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500003734003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博物馆(保山市文物管理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原地区)文物管理所成立于1981年,博物馆馆舍建于1999年,于同年12月20日正式开馆,由(原地区)文物管理所暂行管理、运行。2003年5月保山市博物馆机构正式批准成立,与市文物管理所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员合署办公体制。主管部门为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
1.参与全市文博事业发展规划、计划的编制、审定工作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市文博学科和地方历史文化的各类课题的学术研究及学术交流工作;
3.负责全市地上地下文物的调查、勘测、勘探、考古发掘等工作;
4.负责本馆(所)陈列展览、藏品保管、宣传教育、对外交流、流动博物馆、科普基地和安全保卫等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共文化服务;
5.负责各类可移动文物的征集、鉴定、研究、收藏、技术保护等工作;
6.负责本馆(所)文博产品的研发、推广工作并指导全市文物开发利用工作;
7.负责对五县(区市)各类文博业务工作的指导和全市人才队伍的培训、培养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免费开放工作亮点纷呈:2023年,保山市博物馆充分发挥阵地功能,持之以恒,不断创新,出色完成各项免费开放工作。一是不断提升水平,坚持做好免费开放服务。2023年保山市博物馆坚持357天免费开放(2023年4月17日至24日因政府活动占用月台闭馆8天),接待观众近10万人次,接待团队96个,为12000余名观众提供免费讲解服务,得到观众好评;二是发挥阵地作用,推动落实文物“活起来”。2023年通过基本陈列提升改造与展品补充,完成《古道明珠 璀璨保山》通史展一期工程。我馆现共有《古道明珠 璀璨保山》(一期)、《抗战中的保山》、《畅游保山》、《民族民俗》《高黎贡山人类与环境展》等固定陈列展览5个,展出文物1103件(套),增加了藏品展示数量,扩大藏品展示了范围。提高藏品展示利用率,让文物从库房“走到”展台,与观众近距离接触,让观众切身感受到保山悠久灿烂的历史文化脉络。三是多点开花、不断创新。2023年,保山市博物馆原创展览《中国抗日战争——中印缅战区滇缅抗战纪实展》先后到江西上饶、赣州,安徽马鞍山、滁州,福建省南平,山东省枣庄等4省6市进行巡展,让更多的观众有机会通过文物了解、感知保山历史,增强保山文化影响力,提升城市魅力。2023年5月-10月,我馆15件(套)青铜器参与了由金沙遗址博物馆主办,全国31家博物馆共同协办的“吉金万里-中国西南地区青铜文明展”,反响热烈,共接待国内外观众100余万人次。9月,“鉴往知远——新时代考古成果展”在中国国家博物馆开幕,保山市博物馆藏8件(套)青铜器应邀参展,参观人数达9.5万余人次,为观众进一步了解保山历史文化提供了更高大上的舞台。同时,2023年推出线上展览22期。四是引进展览持续推出,内容丰富精彩。2023年完成《西京印迹——大同辽金元文物展》《黄河之水天上来——历代黄河舆图特展》《茗冠古今 茶香万里——闽北茶文化展》《海风山骨—福建昙石山遗址与昙石山文化特展》《滇缅铁路祭》《砚国明珠——上饶市博物馆藏宋代砚山制砚作坊遗址文物展》《普洱岁月 古道春秋——普洱茶马文化风情展》《雨林深处有大象——西双版纳与大象》8个展览的引进、制作和宣传,主题丰富,各地独特的自然和人文,为观众呈现了多彩的展览盛宴。五是外宣工作亮点纷呈:2023年,保山市博物馆在微信公众平台、官方微博推送展览开展信息、线上展览、文保单位简介等信息113条;联系媒体报道信息8场。六是特色社教活动,引人注目。2023年,保山市博物馆以中国传统文化节日、国际博物馆日、中国文化遗产日等重要节庆日,紧扣主题完成了许多有知有趣的社教活动的举办。完成“卯兔迎春 玉兔送福”送春联活动、“兔年大吉—兔儿爷手作”社教活动、“喜乐元宵猜灯谜 惊喜盲盒等你开”、“美好生活你我他”—科普知识有奖答题、中秋·国庆”主题“版画拓印”社教活动、“文博小课堂”—版画拓印、“文博小课堂”—版画拓印、“文博小课堂”—“我眼中的动植物”手工制作等8场社教活动,共有5286人参与到活动中来。七是流动博物馆深入学校、社区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成果显著。2023年,“流动博物馆”共开展16场活动,走进4个社区,12所学校。走进的社区分别是:隆阳区沙坝社区、隆阳区杨柳乡社区、隆阳区蒲缥社区、昌宁县卡斯镇卡斯社区;走进的学校分别是:腾冲市固东中学、腾冲市第三中学、腾冲市清水镇四合完全小学、隆阳区沙坝中学暨慰问5.2瓦窑地震灾区转移就读学生、隆阳区水寨乡中心小学、隆阳区杨柳民族中学、蒲缥镇第二示范小学、汉庄中心小学、汉庄中学、昌宁县柯街镇中心完小、昌宁县柯街中学、昌宁县卡斯初级中学。参观人数达13890人。
2.藏品管理系统不断完善:一是完成了153件珍贵文物的三维扫描及建模工作。二是依托数字化保护项目进一步改进完善我馆的藏品管理系统,使藏品的日常管理和信息查阅更为便捷。三是根据省文物局发《关于梳理报送备案博物馆(纪念馆)藏品清单的通知》要求,于1月至3月间全面梳理、清点藏品数量、分类登记建账,并按时报送。五是根据省文物局要求,完成馆藏抗战文物梳理、核查、登记建账、报送工作。六是完成馆藏熊猫化石到中国科学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进行古DNA采样、检测工作。
3.课题研究成果显著:一是文化名家青铜课题有序开展。田野调查勘探完成大田坝、柯街两区域的年度调勘;与北京大学、云南大学合作开展采样实验分析工作;研究哀牢青铜文化的内涵特质,成果应用于《奇异青铜》《吉金万里》《鉴往知远》等展览。二是《中国少数民族文物图谱•云南卷》保山篇编辑审读定稿。三是《保山市文物古迹大全》审读定稿。四是整理研究滇缅公路抗战文物资源,为申遗提供全套资料。
4.安全生产常抓不懈。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和常规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年无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5.文物保护工作成果显著。一是全面完成腾阳会馆维修项目结算、验收、审计及费用支付工作。二是参与市侨联侨办完成腾阳会馆“国立华侨中学纪实展”大纲编制修改,配合展览公司进行展陈设计以及布展工作的推进实施。三是完成第四次文物普查准备、信息填报工作。四是完成文保单位的专项检查、巡检和定期巡查的汇总上报反馈工作。五是持续全面指导仁寿门文物本体保护修缮和文化广场建设业务工作。六是全面整理提供滇缅公路文化遗产申遗基础材料。七是承担并全面指导全市第九批升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材料的制作和审定。
6.考古发掘研究成果丰硕。一是完成了永昌府城仁寿门二期文物考古勘探工作和报告编写工作。二是完成弥渡至昌宁高速公路(保山段)建设等项目考古调查勘探和报告编写工作。三是积极开展哀牢青铜文化研究,完成昌宁大田坝、柯街部分地区考古调查勘探。四是完成省博物馆《远古化石》实地调查采样工作。五是完成省考古研究所旧石器文化遗存实地调勘工作。
7.进一步加强馆校合作,促进“小小讲解员”接受爱国主义教育,培养服务与奉献精神,开展了两期“小小讲解员”培训,培养了8名小小讲解员。同时,践行实习基地的职能,2023年完成了6名在校大学生的实习帮带工作。
8.积极吸纳社会力量参与到博物馆的宣传教育、历史文化传播、文物保护宣传等工作中。完成了2023年志愿者线上、线下招募和培训管理工作,全年招收和注册文化和旅游青年志愿者46人。保山市博物馆志愿者团队团结协作,服务成效显著,馆内特色服务项目“展永昌风华,讲文物故事”宣教志愿服务项目让更多观众了解到了保山历史文化;与此同时,积极参与云南省文化和旅游青年志愿者服务专项行动及活动,全年共开展志愿服务142次,服务对象达9.57万余人。
9.完成2023年省级科普教育基地材料撰写、数据整理、线上填报工作,完成科普信息管理系统保山市博物馆数据填报工作,经考核为合格。
10.配合云南大学地球科学研究院完成了史前文化课题的野外调研和采样。
11.完成《中国少数民族文物图谱》保山区域条目收集、编辑、上报、条目增补修订反馈的工作。
12.完成国际博物馆日、中国自然与文化遗产日、科普活动周等宣传活动。
13.与保山日报社完成年度《古迹寻踪》栏目工作;与市电视台完成《远古回声》专题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部、宣教部、陈展部、研究部、考古部、文保部、藏品保管部、安保部。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保山市博物馆(保山市文物管理所)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博物馆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7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人(离休0人,退休6人)。
年末其他人员1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博物馆(保山市文物管理所)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博物馆(保山市文物管理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博物馆(保山市文物管理所)2023年度收入合计5651174.8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66174.89元,占总收入的94.9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28500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5.04%;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303720.21元,下降18.7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90720.21元,下降9.92%;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增加285000.00元,增长100.00%;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减少998000.00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一是项目收入较上年减少腾阳会馆修缮工程等项目;二是本年将单位自有资金(文物保护和博物馆相关补助经费)由其他收入调整至事业收入核算。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博物馆(保山市文物管理所)2023年度支出合计6259897.25元。其中:基本支出2597079.12元,占总支出的41.49%;项目支出3662818.13元,占总支出的58.5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77022.15元,增长4.6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66762.33元,增长6.86%;项目支出增加110259.82元,增长3.10%;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正常变动;二是单位自有资金(文物保护和博物馆相关补助经费)较上年增加导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博物馆(保山市文物管理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97079.1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494478.79元,占基本支出的96.0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2600.33元,占基本支出的3.9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博物馆(保山市文物管理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662818.1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2023年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支出6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文化名家的特殊生活补贴,通过开展高层次人才特殊生活补贴发放工作,进一步鼓励和引导各类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创优,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见贤思齐的良好环境。
2.文化名家2022年项目支持经费支出79571.00元。主要用于支付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文化名家的课题项目等开支,通过实施“兴滇英才支持计划”,培养一批能够扎根基层的专业技术人员,为推动基层和艰苦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3.保山市博物馆数字化保护利用专项资金支出459000.00元。主要用于馆藏文物数字化保护利用开支,通过深入梳理提炼馆藏文物保护需求,借助当前较成熟的文物数字化保护技术,构建博物馆数字资源管理系统,实现信息资源的智能化管理。
4.《古道明珠璀璨保山》通史展项目资金支出294140.00元,主要用于璀璨保山通史展展览制作,通过补助博物馆免费开放所需经费,鼓励改善陈列布展,支持国家级重点博物馆提升服务能力。
5.文物保护和博物馆相关补助经费支出893722.36元。主要用于文物调勘、文物保护和博物馆工作开支,通过对文物调勘中的新发现,了解其文化面貌和保存情况;对地下的文物了解其范围、各种遗存分布和保存状况,为科学研究和保护管理提供更详细的科学资料。
6.2023年博物馆免费开放资金中央、省级和市级资金开支1393793.87元。主要用于博物馆免开开放的日常开销和活动等开支,通过免费开放,充分发挥博物馆宣传和传播现金文化的重要作用,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实现和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促进博物馆纪念馆事业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7.2022年博物馆免费开放资金中央和省级资金开支463590.90元。主要用于博物馆免开开放的日常开销和活动等开支,通过免费开放,充分发挥博物馆宣传和传播现金文化的重要作用,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实现和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促进博物馆纪念馆事业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8.2022年下半年公益性岗位补贴经费开支19000.00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保险等开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博物馆(保山市文物管理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66174.8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5.72%。与上年相比减少590720.21元,下降9.92%,主要原因一是文物保护项目经费较上年减少;二是公益性岗位补助等经费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957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0%。主要用于组织事务60000.00元,其中其他组织事务支出60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高层次人才特殊生活补贴。用于宣传事务79571.00元,其中其他宣传事务支出79571.00元。主要用于支持高层次人才对应的课题研究开支。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663847.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91%。主要用于文物4663847.38元,其中:文物保护459000.00元、博物馆4204847.38元。主要用于文物保护修缮、博物馆的日常活动和项目等开支。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5772.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326772.89元,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36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84757.12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8415.77元。主要用于博物馆在职人员的保险开支和退休人员的公用经费开支。用于就业补助19000.00元,其中: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9000.00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补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12648.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2648.62元,其中:事业单位医疗125184.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80793.12元。主要用于博物馆在职和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等开支。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435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8%。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4355.00元,其中: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4355.00元。主要用于发放符合规定的住房补贴。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15400.3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10853.3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0.47%,完成年初预算的72.3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4547.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9.53%,完成年初预算的90.9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54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博物馆(保山市文物管理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5400.3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10853.3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3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454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9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54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坚持落实中央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规模和接待标准,相关费用进一步压缩。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3233.33元,增长26.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853.33元,增长8.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380元,增长109.8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车公务车辆老旧较上年增加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的支出;二是公务接待的次数较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文物保护应急保障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馆际交流、文旅相关研讨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博物馆(保山市文物管理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为我单位是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保山市博物馆(保山市文物管理所)资产总额14889604.45元,其中,流动资产908042.20元,固定资产10418262.1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37531.6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12659.6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0713.3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204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8673.33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30913.33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30913.33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000373400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