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500003734001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图书馆是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负责建立各类纸质图书与数字信息文献馆藏体系、为民众提供公共文化服务和文献信息服务、传播科学文化知识等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夯实战斗堡垒基础。抓好党员教育和管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加强意识形态工作。
2.基础阅读服务工作。持续推进四项便民服务。推进全民阅读,做好服务网点建设。馆内业务达到预期目标。推进“三个空间”建设,助力全民阅读推广。
3.阅读推广活动、展览及培训。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线下相关活动。2023年全年,我馆以“激发市民读书热情,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地方特色文化”为主题,以本馆、校园、乡村、社区等为切入点,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推广活动48场,参与及服务39538人。积极开展线上数字相关活动。
4.志愿服务工作。认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保山市图书馆党支部、党员结合“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工作,积极到支部、党员个人所在社区开展志愿者服务,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延伸至馆外。保山市图书馆自2021年4月份在全国志愿者服务网、文旅青年志愿服务平台登记注册保山市图书馆志愿者服务队起,便制定完善了学雷锋志愿服务制度、志愿者招募制度、岗位规范和行为守则,不断推动志愿服务活动经常化、社会化。为进一步激发公共图书馆阅读推广效能,推动全市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践行文化志愿服务使命,我馆积极引入社会各界力量志愿加入到阅读推广的队伍中来,于2023年5月30日正式成立保山市图书馆学会阅读推广志愿服务队。在市图书馆大厅总服务台处设立了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并建立了规章制度、领导机构、志愿者誓词及志愿活动展示,为进馆读者提供多样化的志愿服务,包括便民药箱、急救药包、助听器、老花镜、放大镜、针线包、茶水、纸杯、便签、书写笔、物品寄存、失物招领及免费WIFI等,志愿服务人员均着志愿者服装、佩戴绶带和袖标为读者提供服务。
5.创文工作。市图书馆作为保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示范点单位,严格按照创建示范点要求做好馆内及馆外创文点位建设,准备补充各项创文台账资料,积极配合创文办做好各项检查。
6.安全生产工作。保山市图书馆建立了以支部书记、馆长为第一责任人,各部室具体落实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不定期召开班子会及职工会,学习上级政策及要求、部署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由办公室持续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完善安全提示、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全体职工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岗位职责,不断提升馆内安全水平和能力。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数字图书馆部、活动推广部和采编流通部。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保山市图书馆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图书馆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7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1人(离休0人,退休11人)。
年末其他人员6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6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图书馆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图书馆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图书馆2023年度收入合计3681817.1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67817.16元,占总收入的94.1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14000.00元,占总收入的5.8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29424.34元,增长6.6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5424.34元,增长1.33%;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增加184000.00元,增长613.33%。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薪酬调整,奖励性绩效和补发部分增加,导致基本支出增加;二是其他收入增加,主要为2023年11月收到隆阳区财政局拨入少儿馆免费开放补助经费194000.00元、12月收到市文旅局拨入最美公共文化空间奖补2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图书馆2023年度支出合计3540130.01元。其中:基本支出2574428.01元,占总支出的72.72%;项目支出965702.00元,占总支出的27.2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87737.19元,增长2.5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72238.82元,增长7.17%;项目支出减少84501.63元,下降8.05%;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薪酬调整,奖励性绩效和补发部分增加,导致基本支出增加;二是项目经费减少,主要为公共图书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图书馆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74428.0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475728.01元,占基本支出的96.1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8700.00元,占基本支出的3.8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图书馆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65702.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图书报刊购置经费100000.00元。用于采购读者阅读所需的纸质图书、杂志、报刊等。
2.2023年公共图书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297521.77元。用于图书馆免费开放工作,为不同类型、不同行业的读者提供了更为全面、更为细致、更为优质的阅读服务。
3.2023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59756.32元。用于采购读者饮用茶叶、清洁和消毒用品,学雷锋志愿服务站所需用品。
4.2023年保山市少年儿童图书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72312.85元。用于图书馆免费开放工作,为不同类型、不同行业的读者提供了更为全面、更为细致、更为优质的阅读服务。
5.2022年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中央补助资金上级补助结转资金1116.00元。用于采购图书馆内绿植、美化馆舍内阅读环境。
6.2023年公共图书馆免费开放市级补助资金9165.63元。用于图书馆免费开放工作,为不同类型、不同行业的读者提供了更为全面、更为细致、更为优质的阅读服务。
7.2023年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省级配套资金74867.45元。用于图书馆免费开放工作,为不同类型、不同行业的读者提供了更为全面、更为细致、更为优质的阅读服务。
8.2023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86400.00元。用于图书馆免费开放工作,为不同类型、不同行业的读者提供了更为全面、更为细致、更为优质的阅读服务。
9.2023年全国智慧图书馆体系建设资金213800.00元。促进图书馆智慧化服务能力,搭建保山市公共图书馆资源共享平台一个,补充一部分数字资源。
10.2022年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上级补助结转资金15071.59元。用于图书馆馆舍正常开支水费、电费以及读者所需饮用水等。
11.2022年公益岗位社保补贴资金19788.71元。对符合条件的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12.2022年下半年公益岗位补贴资金15901.68元。对符合条件的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图书馆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67817.1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96%。与上年相比增加45424.34元,增长1.33%,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薪酬调整导致人员经费增加174706.62元;二是项目经费中公共图书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支出减少126814.48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938482.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74%。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2623211.10元,其中:图书馆2180783.93元、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442427.17元;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15271.59元,其中: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15271.59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9746.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3%。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74056.00元,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66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67456.00元;就业补助35690.39元,其中:其他就业补助支出35690.39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12728.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3%。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2728.08元,其中:事业单位医疗117757.5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88227.2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743.32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68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0%。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6860.00元,其中:其他城乡社区支出686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500.00元,决算为144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500.00元,决算为1444.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5.2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44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图书馆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500.00元,支出决算为144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500.00元,决算为144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2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坚持从俭从严,勤俭办事,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及次数,减少公务接待支出费用,切实降低公务活动成本。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463.00元,下降50.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463.00元,下降50.3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接待外单位到馆调研活动减少,比上年减少2批次,减少20人次。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内各州市、县区图书馆业务交流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图书馆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保山市图书馆为事业单位,不涉及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保山市图书馆资产总额11307792.77元,其中,流动资产447028.75元,固定资产10382523.4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478240.53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14812.9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36960.8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6项,账面原值105057.99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66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6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66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66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000373400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