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500003734002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文化馆是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的二级单位,属于独立核算单位,按地(市)级进行预算管理,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
保山市文化馆是政府为了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搜集整理、开发利用民族民间艺术资源,组织各类文艺创作、培训、辅导群众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而设立的群众文化事业机构,是当地群众文化艺术活动的中心。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免开公共服务
全年共举办舞蹈、美术、曲艺、广场舞等各类免费开放培训20场(期、次);文艺辅导服务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及社会各界33次;举办美影书作品线上线下展览13期;开展“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及“小粒咖啡”文化月等群众文艺演出共28场;圆满完成全省广场舞大赛、全省合唱比赛、全省首届民族器乐展演等赛事,均获得较好成绩,目前,有三件作品已经进入全省首届民族器乐展演决赛;圆满完成4场全国“村晚”示范展示活动,其中司莫拉村晚被确定代表云南省开展村晚示范展示活动启动第一场,文化馆原创作品《总书记来到咱司莫拉》入选全国156个最受群众喜爱的村晚节目之一;美术作品中国画《德安之春》入选第十五届云南省美术作品展;打造“猴桥口岸合唱团”国门文化建设群文活动品牌。全年开展线上线下各类群文活动共服务56万人(次)。
2.文艺创作研究
截止11月共新创节目12个,涵盖了精神文明、环保、创文、交警、爱国爱党、少儿、民族民间、喜迎二十大8类题材。其中音乐类6个,分别为:《红色的旗帜》《锦绣前程》《中国之路》《永远飞扬》《苗岭欢歌》《幸福山歌献给党》;戏剧类2个,分别为:(小品)《传承的路上》(小品)《咖啡·兴“家”》;曲艺类3个,分别为:(快板)《二十大里贺新年》、(苗族说唱)《五彩盛装》、(苗族说唱)《五色衣》;器乐类1个,《哈寨的声音》。其中,《苗岭欢歌》荣获第十七届云南省新剧(节)目展演优秀节目奖;《幸福山歌献给党》《哈寨的声音》荣获云南省第十三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优秀奖。完成《保山群众文化》第47、48、49期,2023年春、夏、秋季刊出版工作。
3.非遗传承保护
(1)申报工作亮点频现。一是组织了第七批省级非遗传承人推荐申报工作。在各县(市、区)推荐申报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评审,通过保山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示后,确定了保山市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名单(共32人)。二是组织《幸福山歌献给党》《高高兴兴跳三弦》《哈寨的声音》《幸福阿昌感党恩》《德昂水姑娘》参加云南省第十三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保山市代表队5个节目获奖情况如下:腾冲市文化馆报送的创作类阿昌族声乐《幸福阿昌感党恩》荣获展演银奖;隆阳区文化馆报送的创作类德昂族舞蹈《德昂水姑娘》荣获展演铜奖;保山市文化馆报送的传统类苗族声乐《幸福山歌献给党》、传统类布朗族器乐《哈寨的声音》、腾冲市文化馆报送的传统类傈僳族舞蹈《高高兴兴跳三弦》荣获展演优秀奖;保山市代表队荣获组织奖。
(2)理论研究和宣传展示有成效。一是圆满完成《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云南民族文化书系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丛书》非遗板块内容编纂,共计55个项目,5万余字。二是组织腾冲皮影戏、佤族清戏、腾冲扬琴、香童戏4个项目参加云南省第三届戏剧曲艺汇演。参演的4个节目均获佳绩,保山市代表队获组织奖。三是组织醋制作技艺、保山玛瑙雕刻技艺、咖啡制作技艺、土罐茶制作技艺、竹编、云南围棋子(永子)制作技艺、金鸡土陶烧制技艺、布朗族山歌等项目传承人近100余人(次)参加了云南省非遗巡展(第十八期)暨2023年玉龙县纳西族三多节非遗宣传展和云南省2023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宣传展示活动暨“七彩云南·非遗购物节”系列活动、南博会及文博会非遗展览展演活动。四是承办了保山市2023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物质文化遗产主会场活动。市、区文旅系统干部职工、保山学院师生及广大市民共计500余人参加活动。活动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让群众近距离品味家乡非遗的魅力,进一步激发广大群众热爱优秀传统文化的热情,增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自觉性,营造全社会关注、挖掘、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
4.数字资源建设
截至目前,2023年公共文化云建设指标已经超指标数完成11项。其中数字视频资源时长905.89分钟;在线展览(图片数)466张;发布活动简讯、群文稿件320件;注册用户数637人;活动直录播数9场;发布文旅志愿招募活动场次18场;采集场馆及活动信息条数20条;统筹推进脱贫县全民艺术普及高质量发展直播场次9场;在线场馆及活动更新与推送条数20条;全民艺术普及课程线上服务及预订课程节数26节;基层文创非遗等产品线上展示维护76个;新媒体宣传与服务推广活动场次3场;剩余全民艺术普及慕课、场馆信息采集及信息发布完成100%以上。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为三部三室一中心,即:群众文化工作部、美影书工作部、数字文化工作部、办公室、财务室、艺术创作和理论调研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保山市文化馆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文化馆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7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6人(离休0人,退休16人)。
年末其他人员5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5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文化馆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文化馆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文化馆2023年度收入合计4756376.6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56376.66元,占总收入的97.9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0000.00元,占总收入的2.1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953607.41元,增长25.0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53607.41元,增长22.45%;上级补助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增加100000元,上年无此项收入。主要原因是相较上年项目增加,具体为:文化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增加65481.19元、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云南省第十三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工作经费)补助资金经费增加85882.4元、群众文化活动经费减少97257.8元、云南省第五届彩云奖参赛活动经费减少94188.3元、2023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增加939333元、市文化馆提升改造经费减少84871.87元、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补助资金减少45123.31元、“村晚”演出活动经费增加40000元、国门文化合唱团培训费增加1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文化馆2023年度支出合计4696376.66元。其中:基本支出2852761.34元,占总支出的60.74%;项目支出1843615.32元,占总支出的39.2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893607.41元,增长23.5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84352.1元,增长3.05%;项目支出增加809255.31元,增长78.24%;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相较上年项目增加,具体为:文化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增加65481.19元、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云南省第十三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工作经费)补助资金经费增加85882.4元、群众文化活动经费减少97257.8元、云南省第五届彩云奖参赛活动经费减少94188.3元、2023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增加939333元、市文化馆提升改造经费减少84871.87元、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补助资金减少45123.31元、“村晚”演出活动经费增加4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文化馆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52761.3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729334.21元,占基本支出的95.6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3427.13元,占基本支出的4.3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文化馆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43615.32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文化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开支494078.96元。主要用于文化馆免费开放的日常开销和活动等开支。
2.2023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云南省第十三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工作经费)补助资金开支100000.00元。主要用于参加云南省第十三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相关支出。
3.群众文化活动经费开支1371.10元。主要用于开展“村晚”等示范展示品牌活动期间的开支。
4.云南省第五届彩云奖参赛活动经费开支2905.85元。主要用于组织参加云南省第五届群众文化“彩云奖”实际初赛、省级复赛和决算期间的开支。
5.2023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开支1039333.00元,主要用于完成公共文化云建设指标任务的开支。
6.市文化馆提升改造经费开支115128.13元,主要用于文化馆一楼及二楼改造提升工程款。
7.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补助资金开支50798.28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等人员经费。
8.“村晚”演出活动经费开支4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芒宽乡“村晚”演出期间的舞台搭建、演职人员食宿费及劳务费、节目单制作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文化馆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56376.6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15%。与上年相比增加853607.41元,增长22.45%,主要原因是相较上年项目增加,具体为:文化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增加65481.19元、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云南省第十三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工作经费)补助资金经费增加85882.4元、群众文化活动经费减少97257.8元、云南省第五届彩云奖参赛活动经费减少94188.3元、2023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增加939333元、市文化馆提升改造经费减少84871.87元、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补助资金减少45123.31元、“村晚”演出活动经费增加4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035074.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77%。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2991464.9元,其中:群众文化2497385.94元、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494078.96元;用于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43609.95元,其中: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43609.95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63777.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312978.88元,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84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04578.88元;用于就业补助50798.28元,其中:其他就业补助支出50798.28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52624.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52624.65元,其中:事业单位医疗126120.41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18911.41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592.83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4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0%。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4900元,其中:其他城乡社区支出49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元,支出决算为3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文化馆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元,支出决算为3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元,决算为3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无增减变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其他文化机构或单位到保山开展文化交流活动等业务活动中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文化馆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保山市文化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保山市文化馆资产总额6759094.22元,其中,流动资产120614.97元,固定资产6638479.2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16952.9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422424.8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821.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821.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821.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00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000373400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