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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9518791-2-/2020-012201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0-01-21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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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
  • 主题词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十、2020年预算公开表  

  

第二部分  公开内容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受委托集中行使全市娱乐市场管理、艺术品市场管理、演出市场管理、网络文化市场管理、出版物市场管理、广播影视市场管理、旅游市场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及有关的行政强制、监督检查职权。负责全市执法政策、标准的制定,对县区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以及跨区域案件、大案要案的组织和查处,指导全市文化旅游执法质监队伍建设。  

(二)机构设置情况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于从20117月起实行财务独立核算。设有机构1个,内设科室3个,分别为执法一科、执法二科、综合科。  

)重点工作概述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受委托集中行使全市娱乐市场管理、艺术品市场管理、演出市场管理、网络文化市场管理、出版物市场管理、广播影视市场管理、旅游市场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及有关的行政强制、监督检查职权。负责全市执法政策、标准的制定,对县区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以及跨区域案件、大案要案的组织和查处,指导全市文化旅游执法质监队伍建设。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下设0个单位。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9人。在职实有9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9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 2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人。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39130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9130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391300.00元,其中:本年收入1391300.00元,上年结转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91300.00元(本级财力1391300.00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391300.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3913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101300.00元,项目支出290000.0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支出1094100.00元(其中:行政运行904100.00元、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190000.00元),用于文物支出100000.00元(其中:文物保护10000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600.00(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5400.00元、行政单位离退休1200.00元);卫生健康支出90600.00(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59300.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1300.00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101300.00元,项目支出290000.00元)。  

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947800.00元(其中:基本工资290000.00元、津贴补贴437300.00元、奖金24200.00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105400.0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7300.00元、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31300.00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700.00元、医疗费1600.00元);商品服务支出153000.00元(其中:办公费3000.00元、印刷费1000.00元、水费200.00元、电费200.00元、邮电费2000.00元、差旅费5000.00元、维修费400.00元、租赁费1000.00元、会议费500.00元、培训费500.00元、公务接待费2000.00元、劳务费2000.00、委托业务费600.00元、工会经费25500.00、福利费300.00元、其他交通费776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12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0.00元(其中:医疗费补助400.0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0.00元)。  

项目支出:商品服务支出260000.00元(其中:办公费10000.00元、印刷费5000.00元、邮电费15000.00元、差旅费65000.00元、租赁费68000.00元、会议费4000.00元、培训费32000.00元、公务接待费10000.00元、劳务费21000.00元、其他交通费30000.00元);资本性支出30000.00(其中:办公设备购置30000.00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12000.0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000.00元,同比增长50%。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元,比上年预算增0元,同比增长0%  

(二)公务接待费  

安排公务接待费12000.0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000.00元,同比增长50%。主要原因是2020年,按照上级“设区的市和市辖区、自治州和州政府所在地的市只设一个执法层级”的要求,组建了“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改革后承担市、区两级文化和旅游市场行政执法职责。下一步,按照中央、省级统一安排部署,有效整合市、区两级文化和旅游执法力量,机构融合,人员增加,上级对口单位增多,预算数相应增加。  

(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无公务用车。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0元,比上年预算增0元,同比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增0元,同比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增0元,同比增长0%  

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1101300.00元,比上年预算353300.00元,同比减少24.29%,主要减少原因支队于2019年调出2名在职职工后导致的2020基本工资及艰边津贴调整增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维修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290000.00元,比上年预算增60005.00元,同比增长26.09%,主要是2020年支队文化市场监管及综合执法巡查项目预算增加。其中: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巡查经费项目支出900000.00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保障支队当年文化市场巡查、办案、运行;文化市场监管工作经费项目40000.00元,主要用于保证支队市场监管工作管理、培训及其他涉及监管的其他工作;办公用房租赁经费项目支出60000.00元,主要用于支队办公用房场所租赁费。文化市场监管及综合执法巡查经费项目支出1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队文化、旅游、广电、新闻出版、版权及文物保护单位巡查、办案及监管工作。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0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153000.00元,比上年预算减53500.00元,同比减25.91%占基本支出的13.89%,主要2019年调出2名在职职工导致的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2020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单位及所辖各预算单位采购预算总额3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0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单位共申报项目7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4个,财政预算安排2900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4个,其中:重点项目3个,财政预算安排2900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21个。2020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单位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注:名词解释结合情况,可自行增加1-2个。    

十、2020年预算公开表  

0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1-1  

0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1-2  

0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1-3  

04.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1-4  

05.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1-5  

06.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1-6  

07.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1-7  

08.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8  

09.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1-9  

10. 本级绩效目标表  1-10  

1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11  

12.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1-12  

13.政府采购预算表  1-13  

14.政府购买服务表  1-14  

附件:  

点击下载2020年预算公开表(全套共14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