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109-4/20250620-00006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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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5-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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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民政局关于2024年度省级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的公告

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遵循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按照《彩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4号)、《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21〕18号)、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民办函〔2017〕172号)及云南省民政厅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云民发〔2021〕184号)的要求,现将2024年省级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资金分配下达情况

保山市2024年省级福彩公益金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通知》(云财社〔2024〕65号以保财社〔2024〕119号下达资金469万元;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四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通知》(云财社〔2024〕192号以保财社〔2024〕228号下达资金364万元;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第六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通知》(云财社〔2024〕253号以保财社〔2024〕270号下达资金43万元。全年合计共下达资金876万元(不含省财政厅直接下达腾冲市资金)。保山市、县(区)民政局对公益金项目及时组织实施。

二、 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保山市2024年度省级彩票公益金共下达资金876万元,其中:老年人福利类补助资金116万元,养老机构消防改造364万元,儿童福利类补助资金121万元,社会公益类补助资金275万元。

(一)老年人福利类项目

用于县、区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助116万元。根据《云南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省级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按规定一次性建设补助。其中:隆阳区长生医养中心一次性建设补助2.5万元,隆阳区敬老院提质改造补助53.5万元,施甸县太平镇敬老院提质改造补助20万元,龙陵县龙新乡敬老院提质改造补助20万元,昌宁县中心敬老院提质改造补助20万元。

(二)养老机构消防改造项目

用于补助龙陵县养老机构消防改造364万元。根据《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意见》《云南省“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云南省公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024年项目资金分配方案》要求,为切实提高公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防范重大安全风险,确保老年人生命财产安全。其中:龙陵县中心敬老院125.9万元,龙陵县中心敬老院镇安分院129.9万元,龙江乡敬老院26.5万元,象达镇敬老院27.6万元,平达乡敬老院54.1万元。

(三)儿童福利类补助资金

1.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1万元,由市民政局实施,用于对2024年6月高考且考入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开展助学工作,让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安心就学,真正感受到省委省政府的关心厚爱。

2.未保机构设施设备30万元,其中:市社会福利院20万元,昌宁县未保机构10万元。用于配置设施设备,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服务能力。

3.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90万元,用于市社会福利院提升机构内儿童教学保障条件及新增图书存放阅览设施设备。

(四)社会公益类补助资金项目

1.救助管理机构建设20万元用于隆阳区救助管理机构建设,支持隆阳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集中安置点维修改造补助。

2.特殊困难群体火化66万元,其中:隆阳区27万元,施甸县、龙陵县、昌宁县各13万元。实施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覆盖率达到100%。

3.婚姻规范化试点58万元,其中:隆阳区25万元,施甸县10万元,龙陵县13万元,昌宁县10万元。婚姻规范化试点资金专项用于建设公园式婚姻登记点(颁证点)、开展婚姻家庭辅导、开展集体婚礼(颁证)三个方面。

4.省级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88万元,市民政局通过项目化运作方式,支持4个省级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示范站服务。根据《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示范站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民发〔2022〕192号)文件要求,省民政厅从2024年起每年递增10%的幅度增加资金投入。

5.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项目25万元,其中:隆阳区7万元,施甸县6万元,龙陵县6万元,昌宁县6万元。按照民政部印发《关于“十四五”社会组织发展规划的通知》和《民政部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意见》要求,补助资金用于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开展“一老一小”“一残一困”等重点对象关爱服务,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等。

6.基层老年人活动中心建设补助10万元,用于施甸县老年大学活动室修缮建设补助5万元、昌宁县老年活动中心室外活动场所建设补助5万元。支持2个老年人活动场所提升改造项目。

7.“三区”社会工作人才支持计划项目8万元,用于龙陵县幸福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支持省委社工部“三区”社会工作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省级配套。

三、项目成效

规范管理情况。为加强和规范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与管理,市、县(市、区)民政局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对福利彩票公益金进行集体审议。对资金采取“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工作措施;坚持做到“投资方向明确、资金数额准确、程序公开透明、责任追究定人”。每笔款项严格遵守“不拖、不挪、不占、不变”财经定律,使资金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制度建设情况。福利彩票公益金按财政部门批准的项目使用计划和预算执行,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类项目、养老机构消防改造项目、儿童福利类补助资金、扶危济困、救孤助残等社会公益类项目补助。严格执行进度,对下达的福彩公益金做到专款专用,按照预算执行进度及时拨付项目实施单位。

2024年度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预定目标。

通过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项目的实施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使受益人数大幅增加,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有效推进了社会福利体系、社会救助体系、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殡葬服务体系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为民生保障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的实施,切实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了人民群众身边,增进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党的感情、对政府的信任,促进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特此公告。