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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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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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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是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发展政策措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草案。

二是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是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塑造和宣传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是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是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是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市智慧旅游建设。

七是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是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九是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十是指导和监管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十一是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旅游市场秩序。

十二是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活动。

十三是负责全市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十四是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聚焦推陈出新,推动艺术创作生产展示。精品创作推陈出新,积极开展“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围绕“讲好保山故事”推出了一批艺术精品,创作《“贵客”临门》等文艺作品230件,《苗岭欢歌》获云南省第十七届新剧节目展演优秀节目奖,《幸福阿昌感党恩》等节目荣获省第十三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银奖等奖项,大型腾冲抗战题材4D秀皮影戏、《云岭星火》舞台剧获省级创作歌舞艺术金牌或高品质大型演艺节目奖深入推进国有文艺院团改革,新增事业性质院团4个、事业编制39个,每个县(市、区)都有国有文艺院团,文艺宣传思想主阵地作用得到巩固。

2.聚焦提质增效,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基层文化服务能力全面提升,施甸县仁和镇入选省级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腾冲五合乡帕连入选省级“最美公共文化空间”,施甸县图书馆等8个项目评为2023年保山市“最美公共文化空间”。群众文化活动广泛开展,举办7场“村晚”进万家群众文化活动,司莫拉佤族村“我们的幸福生活”入选全国“村晚”示范展示活动,开展群众文化活动383场次、惠及群众287万人次,“文化大篷车·千乡万里行”惠民演出447场次、观众50多万人次。

3.聚焦保护利用,提高文物工作创新能力。一是文物保护基础逐步夯实。重新核定全市文物保护名录658处,推荐公布云南省第二批革命文物保护名录2项。完成老营李将军府抢救性修缮,仁寿门片区文物利用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完成霁虹桥迁移保护、民福桥修缮、石墙木悬臂桥修缮等6项文物保护项目验收。积极推进腾冲文庙、绮罗文昌宫和腾冲英国领事馆旧址活化利用。对14个国有博物馆、306项文物保护单位开展了三轮安全巡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61处。汉庄城址城墙围栏防护等6个项目申报2023年国家文物保护专项经费3957.23万元,占全省的25.9%。二是考古发掘研究成果丰硕。完成了永昌府城仁寿门期文物弥渡至昌宁高速公路(保山段)建设等项目考古调查勘探和报告编写;加大昌宁大田坝地区考古勘探发掘,积极开展哀牢青铜文化研究。三是文物展览陈列提质增效。与上海、辽宁、陕西、浙江等多个博物馆建立互展机制,选送珍贵文物、代表性文物到外地陈展布展。全年选送青铜器文物参与国家博物馆“鉴往知远——新时代考古成果展”,引进《砚国明珠》外展8个。四是博物馆建设利用齐推进。市博物馆预防性保护一期项目完成验收,滇西抗战纪念馆数字化博物馆上线运营;市博物馆预防性保护二期、昌宁县博物馆预防性保护项目列入2024年专项经费支持范围,6个国有博物馆开展流动博物馆下基层、进校园、进部队活动21场次。全市博物馆参观游客达60多万人次。

4.聚焦传承创新,增强非遗文化发展活力。公布命名69项县级非遗新项目,申报永子、玉雕2位国家级非遗传承人、32人第七批省级非遗传承人。昌宁五彩盛装刺绣、腾冲固东顺利文化旅游开发等2个合作社入选第一批省级非遗工坊,龙陵芒旦寨阿昌族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获省级16万元支持。打造金鸡凤仪古镇非遗街、施甸推进摩苍寺非遗草皮街等非遗街区,推进“非遗+旅游”融合发展。

5.聚焦品质提升,打造文化旅游示范品牌。昌宁右甸河文商旅综合体、吾悦广场茶马印象步行街入选第二批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龙陵运启黄龙玉博物馆、昌宁黑温泉2个景区创建为4A级景区,创建3A级旅游景区10个,邀请专家对和顺古镇创建5A级景区进行指导,正在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服务提升等工作,提升创建实效西源街道云山社区董官自然村等4个村入选最美乡愁旅游地,创建绿美A级景区38个,腾冲火山热海等6个景区获绿美景区标杆典型奖补。积极推进高黎贡世界级生态旅游度假区规划建设。

6.聚焦业态融合,全力推动文旅产业发展。筹备召开全市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大会暨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现场推进会、2023年全市旅游业固定资产投资工作会,进一步对全市文化旅游资源进行梳理,起草了《保山市文旅康养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保山市文化旅游业转型升级实施意见》。策划包装28个招商引资项目,赴北京、江西、浙江、四川、广东、湖北等省市招商8次,新签约文化旅游业项目14个,计划总投资190亿元,龙陵平达勐连茶叶庄园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保山市山之南农旅融合发展2个项目开工建设。全力推进腾冲东山国际康养旅游度假区、世外乡村·高黎贡勐赫小镇、腾冲清水司莫拉幸福佤乡等重大项目建设,17个项目纳入全省前三季度集中开工,全市在库文旅项目共202个,完成旅游固投120.95亿元,同比增长4.8%,完成省级下达年度目标任务数110亿元的109.95%。全面落实文旅行业纾困解困、恢复发展、稳增长等政策措施,5家企业获第二批省文旅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财政贴息补助29.22万元,腾冲刘家寨皮影商贸有限公司等9户企业入选2023年云南省文化和旅游新业态企业

7.聚焦特色营销,不断提升城市品牌形象。成功举办2023年“5·19中国旅游日”腾冲主会场活动,组织开展“七彩云南·幸福保山”文化旅游招商推介会等系列活动,文化和旅游部、省文化和旅游厅发来感谢信。积极组织参加南博会、文博会、旅交会,借助展会平台全力宣介保山文化旅游。拍摄制作全新视角的保山旅游宣传片、保山旅游攻略、招商引资册,组织发动各县(市、区)结合地域特色,举办“节庆+旅游”“美食+旅游”“体育+旅游”“农业+旅游”等丰富多彩的旅游活动50多场,如芒宽乡百花岭乡村文化旅游节、七彩云南格兰芬多自行车节腾冲站赛事、龙江“稻花鱼节”,激活旅游人气。与商务部门、保山农村信用社联合推出“游保山·品乡味”百万消费券抢券活动,累计发放100万元,直接和间接拉动消费2000余万元;与农业银行保山分行联合举办“我为保山代言”旅游短视频大赛,设立50万元大奖,面向抖音等平台用户群体,开展保山文化旅游宣传推广。2023年,全市接待旅游者4666.09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607.8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5.57%和28.47%,同比2019年分别增长29.14%、37.41%,游客平均停留天数2.92天,人均消费1302.58元。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机关党委和离退休人员办公室),人事科,艺术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科,公共服务科,文物和博物科,资源开发科,产业发展科,行业和市场管理科,智慧旅游和宣传推广科,执法监督和政策法规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4人(离休0人,退休34人)。

年末其他人员1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度收入合计20018432.1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240359.02元,占总收入的96.1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778073.16元,占总收入的3.89%。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414281.15元,下降18.0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192354.31元,下降21.25%;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增加778073.16元,比上年纯增778073.16元,主要原因一是减少公务用车购置费255715.43元,导致公用经费减少;二是离休人员死亡1人,导致离休费和人员经费减少131041.16元,三是退休4人,导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减少639814.33元;四是减少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资金2072746.52元,三馆文化广场改造提升经费3733003.32元,减少基层干部文化和旅游示范培训经费336000.00元等项目,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五是保山市农业银行拨入旅游短视频大赛宣传经费395000.00元,省文化和旅游厅拨入曲艺汇演补助经费44000.00元、第四届彩云奖作品补助经费63000.00元、第十二届歌舞乐展演经费56000.00元,隆阳区板桥镇政府拨入青龙街文创街区经费215494.60元,税务局拨入税务手续费4578.56元,导致其他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度支出合计19240409.02元。其中:基本支出7605489.49元,占总支出的39.53%;项目支出11634919.53元,占总支出的60.4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192304.31元,下降21.2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063606.52元,下降12.27%;项目支出减少4128697.79元,下降26.19%;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一是减少公务用车购置费255715.43元,导致公用经费减少;二是离休人员死亡1人,导致离休费和人员经费减少131041.16元,三是退休4人,导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减少639814.33元;四是减少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资金2072746.52元,三馆文化广场改造提升经费3733003.32元,减少基层干部文化和旅游示范培训经费336000.00元等项目,导致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605489.4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847635.84元,占基本支出的90.0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57853.65元,占基本支出的9.9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634919.5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311200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市级专家服务团工作经费30000.00元,主要用于组织市文旅专家服务团在全市开展专题调研活动相关支出

2.保山市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大会暨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现场推进会经费21821.00元,主要用于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大会暨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现场推进会的相关支出。

3.2023年“5.19中国旅游日”主会场活动经费660473.73元,主要用于在腾冲举办的“5.19中国旅游日”宣传推介活动的相关支出。

4.保山城市品牌机场广告打造宣传经费1050000.00元,主要用于昆明长水机场、芒市机场、保山机场和腾冲机场等投放保山城市品牌宣传广告。

5.三馆文化广场管理经费80000.00元,主要用于对三馆广场的清洁卫生、绿化、美化和管理方面的相关支出。

6.彩云奖”优秀节目提升打造补助资金50000.00元,主要用于彩云奖”优秀节目的创作、编排相关支出

7.单位资金非遗文创街区打造经费50.00元,主要用于转账手续费。

8.腾阳会馆片区文物改造提升工程经费4422000.00元,主要用于腾阳会馆片区文物保护利用项目方面的相关支出。

9.老营李将军府抢救性修缮项目经费1140836.97元,主要用于对老营李将军府修缮,按修缮方案及文物本体保存现状完成老营李将军府南院正房、南厢房、南耳房、北厢房的揭顶修缮工程。

10.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专项资金727840.81元,主要用于公共文化服务方面及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建设相关支出。

11.东麓书院建设提升经费200000.00元主要用于东麓书院文化活动场所的提升改造。

12.村级文化活动场所改造提升、设备购置补助253461.00元,主要用于村级文化活动场所改造提升、设备购置等方面的相关支出。

13.板桥镇青龙街公共文化示范街区补助481774.91元,主要用于“青龙街非遗文创街区”租用的一楼铺面租金

14.濒危剧种免费或低票价演出补助24388.00元主要用于濒危剧种免费或低票价演出产生的相关费用支出。

15.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培训、文化遗产日宣传58400.00元,主要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日宣传经费。

16.东山文化和体育活动场所(东麓书院)改扩建项目建设资金477792.39元,主要用于东山文化和体育活动场所(东麓书院)改扩建项目相关支出。

17.2022年公益性岗位补贴19000.00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的工资及保险。

18.三馆文化广场改造提升146073.02元,主要用于三馆文化广场的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回廊等建筑外立面翻新工程、亮化及附属绿化工程两项工程。

19.文旅品牌宣传推广经费500000.00元,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品牌宣传推广方面的相关支出。

20.仁寿门历史文化街区打造经费526227.00元,主要用于仁寿门历史文化街区打造相关支出。

21.基层一线文化人才培训经费164780.70元,主要用于基层一线参训学员培训期间的食宿、材料等方面的相关支出。

22.板桥镇青龙街公共文化示范街区补助经费600000.00元,主要用于板桥镇青龙街公共文化示范街铺面租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762566.6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52%。与上年相比减少5670146.70元,下降23.21%,主要原因一是减少公务用车购置费255715.43元;二是离休人员因病死亡1人,导致离休人员经费减少131041.16元,三是2022年末退休4人,导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减少639814.33元,四是减少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资金2072746.52元,三馆文化广场改造提升经费3733003.32元,基层干部文化和旅游示范培训经费336000.00元等项目,导致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1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7%。主要用于组织事务31000.00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1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6844743.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77%。主要用于文化旅游7598961.07元,其中:行政运行5435722.28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821.00元、艺术表演团体300944.06元、旅游宣传1710473.73元、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80000.00元、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50000.00元;文物5562836.97元,其中:文物保护5562836.97元;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682945.44元,其中: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682945.44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66412.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772280.93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40200.00元、事业单位离退休18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30568.39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1332.54元;就业补助19000.00元,其中: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9000.00元;抚恤475131.60元,其中:死亡抚恤475131.6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613760.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7%。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613760.02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256885.68元、事业单位医疗27190.8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11929.76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753.78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6650.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6650.60元,其中:其他城乡社区支出6650.6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0000.00元,决算为154768.2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0元,决算为99527.5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4.31%,完成年初预算的99.5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决算为55240.7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5.69%,完成年初预算的138.1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5240.73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54768.2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100000.00元,决算为99527.5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40000.00元,决算为55240.7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8.1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3年“5.19”中国旅游日在保山腾冲市举办,接国家文旅部、省文旅厅人数增加,导接公务接待费增加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53174.86元,下降62.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239700.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9985.59元,下降23.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6510.73元,增长42.6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购入一辆商务车,产生购置费239700.00元新购车辆保险及落户费5409.23元,车辆购置税10606.20,本年无此项支出,导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活动、文化交流活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物巡查、非遗保护、旅游宣传促销、A级景区创建出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1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机关调研、文化交流活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物巡查、非遗保护、旅游宣传促销、景区创建等业务活动中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57853.65元,比上年减少364070.45元,下降32.45%,主要原因一是减少公务用车购置费;二是离休人员死亡1人、导致离休费及医疗补助减少;三是退休4人,导致人员工资及公务费支出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6700.00元、水费5500.00元、印刷费10400.00元、电费6528.00元、邮电费1972.00元、差旅费10000.00元、公务接待费40000.00元、工会经费127626.12元、福利费9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9527.53元、会议费15000.00元、其他交通费373500.0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40200.0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资产总额18989561.48元,其中,流动资产8182306.94元,固定资产3624548.0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5073883.71元,无形资产2.00元(净值),其他资产2108820.81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68114.4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93959.9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01.00平方米,账面原值21347.88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442118.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2106.2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2106.29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316.4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316.4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