是聚力抓好重大文旅项目建设。以重点项目建设为引擎,以培育新业态为支撑,全力推动高黎贡山·勐赫小镇二期、中安·东方韵、腾冲东山国际康养度假区、腾冲东山古堡酒店、坝派温泉谷、腾冲万达美华温泉酒店、龙陵县雨晨湾旅游度假村、昌宁壹然广场(昌宁)文旅商业综合体等项目建设,力争完成省级下达旅游业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四是聚力培育文旅项目产业融合。围绕“文化+旅游”、“乡村+旅游”、“温泉+旅游”、“旅居+旅游”、“咖啡+旅游”等,加大培育文旅融合新型业态项目,打造文化旅游特色品牌,持续放大文旅综合效应,激发文旅产业综合效应和文旅消费潜能。
7.立足行业管理,加大市场主体培育壮大。一是加大旅居业态培育。坚持招大引强与培优扶强相结合,积极引进实力强、有情怀的旅居企业,改造、建设、培育亚朵、希曼酒店等一批高品质酒店,培育等级旅游民宿4家,开展旅居产业规模化、品牌化、连锁化经营;支持鼓励各类经营主体整合优质旅居资源,投资参与旅居保山建设和运营管理;支持有条件的村镇,依托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聚焦开发运营旅居住宿、餐饮、购物、出行等项目和服务;支持引导房地产企业与村、社区合作,通过改造利用存量商品房,培育城市旅居服务新场景。二是加强服务质量提升。持续加大文旅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多形式、多频次开展文旅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培训,积极引导和激励市场主体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旅游效益。三是抓实行业安全生产。加强责任落实,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强化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要时段督查检查,提升文化旅游安全应急处置和防控能力,有效防止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四是抓好GDP指标落实。持续做好纳库企业储备工作,计划培育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规上企业4家,力争2025年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营业收入增速达9%;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工资总额增速达1%;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工资总额增速达13%。
8.立足优化环境,加大文旅市场秩序整治。一是深入实施文旅提质行动。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提高投诉处置效率;落实好旅游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机制,促进旅游市场秩序持续平稳发展。持续加大旅游市场秩序整治,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让游客在保山能获得更加舒心的旅游体验,提升游客满意度,将旅游“流量”转化为消费“体量”,进而转化为经济发展的“增量”,把旅游发展的成效,体现到经济转型升级的高质量发展成果上。二是加大文旅市场执法检查。持续规范旅行社、导游等从业人员经营服务行为,严格监管购物店,对触碰法律法规“红线”的一律依法依规吊销、关停并清出市场,实施行业禁入。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依规、从快从严”查处一批严重损害游客权益、社会关注度高、影响恶劣的文旅市场违法违规案件。持续开展好“利剑护蕾”、知识产权保护、互联网文化专项整治等行动,规范和净化文化市场,守好意识形态阵地和文化安全。
9.立足品牌引领,加大旅游对外宣传推介。一是聚焦温泉加大宣传。叫响“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温泉喷涌·‘浴’在保山”品牌,面向国内外游客全面推广保山优越的气候条件、富集的自然资源、厚重的历史文化、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场景。二是聚焦活动加大宣传。精心组织,高位推动,全力做好“秀一个保山给世界”文旅短视频大赛、龙江稻花鱼节等活动,持续推进“有你必咖”文旅宣传,确保网络热度持续攀升,将流量红利切实转化为文旅发展的强劲动力。三是聚焦客源地加大宣传。联动各县(市、区)、康养旅居企业,赴国内主要客源地城市(川渝、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以及候鸟式养老群体集中的城市(如东北、西北等)举办保山市康养旅居旅游推介会。强化与德宏、怒江、大理等周边区域旅游联动,注册“江山宏大”商标。四是聚焦全网加大宣传。加强与业界头部团队合作,精准锚定品牌核心主题,深度剖析目标受众的多元需求与微妙偏好,借助头部团队的创意策划智慧制定长期且系统的内容输出。通过多形式、多维度、高质量的内容创作,如精心制作旅游宣传片、文化短视频、直播体验等,全方位塑造保山文旅独特而富有魅力的品牌调性,进而在受众心中构建起鲜明且稳固的品牌形象。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通过矩阵式传播,实现全媒体、全网络、全场景覆盖,全面推广保山文化旅游资源、产品。五是聚焦热点加大宣传。全年制造3个以上具有全国性传播力的保山旅游主题热点,推动“保山温泉”、“保山咖啡”关键词的全网热度增长30%,确保全年推出50个以上单条播放量超过10万的创意短视频,累计粉丝增长10万+。运用“令人尖叫的产品”、“铺天盖地的营销”、“精益求精的运营”,全面打响温泉胜地、康养福地、旅居宝地三张品牌。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6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6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4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6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74人。在职实有11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1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0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3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4,871,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464,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1,802,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150,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110,000元,上年结转结余345,000元。
部门财务总收入比上年预算减少2,672,694.32元,同比下降9.7%。主要原因是:一是减少非财政拨款资金,二是减少文旅宣传推介工作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2,464,000元,其中:本年收入22,464,00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464,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元。
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预算减少2,697,521.16元,同比下降10.72%。主要原因是:减少文旅宣传推介工作经费。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4,861,0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2,464,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7,547,800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41,822.84元,同比下降0.8%,主要原因是:退休2人,导致工资及公务费相关支出减少;项目支出4,916,20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44,301.68元,同比增长9.94%,主要原因是:一是增加仁寿门历史文化街区打造经费,二是增加云南省第六届群众文化“彩云奖”评奖及展演活动资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7010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行政运行6,538,000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正常运转办公费支出;
207010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图书馆1,971,300元;主要用于市图书馆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正常运转办公费支出;
20701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艺术表演团体2,903,200元;主要用于市文化艺术团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在职人员失业保险支出、完成2025年150场公益性演出任务的相关支出及单位正常运转等开支;
207010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群众文化1,949,000元;主要用于开展群众文化活动支出;
20701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104,400元;主要用于市文化和旅游行政执法支队文化市场整治等工作支出;
20701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旅游宣传1,650,000元;主要用于引入专业平台公司全面负责“保山文旅”官方账号的内容运营(包括微信、微博、抖音、视频号、百家号等)、外出推介、展会宣传、主媒体宣传推广等方面支出;
2070204文物—文物保护1,464,200元,主要用于仁寿门历史文化街区打造经费支出;
2070205文物—博物馆1,855,000元,主要用于保山市博物馆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等开支,以及博物馆免费开放相关支出;
2070299文物-其他文物支出60,000元,主要用于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项目经费支出;
2079999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0,000元,主要用于潞江坝文化活动场所修缮支出;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2,200元,主要用于机关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39,600元,主要用于事业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17,300元,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系统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801抚恤-死亡抚恤11,500元,主要用于市文化艺术团退休去世人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支出;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29,900元,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系统在职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464,100元,主要用于保山市图书馆、保山市博物馆、保山市文化馆、保山市文化艺术团的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718,300元,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系统在职人员公务员补助缴费;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5,500元,主要用于其他医保支出;
2300247转移性支出—一般性转移支付—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430,500元,主要用于各县区免费开放市级补助资金及2024年市级非遗传承人补助经费。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300247转移性支出—一般性转移支付—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430,500元,主要用于各县区免费开放市级补助资金及2024年市级非遗传承人补助经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98,58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3,58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1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73,000元,与上年持平,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预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情况: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8,000元,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73次,共计接待428人次。
增减变化情况: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15,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5,00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增减变化情况: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保山文化旅游品牌宣传推广经费,绩效目标:加大保山旅游品牌形象宣传,在昆明长水机场、芒市机场、保山机场和腾冲机场各投放1块户外广告,提高保山曝光度、知名度和美誉度。预计实现保山旅游人次增长10%,旅游收入增加等。
2.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项目经费,绩效目标:根据国家文物局和省文物局普查文件要求和标注规范,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组建“四普”普查领导机构和普查工作队,市级普查队员约15人,每个县(市、区)普查队伍约10人,对全市约60人的普查队伍进行培训,2025年完成200处不可移动文物实地调查。通过培训,提高文物队伍的能力素质,为下一步开展工作打下基础;完成200处不可移动文物实地调查,按照国家文物局要求规范进行登记,全面掌握文物现状,为下一步保护管理、活化利用打下基础,更好保护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3.图书报刊购置经费,用于图书报刊购置。按照图书馆图书分类标准及读者需求,订购各类纸质报刊700种、纸质图书12,000册次。
4.“送戏下乡”“七进”惠民演出补助经费,绩效目标:2025按要求完成全市每个乡(镇)各1场的送戏下乡公益性演出任务,不少于72场,每年完成文化“七进”公益演出任务不少于78场,演出总场次不少于150场。在规定时间1年内完成前期筹备及作品创作、排练、演出等。演出范围覆盖全市所有乡镇、街道、机关、军营、学校、企业、社区、景区等,乡镇文化宣传覆盖率达到100%。每场演出观看群众不少于300人,总计观看人数约6万人次。观众对演出节目、演出服务的满意度达到90%以上。在演出中有力宣传了党委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为我市意识形态阵地安全起到了宣传保障作用,让人民群众共享文化建设发展成果。通过演出丰富了基层群众现有的文化生活,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需要,有效提升了群众文化素养。营造了团结和谐、健康向上的社会环境,用文艺和文化活动来凝聚人心、振奋精神。拟于2025年3月开始启动保山市2025年“送戏下乡”文化惠民专场演出和保山市2025年文化“七进”专场演出,于2025年12月前完成150场演出任务。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经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于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14,300元,较上年增加57,389元,增长6.7%,主要原因是:2025年残疾人保障金经济分类科目由原来工资福利支出变更为商品和服务支出,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资产总额58,515,205.79元,其中,流动资产7,575,998.9元,固定资产33,435,204.0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4,707,708.71元,无形资产1,070,602元,其他资产1,725,692.16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996,60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325,855.5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576,982元;报废报损资产115项,账面原值955,607.61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3,597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0500003734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